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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现吴门风貌的苏州选择

2017-12-19丁云

现代苏州 2017年23期
关键词:文化名城名城姑苏

记者 丁云

重现吴门风貌的苏州选择

记者 丁云

一切从姑苏区的大部制改革说起。

2012年9月,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合并设立姑苏区。同时建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古城保护区,明确保护区管理范围与姑苏区行政区划范围相一致,保护区管委会与姑苏区政府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古城的全面保护、整体保护。

这意味将对历史街区及古民居、古城墙、古典园林等历史遗存和古城风貌统筹保护,被认为对苏州的古城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2017年3月,苏州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姑苏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由原17个街道整合为8个街道,同时设立拙政园、阊门、盘门、葑门、山塘5个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与街道实行“区政合一”。

调整进一步整合了管理力量,“利于更好地实现古城保护资源共享,同时推动古城保护管理力量的下沉,将保护范围和内涵从过去对历史街区景区、古典园林、古建老宅等节点的单一保护利用,向片区内经济、建设、管理、民生、稳定等全方位拓展延伸,形成了整体保护古城全区‘一盘棋’的新格局。”

“这说明,姑苏区政府已经明确,古城保护的核心在‘管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院长夏健说,“而‘管理’要真正全面落到实处,很大一个制约,还在于经济,姑苏区有没有经济增长点。”

让古城重回活力

简单来说,要复兴古城,让人们重回姑苏,无非就是在保护好古城的同时,解决好人们的居住、出行、生产三个问题,让古城真正实现宜居。

而姑苏区也就此进行了专门的课题研究。苏州市姑苏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刚在接受《苏州规划》专访时,曾对此做了回答。

首先要修缮房屋,改善居住环境。

这次古城复兴一定要在房屋修缮上进行突破和尝试,在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还要保持古城原有的肌理和风貌,解决“既保护好古城又能让人居住”的问题。

姑苏区对古城内的传统民居进行整体摸底调查后,筛选出一批整体保存较好,有修复价值的传统民居进行登记汇总,根据建筑价值和腾迁成本综合考量,分批次、分组团整体腾迁,然后对腾迁出的房屋进行修缮改造。

平江水巷

古城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会进行分类,采用不同的保护和修复方法。修缮后的建筑一定要真正体现出实用性和舒适性。此外,也争取在土地政策方面有所突破,等房屋修缮之后可以连房带地一起挂牌出售,让房子真正合法化。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大力整治违法建筑,解决环境脏乱差和安全问题。

交通上,大力建设公共交通体系,提倡绿色出行。

古城区内要控制车流,限制旅游大巴和私家车的进入;加强古城交通管理,把苏州古城以干将路、人民路以及西护城河为轴线划分为六大片区,每个片区内实行单向通行,成为相对独立的交通微循环;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题的交通体系,鼓励绿色出行;适当时,不排除会启动如在古城没有合法停车位就不能买车,对于进入古城的车辆收取一定的拥堵费等机制,收取的费用再反哺给古城居民公共出行。

有了符合现代人居住需求的房子,也有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很多年轻人及高素质人才就会愿意进来古城生活和工作。

那么“生产”呢?人们需要商业配套服务,姑苏区需要经济增长点。这同时也是古城的活力。

徐刚回答,苏州市政府明确将倾力支持姑苏区发展科技创意、特色商贸、文化旅游。

科技创意产业更多是从生产型服务业角度来谈,加快建设科技研发中心、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等,依托各类国家、省级科技创意园,形成产业聚集和专业化发展。姑苏区可以为苏州其他五个区和四个市提供生产型服务。

文化旅游产业是围绕古城的传统文化及现有文化,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形成“文化新经济”,运用时尚的、与国际接轨的眼光,将苏州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再设计,形成IP授权经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而不仅是文化+旅游。

政府将引导本身面临转型的传统商贸转型,包括利用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体验式商业,将更多文化性、艺术性的东西注入到商业业态当中,形成具有姑苏特色的商业。

这三个产业会是姑苏区重点发展的方向,在古城保护的同时,要真正将这三个产业发展起来,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为古城复兴迭出创新

从2012年的三区合并,建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到2017年3月姑苏区的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再到今天,为古城保护所做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一直在幕后紧锣密鼓地展开。有关于古城的保护复兴,思路是要适当放慢脚步,背后更加深思熟虑,严密策划,想清楚究竟要做什么,然后专业规划,再着手进行。

苏州市成立了古城保护办公室,是解放迄今,第一次有这样一个专门的保护古城的机构。在国内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中,以一个城市为基础,设立专司古城保护各个事项的专业机构,也是头一家。以前,保护重责分由园林、文化、宗教事务、房管、规划等部门承担,没有直接对口单位,也遇到诸多难题。尽管目前还有很多局限性,古城保护办公室,至少在体制上理顺市区两级。目前,姑苏区、保护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同时挂苏州市古城保护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为肩负保护古城重任,姑苏区建立了强大智库。包括2014年3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与苏州科技大学共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作为“智库”角色之一,名城研究院围绕名城保护研究领域,结合苏州名城保护与发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名城保护的“苏州模式”。几年中,名城研究院完成了一系列课题,包括协助将古城保护纳入姑苏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专家智囊,参与大量古城保护的相关项目评审审议,每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跨学科将GIS、VR、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应用到古城保护学术研究中,协助姑苏区、保护区建立名城保护数据库工作,创新古城保护管理技术手段;开展“建筑遗产保护”方向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为苏州名城保护提供管理和技术储备人才;为名城保护实际管理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等。

