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君臣论治国理政
2017-12-15张国刚
月读 2017年12期
张国刚
《资治通鉴》选读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a,擢为大理少卿b。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c,敕令自首,不首者死。d未几,有诈冒事觉者e,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f。”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g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上谓太子少师萧瑀曰h:“朕少好弓矢,得良弓十数,自谓无以加,近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a朕问其故,工曰:‘木心不直,则脉理皆邪,弓虽劲而发矢不直。b朕始寤向者辨之未精也。c朕以弓矢定四方,识之犹未能尽,况天下之务,其能遍知乎!”乃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内省d,数延见,问以民间疾苦,政事得失。
(选自《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太宗贞观元年)
a 上:指唐太宗李世民。 兵部郎中:正五品上,尚书省兵部官员。 戴胄(?—633):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
b 大理少卿:从四品上,大理寺副长官。
c 选人:唐朝到吏部参加官员选拔考试的人,即为选人。与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不同,选人的资历和家世即父祖官爵会影响到选人的任职安排,因而会出现伪造的情况。
d 朝廷敕令说:伪造官荫者,自首可以免责,不自首会被处死。
e 有假冒官荫的人被发现。
f 据法应流:按照唐朝法律,这种犯罪应该处以流放,不应是死罪。
g 皇上生气地说:“你守法,难道让我说话不算数而失信吗?”
h 萧瑀(575—648):南朝后梁明帝萧岿的第七子,唐武德时官至宰相,太子太师,從一品,为东宫顾问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