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正逐步完成对虚拟货币的立法承认
2017-12-14
2013年11月18日,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及政府事务委员会召开有关比特币的听证会,会上指出,参议院承认比特币并非非法货币。虽然此次听证会主要围绕比特币的优缺点展开讨论,但会上对于“比特币不是非法货币”的论断却被外界解读为美国政府首次承认比特币的法律地位。
2014年6月28日,美国加州州长杰里·布朗正式签署了AB-129法案,该法案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支付及交易在加州具有合法性。值得关注的是,AB-129法案是加州立法,其法律效力只能限于加州本土而不能超越本州境内,也就是说允许虚拟货币交易在加州是合法的,但在联邦层面,并不意味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美国的法定货币。
2015年1月26日,第一家获得许可的美国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公司正式开业。该公司陆续获得纽约证交所、部分银行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累计1.06亿美元投资,致力于为比特币交易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系统支撑。据悉,他们的交易所会为个人以及机构保障较高的交易安全性。该“持牌”比特币交易所的成立,被视为在货币流通领域美国社会对比特币转向承认,也标志着在美国交易比特币的合法性。截至2015年年底,coinbase已经获得美国14个州的许可证。
2017年4月,伴随着5031号法案在华盛顿州参议院最终通过,华盛顿的政客们最终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比特币交易所纳入监管。根据该项法案规定,在华州境内进行的电子加密货币交易,其前提是必须拥有政府颁发的执照。除了前项政府许可,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机构在技术层面需要保证足够的安全性,即要有第三方的审计监督,并充分披露与交易相关的各类信息。此项立法还表示,虚拟货币的交易机构必须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拥有和交易相关的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则与该机构前一年度的交易金额直接挂钩。华盛顿州的法案对目前主流的比特币交易所产生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技术和信息披露上的要求似乎超过了比特币交易所对客户的服务能力。目前,该法案已经在2017年7月23日生效。
2016年12月,佛罗里达州1379号法案被通过,该法案试图给予虚拟货币完整的定义,并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反洗钱相绑定。根据此项法案规定,佛州规范和禁止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同时,“虚拟货币”一词被正式定义到“货币工具”之中。该项法案被视为虚拟货币被立法认定为普通货币的重要一步。
2017年5月2日,美国西弗吉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案,旨在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纳入反洗钱(AML)法。西弗吉尼亚州的第2585号法案规定,将把比特币添加到反洗钱法规中,并且定义虚拟货币为一种“金融工具”。自此,西弗吉尼亚走上了和佛罗里达相同的道路,两州议会代表都提议更新反洗钱法以适应比特币的监管需求。佛州此项新法案为虚拟货币赋予了金融工具的法律定义,对于美国央行系统运行之外的比特币来说,意义尤为重大。第2585号法案规定,本法案的目的是打击洗钱活动带来的犯罪行为,其中详细规定了两种重罪:通过金融交易获取的洗钱犯罪收入;以及对犯罪收入的转移、传播或转账。同时还规定司法机关对涉及比特币洗钱资金的没收权。传统意义上,金融工具指主权国家法定货币及支票等,此次法案的本意是强化打击洗钱犯罪,却“旁敲侧击”地将虚拟货币引入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是为虚拟货币立法承认的关键一步。
此后,比特币期权交易首获CFTC批准。2017年7月25日,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运营商LedgerX 已获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批准,正式成为一家受美国联邦监管的合法虚拟货币交易所及衍生品合约清算所。这意味着比特币期权交易首获美国期货监管部门批准,虚拟货币期权交易即将诞生。LedgerX公司表示,这家公司计划在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推出六个月期的比特币兑美元期权合约。
表面上看,美国对待非现金社会的态度,就是撕裂的州際立法与政策反复。但从总的趋势而言,美国正在逐步完成对虚拟货币的立法承认,而这,无疑将推动非现金社会向更深层次发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