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研究
——以湖南省41家合作社为例
2017-12-18陈金花曾尚梅彭小珈肖汉乾何命军
陈金花,曾尚梅,谭 绚,彭小珈,肖汉乾,何命军
(1.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2.湖南省烟草公司,湖南长沙410004;3. 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湖南长沙410019)
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研究
——以湖南省41家合作社为例
陈金花1,曾尚梅1,谭 绚1,彭小珈1,肖汉乾2,何命军2
(1.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2.湖南省烟草公司,湖南长沙410004;3. 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湖南长沙410019)
以湖南省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分析对合作社的投资者、管理者与普通社员等所采取的激励措施,及合作社激励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切合实情的建议,为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经济利益;湖南
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组织形式,在我国农业领域得到了广泛发展。2007年我国颁布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不仅明确了合作社的合法地位,更是规范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和发展内容的具体细节,很好的处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根本矛盾,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逐渐迈入一个规范化的轨道。然而,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往往缺乏有效地激励机制,使得社员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阻碍了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步伐。因此,为吸引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和管理者积极参与,保证组织的利益最大化,不会因“形同虚设”或“外表美丽”的形式而被市场淘汰,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激励机制就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1]。
面对合作社的个人利得不匹配、管理者目标激励不明确、社员培训不系统、社员奖励制度不完善等一些普遍存在的激励机制问题,合作社该如何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让社员一直保持着热情的状态共同协作管理,实现与社员“双赢”的目标,是值得探讨的话题。通过对湖南省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激励机制方面进行调查与研究,以期能提高合作社管理效率。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的激励措施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分别从投资者、管理者、普通社员和合作社自身发展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现阶段采取的激励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收入、非物质奖励、公共福利和税收政策等方面[2]。
1.1 对投资者的激励措施
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每位社员都必须出资,才能加入合作社,获得相应利益。事实上投资者之间的出资额有很大差异,资金匮乏往往是合作社稳定运行的阻碍因素,而对出资份额比例较大的股东进行激励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利润分配方面的激励,投资者按其拥有股份分配相应利润,其收益高低不仅取决于合作社管理层的努力,还取决于稳定和优质的农产品。因此,在调查中,管理层的付出及农产品的质量都收到了大部分合作社的重视,做得好的合作社是更容易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在法律方面的激励,为保障每位成员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一般采取的是“一人一票”制。但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特别允许出资额较大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享有附加表决权,限制条件是投票总数不能超过本合作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这充分体现控制权激励机制。在调查中,20%的比例明显过低,部分合作社为了激励出资者的热情投资,加上考虑自身合作社的情况,一般会适当扩大比例。可见,对投资者的激励理应受到相应重视。
1.2 对管理者的激励措施
管理者作为领导人和带头人,在合作社的运行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行为不仅会影响社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对合作社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产生影响,因此对管理者采取激励措施便在情理之中[3]。激励包括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显性激励主要是工资薪酬等物质奖励,隐形激励是荣誉等非物质奖励。在调查的41家合作社中就有39家合作社将非物质奖励作为激励管理者的措施之一,且非物质奖励的方式也多种多样,17家采用通报表扬形式激励,占比43.59%;14家采用外出培训形式激励,占比35.89%;8家合作社采用荣誉证书激励,占比20.52%。这些非物质奖励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管理者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动力。现在大部分人都追求精神方面的荣誉,良好的声誉可以给人们带来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感;且非物质奖励的方式节约成本也方便可行。于是,非物质奖励(即隐形激励)成为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激励措施之一。
