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住双眼的泰美斯
2017-12-14张伟东
张伟东
经常在香港电影或电视剧中看到这一特写镜头:身披白袍、戴金冠、右手持天平、左手持长剑、戴着眼罩的女神雕塑矗立在法院门前。
她是谁呢?为什么会在香港法院的大门前。
蒙面女神是泰美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正义女神。准确点说应该是司法神!主要在诉讼中进行判决的法官,只听证据,不分贵贱亲疏,一视同仁。泰美斯是希腊正义与法律女神,以头脑清晰见称。她实际上象征着法官。在文艺复兴时代,司法女神朱蒂提亚的造像开始出现在欧洲各个城市法院。这个正义女神,她来自于哪个地方呢?
在古希腊神话当中,这个正义女神有很高的地位。在希腊神话里边,这个正义女神的名字叫泰美斯,她是天地的女儿,这个正义女神实际上继承了希腊文明。泰美斯在希腊文明里面,意思是大地,她的引申意是生命和稳定。这个正义女神主要的职责就是主持人间的正义,她的助手是她的女儿。神话里边说,这个正义女神就和最高的神宙斯结婚了,生下一个女儿,命名狄克。这个女儿跟她母亲不太一样,性格比较暴烈一些,因为她也要帮她母亲主持伸张正义;她不是静静地坐在那个地方等待有案件来了,然后就给你主持一下正义,公平地审判,不是这样,而是提着一把利剑,对那些罪犯,对破坏人间秩序的这些犯罪分子,四处追杀,跟她母亲不太一样。法院前面放置她的形象,表明她始终只承担裁断职责,因此作为法院的象征,古希腊、古罗马的这位正义女神形象得以长期保留蒙眸的形象。她是裁判之神,是用天平衡量诉讼双方提出的证据,哪一方的证据充分就胜诉;哪一方的证据不足就败诉,用宝剑加以处罚。她的职责是“裁断”而不是发现,所以眼睛应该蒙上,不会因为看见诉讼双方而有主观上的倾向性,也不会因为受到各种干扰而难以实现正义,就如她身后的法谚所表明的,她为实现正义应该是无所畏惧的。我们现在看到的罗马人塑造的正义女神形象,正好是把泰美斯和她的女儿狄克结合起来,她是一手拎着天平,一手握着利剑,这预示着我们对于法律、对于法官那些主持正义的人的职责,一个更为全面的把握,它向整个罗马,乃至后来整个欧洲,甚至可以说向我们全世界,表达了这样一种观念,法就是公平正义,就像那个天平,同时谁要是违法,破坏秩序,那就是犯罪。就要遭到惩罚,就是那把利剑。在罗马女神的前额上,还有一绺秀发,很美,这一绺秀发象征什么呢?真相。挑开你这一绺秀发来看看长得怎么样?看出真相。你要主持正义,你要惩罚犯罪,就必须建立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而且罗马人把她的名字改了,改成什么呢?改成朱蒂提亚,这是中文音译,实际上就是拉丁文里边的jus,就是法律这个词。
更有趣的是,她为什么要蒙住眼睛?