划时代地明确了古城保护的专项资金,并列进入市级财政预算。虽然此前各条线都有相应的财政资金,如民居修缮资金、古树保护资金、古桥保护资金,但以“古城保护专项资金”列支,为“古城保护”拨付款项,也极具突破。虽与现代化的城市建设资金无法相比,但首期三年6个亿的古城保护项目资金,充分表明苏州市委市政府把苏州的古城保护列入苏州市发展重大战略。

接下来,如何以这6个亿的引导资金为支点,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激励社会、企业、个人都参与到古城保护当中来,让6个亿膨胀、发挥到60个亿、600亿的作用和效应,是古城保护委员会所要考虑的。

第一期古城保护项目,兼顾了点、线、面与战略性,可说是精心挑选、精心安排。

点,指古井和古宅;线,是街巷的提升改造;面,是相关片区的改造。战略项目,则为预防突发因素导致古建筑灭失,所做的一些启发性项目、课题研究和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如果有灭失情况发生,将根据库内信息做一模一样的复原。“首批古保项目,就是要既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变化,同时通过改造,对未来的工作有启迪,能为苏州古城保护做出各方面的样板,起示范引领作用。”古城保护委员会项目处处长陈晓苏说。项目评审将建立国家、省级、市级三级专业评审,及片区规划师补充的评审体系。每一次评审除专业人员,邀请文史专家共同参与。项目本身也经历苏州市古保委初审、专家评审、姑苏区领导审定三级,从品质上对方案把控。此外,项目实施将“费随事转,人随事走”。

为古城立法深思再熟虑

5年来,为苏州古城保护,费尽心血的工作之一,就是苏州历史上首次就“古城保护”专门起草法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针对性地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定位,管理体制,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问题,为今后构建完整的名城保护法律体系起到统领作用。

为保护古城立法,牵涉方方面面,需十分慎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院长夏健对此深有感触。

《保护条例》最早于2014年下半年由姑苏区政府交由名城研究院调研起草。不到一年,名城研究院拿出了方案。随后又花了很长时间进行材料收集,修改完善,2016年上半年,姑苏区再次提出要加快《保护条例》的起草,市政府很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此时的主体已变成苏州市立法领导小组,同步成立姑苏区立法小组,作为主体委托名城研究院起草。

调研起草的过程也几经反复。仅就“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究竟涵盖多大范围”就有多种看法和讨论,体现了古城保护谋定而后动的谨慎与细致。

与保护相关的范围有四个层级,苏州大市、苏州市区、历史城区、古城区。“苏州大市”即市域,范围拓展太大,且苏州有一特殊情况,常熟市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套“名城”,不妥。“苏州市区”的概念,包括吴江在内的六区。以名城研究院为代表,赞成这一区域范围。“既然是《名城保护条例》,那就是整个名城,苏州市区的范畴,否则名不副实。”夏健说。

“历史城区”是通常所说的19.2公里范围,包括了山塘虎丘线,西园留园上塘线,一直到寒山寺。那两条线路上的古宅,相对保护得较完好。“古城区”就是众所周知的14.2平方公里。苏州市古保办部分代表认为,“如果按名城、名镇、名村的层级,‘历史名城’为14.2公里毫无疑问。”

名城研究院认为“市区”最合适“名城”,可将重头戏放在历史城区,但“市区”牵涉方方面面,包括与各区人民政府的关系问题。之所以会提出“历史城区”的概念,就在于全部落到了姑苏区行政范围内,从行政区块而言,一块总比六块好办,条线也兼顾涉及到,这就相当于转到了《“历史城区”保护条例》,其中的骨架“历史城区”占了绝对核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名城’保护条例》,对‘名城’涉及太少。”夏健说。

最后采用折中方案,通过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进入到苏州市人大,人大给出的修改意见里占很大一块,就是要重新回到最初以“‘名城’为对象,重点针对历史城区”。

条例内容随“名城”范围调整,加上很多内容需要统筹兼顾,只要有一点无法落实就要去掉。夏健说,“现在形成的《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更偏重于宏观性、原则性的内容。”

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黄依群副主任透露,《保护条例》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批准,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从古城保护角度,这将是我们的‘基本法’,今后整体的古城保护工作就在这个框架下进行。有些东西还有待于创新,有待于突破。”

最终,“不要立足于政府,而是起点在政府。”研究院院长夏健认为,政府财政永远紧张,除了政府财政,还有别的资金。政策的破解,就是尽可能地把各种有利的东西、人、资金引入古城。找到很好的同行,增加力量。这就是我们现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 的古城保护模式。

苏州古城等待的是一场复兴,通过专门的古城保护机构,把古城保护和全域之旅充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古城是大家的古城,期待人人关注古城,人人保护古城,也人人享受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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