1.3 对普通社员的激励措施
为了吸引更多的“能人”加入合作社,保障每位成员的个人利益,合作社应该针对社员建立特殊的激励措施。社员又是贯穿在合作社营运的每一个环节,从最开始的采购材料,到中间的生产过程,最后到销售产品,社员的积极性很大程度影响合作社的运行效率。如果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将极大提升社员对工作的热情[4]。
1.3.1 公共福利激励 通过分析,目前对合作社社员以公共福利激励为主,且成为合作社中最普遍的激励机制,其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传统的激励手段主要有统一组织赊购或购买生产资料、统一大型农机具的使用、帮助农户成员及时掌握市场信息的需求、对农户进行指导和宣传相关的病虫害防治知识等等。另外,随着合作社实力的不断增强,以间接形式分配合作效益的经济激励公共福利手段也在不断发展与创新,将合作效益内化于其农产品的生产或流通过程中,使农户成员节省了农产品生产或流通的成本或费用,间接获得经济利益,而非取得可见收入,是一种隐性激励。
1.3.2 提供市场销路激励 普通社员加入合作社主要目的是能将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以最合理和最适当的价格出售。由于农村限制因素多,加上自身知识水平不足等,为了赚取更大利润,农民按合作社的要求去生产市场所需的农产品,不仅可以在生产环节上获得合作社专业人员的指导,还能在销售环节上获得最佳市场销路。这影响了收入高低,使得农民有理由积极参与合作社事务。
1.3.3 经济收入激励 合作社允许社员以土地、技术、资金、物资和管理型知识等要素折价入股,并按社员入股份额将组织部分盈利分配给入股成员,没有入股的社员不能得到利润分红。在技术、资金和管理型知识等稀缺的合作社,这种方式激励社员积极加入合作社,潜在影响着他们的收益,使他们主动去关心合作社的运行状况,积极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也将促进合作社更好、更快地发展。被调查的41家合作社中有38家合作社采取了盈余返还制度,占比92.68%,说明大部分合作社还是很重视对社员的激励,因为其不仅解决合作社长期以来的资金缺乏问题,还能带动合作社的快速进步。
1.4 对合作社发展的激励措施
各级政府为落实国家政策,推动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给予合作社项目资金、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尤其在税收政策方面专门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出一些特殊优惠规定,如向本社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免收增值税;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等。税收激励作为税法调控宏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特有的激励功能在政府积极扶持合作社发展方面有着独特优势。这些节省的税收构成了合作社的资本收益,解决资金问题的制约因素,帮助合作社更好发展[5]。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2.1 个人利得不匹配
从图1数据看出,大部分合作社并没有对管理人员给予额外报酬或是物质奖励,而是采取以精神奖励作为主要的奖励方式,这样只偏重于精神奖励会对合作社吸引“能人”造成很大困难,也会渐渐使管理者失去对合作社的热情和对合作社发展的关心。由于缺乏与自身利益相互关联的筹码,所做贡献没有得到相应回报,渐渐使得合作社的管理者缺乏责任意识、懒惰、办事效率不高,甚至在合作社出现经营问题时相互推脱或逃避责任。一旦产生了这些问题,合作社的管理者会选择离开或者不上进,这将阻碍合作社紧跟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所以,缺乏相应的物质激励不仅会造成人才流失,管理者素质得不到提升,还会影响社员们的积极性,易成为阻碍激励机制发展的大问题。
图1 是否对管理人员采取额外的报酬或者奖励
2.2 管理者目标激励不明确
图2数据显示,目前合作社管理责任目标不够明确。制定合作目标具有积极意义,如果管理者目标和合作社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将会出现相互制约的结果,没有人能获得最大满足。因此,管理者个人目标和合作社发展一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这不仅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还要有充满激情、无私奉献、为他人着想和适当调整自我目标的优良心态,以实现合作社的发展目标为己任,才有可能实现合作社和社员的“双赢”效益[6]。
图2 是否对管理者采取目标管理制
2.3 社员培训系统不完善
从图3数据上看,大部分合作社并没有安排社员参加技能培训。社员大部分来自农村,很多因素造成了他们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难以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过度依赖为数不多的技术人员,不能充分利用技术提高生产力,从而影响合作社实现高效益。另外,部分农民对于合作社未来发展的认知水平有限,思想比较传统,一旦没有掌握良好的生产技术,就会导致合作社的发展和竞争力不强[7]。因此,不注重社员专业技术的培训,忽视未来利益,合作社就会逐渐走向衰落。
2.4 社员奖励制度不完善
如图4,绝大多数合作社没有对有重大生产贡献的社员给予奖励。因为合作社管理者担心这样成本过高,也没有制定详细方案和标准来实施奖励。大部分社员往往因为得不到相应的奖励而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8]。
图3 是否安排社员参加技术专业培训
图4 是否给予重大生产贡献的社员奖励
3 完善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机制的建议
3.1 完善激励方式吸引人才
管理者不仅仅是合作社的主要人力资源,在管理上能创造可观利润,还承担着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责,应当得到与贡献相配的报酬。因此,管理者可以先建立规范且统一的系统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和贡献,规范目标责任和收入。例如,工资可以分为工资福利、固定工资与效益工资,效益工资由管理者对合作社的贡献确定;其次,对优秀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招生分配制度,培养农业技术人员,吸引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进入合作社工作,这对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再支持和鼓励有丰富经验和责任感的基层社员加入合作社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加强对社员的考核和评分,以此作为合作社兑付绩效资金和晋升职位的重要考核依据;最后,在确保工作积极性和动力的同时避免出现经济问题,加强监管合作社的技术和制度管理,让善于经营的精英及大学生村官等等“能人”来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给予恰当报酬,加快完善激励机制,才能使合作社“引得进、留得住”相关人才,一定程度上解决现阶段人才缺乏的问题。