古希腊神话说:天庭上的众神失和,世界处于灾难的边缘。谁来调解仲裁?血气方刚的易受水仙女的勾引,老于世故的却不敢对权势直言。天上地下找遍了,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最后,宙斯身旁站起一位白袍金冠的女神,拿出一条手巾,绑在自己眼睛上,说:我来!众神一看,不得不点头同意:她既然蒙了眼睛,看不见纷争者的面貌身份,就不会受诱惑,也不必怕权势。——这就是正义女神的蒙眼的由来。在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雕像当中,正义女神被塑成了一个什么形象呢?是一个庄严的、慈祥的母亲形象。她手中拿着什么呢?只是托着一架天平,没有那把利剑,它象征的是什么呢?象征的就是法律它应该是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只有这种成熟、稳重、公平、正义,才能够给人们带来祥和、一种生命的希望。因为罗马这个时候法庭已经建立起来了,有公诉人、有辩护律师,法官做什么?就是坐在那个地方,静静地倾听,你动脑筋、用心,不要开小差,这个时候你才能把握真实,所以最好把你眼睛给蒙上,不要开小差,不要受那些外在的其他的一些现象的干扰,要洞察事情的真实,用心灵的眼睛去听,用心灵去洞察真实,最重要的有一个途径,就是语言和逻辑,听你怎么说?这个怎么推导,这里边有什么样的逻辑矛盾?你法官就干这个,仔细地倾听,用心灵去倾听,不需要你睁那么大的眼睛。这是法官要做出公正裁判的基本要求。用你那颗正义的心灵去裁斷,那么这就是罗马的那尊正义女神像的法律隐喻。
德国有一个法学家叫耶林,他在《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人曾经三次征服过世界,一次是以武力,罗马人凭借他强大的武力,建立了影响西方文明非常深远的罗马帝国。第二次是什么呢?第二次它凭借的是宗教,它用宗教征服了世界,也是事实。第三次它凭借什么征服了世界?就是法律,它用法律征服了世界、影响了世界。查斯丁尼继位以后,那个时候罗马帝国已经分裂了,他希望把罗马帝国重新统一起来,他最为看重的是什么?法律,所以他编订了《国法大全》,或者也称《民法大全》,这个直接深刻地影响到后来西方法律文明的发展。无论是德国的民法典,还是法国的民法典,那都是直接从这个《国法大全》,罗马法延伸发展出来的,如果没有罗马法律、罗马法学给予的指导,也不可能有今天的规模。罗马人可以说建立起了人类法律文明一个伟大的永不磨灭的里程碑。所以耶林的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是有根据的。
当然还有一个哲学家,他大概对罗马人不大感兴趣,他叫罗素,罗素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叫《西方哲学史》。他在书中写道,最后当罗马士兵杀死阿基米德的时候,这表明罗马人彻底地摧毁了希腊文明。当罗马士兵要杀他的时候,他正在演算一道题目,他告诉罗马士兵,说你们等一下,让我把这道题目做完,你们再杀吧。罗素非常愤慨地说,这个罗马士兵杀害阿基米德表明他们摧毁了希腊文明,也有点道理,但是,这过于偏激、过于情感化。事实上罗马人对希腊文明、对希腊的精神文化是很崇尚的,他们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律制度的建构,把希腊的那种理性精神,那种正义追求融入了法典之中。而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现实生活的影响,又是很重要的、很大的。所以实际上他通过法律传承了希腊文明,传承了希腊精神,把那种理念国里边的正义重新拉回到了人间。罗马人在法律上的贡献是全人类性的。但罗马人确实不具有希腊民族那样一种纯粹理性精神,但是他们并没有去摧毁这种理性精神。他们用他们的法律来承载这样一种理性精神。就在这个正义女神雕像的背后,罗马法律还刻有一句著名的箴言,说“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这表达了罗马人要统治他们的世界,就必须建立起一种法律的秩序,必须要惩治罪恶,伸张正义。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大爱。用法律、用秩序、用追求正义、主张正义来体现这样一种爱。
我们中国也有关于主持正义的,类似于法官的这样一种形象,大家都知道,每一个法院的门前几乎都有雕塑,左右各一个石狮子。其实它们不是石狮子,而是古时的獬豸,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象征法律的图腾。我国历代司法机关盖大楼喜欢把獬豸安放在大门口。我国法院门前像狮子的雕塑是灋,即“法”字的渊源。灋,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理曲的人。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所以具有法的意思,也是中国古代最早明文记载表示法律含义的字之一。这只神兽的眼睛没被蒙住,而是虎视眈眈,可能更多看重的是打击罪犯这样一个方面。二十世纪中期,欧洲各国门前的正义女神与神话中的形象更完整了,为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右手提一秤,置膝上,左手举一剑,一束棒。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其所值,不多不少;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权杖申威,书籍载法,骷髅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义恰好相反:正义属于永恒……当下,我国正在推行司法改革,这个雕像值得在我们的心中多留一段时间、多思考一下,我们的法律该怎么改革。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