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长效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
2017-12-16杨立强
□ 杨立强
完善长效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
□ 杨立强
日常监督机构要建立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
镇海炼化利用公众开放日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干部家属树清廉家风、守平安家门。梅辽颖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集团公司新一届党组纪检组、监察局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进行机构职责调整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强调了日常监督工作,发挥7个日常监督机构和直属纪委的作用,强化上对下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
日常监督机构主要是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有关问题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这就要求日常监督机构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出发,建立健全与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制度,并作为常态化机制长期坚持下去。
掌握情况的全面性。要通过专项调研、员工来信、走访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联系单位基本情况,对联系单位做一次“全身增强CT”,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树木”和“森林”的情况。
沟通联系的针对性。要通过参加或列席联系单位有关会议或活动及开展专题调研等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联系单位汇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督促联系单位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抓业务与抓队伍、管工作与管纪律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重大信息的及时性。联系单位或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涉及党风廉洁、违纪违法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等要及时报告,以便日常监督机构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及时防范、及时处置、及时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措施,狠抓整改监管。
坚持和完善经常性谈话提醒机制
日常监督机构要依据集团公司《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工作实施办法》,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发,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体现组织对同志的关心爱护和同志之间的真诚互信。
更加注重教育在前。多教定能少诛。除了常规的宣传教育方式,要认真撰写联系单位的廉洁警示录,生动体现“腐败者”的心灵堕落史、思想退化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效果。
更加注重随时提醒。利用定期走访、蹲点调研、当面询问、个别谈话或发函等方式,把“无问题”谈话和有反映约谈、开展诫勉谈话三种形式有机结合,做到随时随地给予提醒。要建立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谈话的规定,既全面摸排领导干部思想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又使其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
更加注重防微在前。充分运用党组巡视、党建考核、审计、业务公开、效能监察、财务稽核、个人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干部考察等结果,专门进行汇总分析。发现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处理。
更加注重教育挽救。对犯严重错误接受组织审查的领导干部,要督促联系单位对其积极挽救,促使其知错、认错、悔错、改错,回归初心,重建对党的忠诚。
坚持和完善廉洁风险的预警和处置机制
日常监督机构要坚持从制度层面上强化责任意识,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传导链”,并帮助联系单位查找和防范廉洁风险,全方位构建廉洁风险的预警机制。
以抓好专项机制为关键。要采取重点检查、专项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当前主要是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发现和堵塞纪律方面的各种漏洞,督察廉洁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探索与所辖区域内直属企业联动的监督模式,开展对重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反腐败向基层延伸,防控廉洁风险。
以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督促联系单位党委、纪委建立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督促联系单位报送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工作情况,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联系单位党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监督措施。
以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为抓手。要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资料,给每一名监督对象“画像”,编制活页夹。及时将个人签名的廉洁承诺书、个人简历及有关事项报告、岗位风险及防控措施、经济审计情况、谈话函询材料、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情况等按序入夹,并保持动态更新。
以分析研判廉洁情况为前提。认真排查梳理联系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提拔、评优选先及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把好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巴陵石化纪委开展装置大检修专项督察。图为技术人员在第三方机构现场对公司物装部采购的大检修阀门进行质检。彭展 摄
以强化问责追责为手段。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要提出问责建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并予以通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坚持和完善工作指导机制
日常监督机构要突出“就近”和“深度”监督,注重发挥联系单位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实现“探头”处处有、监督全覆盖,走好监督“最后一站路”。同时,还要加强对联系单位纪委和基层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探头”有效发挥作用。
抓好工作指导。通过定期会商制度、交流座谈等,及时督促联系单位党委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通过 “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纪检人”微信群等方式,搭建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之间日常沟通交流互动和学习分享的平台,为联系单位提供政策、业务知识方面的服务。
抓好业务培训。坚持与联系单位共同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制度,丰富完善“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培养机制,从工作程序、证据收集、谈话技巧、报告撰写、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手把手指导,提高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能力。
抓好办案协作。日常监督机构要主动与联系单位纪委会商问题线索和处置意见,联系单位核查问题线索可请日常监督机构给予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壮大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实效。
抓好问题导向。日常监督机构要认真研究联系单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盯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上下联动,下大力气防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必要性。
集团公司监察局广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