3.2 明晰管理目标
目标激励是一个非常有效激励管理者的方法。首先根据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明确管理者职责,并且要求订立略高于自己能力的工作目标,尽可能量化目标;然后制定适当的绩效评估和标准,确保科学、公正和合理,使薪酬在激励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最后对管理层定期进行绩效评价,给予表现好的员工一定激励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中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合理授权,强化约束机制,以保障企业系统运行良好。
3.3 加强社员技术培训
在注重个人成长需求的前提下,合作社应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合作社可以根据社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专业分地域组织实施,可以现场培训,通过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指导,提高社员的生产技能水平;也可以集中短期培训或长期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讲课的方式,提升社员的知识水平。合作社应该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成套的专业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增强农民合作知识教育,加强灌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理念,农户经营理念以及合作、互助、共同收益等,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广大农民真正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3.4 建立特殊奖励机制
合作社应对大规模交易有贡献或是技术创新的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既可以鼓励有能力的人更加努力工作,又能促使生产力薄弱者去比较和发现自己的不足,也促进了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合作社可建立特殊奖励机制,奖励资金或者生产设备,以及给予精神奖励,在大会上表扬,或颁发荣誉证书,或出资安排学习技术知识,甚至晋升为管理者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不仅提高农民的合作化程度,有效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减少发展壮大的市场对我国脆弱农业的打击,为农村获得理想的社会经济效益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分析合作社存在的激励机制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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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centive Mechanism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Taking 41 Co-Operatives in Hu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CHEN Jin-hua1,ZENG Shang-mei1,TAN Xuan1,PENG Xiao-jia1,XIAO Han-qian2,HE Ming-jun2
(1.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 Changsha 410128, PRC; 2. Hunan Province Tobacco Companies,Changsha 410004, PRC; 3. Changsha Branch, Tobacco Companies,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410019, PRC)
Taking 41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Hunan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incentive measures adopted by the investors, managers and ordinary members of the cooperative,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operative incentive mechanism,at the end of this paper, we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which can help to promote the healthy, rapi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China.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centive mechanism; economic benefits; Hunan
F321.42
A
1006-060X(2017)11-0097-04
10.16498/j.cnki.hnnykx.2017.011.027
2017-09-11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4-15ZDBa 08);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生发展机制与组织绩效研究(14k050);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16KCSK17);湖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6YBA193 )
陈金花(1996-)女,福建南平市人,本科生,会计与管理专业。
曾尚梅
(责任编辑:朱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