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国务院常务会这样决定
2017-12-19
“为企业减负”国务院常务会这样决定
“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力争达到1万亿元。”今年3月份的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掷地有声作出承诺。截至10月底,总理先后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每一次都有实实在在减税降费实招: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017年2月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肩负,一季度出台措施降费2000亿元。
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取消或停征个人等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2017年2月2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降低创业创新成本。10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
2017年4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7月1日起取消13%这一档增值税税率;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缴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税前扣除2400元/年;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享50%优惠;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017年5月1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降低物流用能成本,一年将再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
28省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电价下降1分1;清理规范15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车险费用最低3.8折。
2017年6月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全年减负超过1万亿元。
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降低农药实验费;降低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相关费用;降低知识产权保护、请求等相关费用;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教学方案对于英语老师授课时候能够形成不小的干预,老师就应该在授课之前依照授课内容规划好英语教学方案,展开教学积极了解同学们的具体英语学习情况,依照同学们的具体学习情况展开接下来的英语讲解布置,与同学们以朋友的身份相处,让同学们可以积极主动地融入初中英语课堂授课当中去,从而提升初中生们的英语学习效率。
2017年7月2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建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工作汇报,推动从源头上清费减负。
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已于6月底按时公布运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现对全国所有合法合规收费“一张网”全覆盖;本届政府以来,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由185项减至51项、地方减至每个省份平均14项,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到21项;下一步要以“一张网”为标杆,对各地各部门收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进一步清理收费,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让企业更多受益。
2017年8月3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一批具备复制条件的支持创新改革举措,为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以从核心龙头或大型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为关联企业提供融资,发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提高金融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依托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和入境许可实行一口受理、一窗发放;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等。
2017年9月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使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并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其他管理办法,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要完善信用评级、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更大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再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核准等5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等2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许可事项,其中23项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取消。至此本届政府以来累计削减审批事项697项,约占总数的41%。
2017年9月2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
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
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2017年10月30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同时,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保持不变。考虑到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草案明确,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作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