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陆核电选址决策思考及安全环境问题探讨
2017-12-14刘谦
刘谦
【摘 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已经获得了高速发展,能源需求方面亦呈现高速增长的状态。与煤炭能源相比,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具有一定清洁性,但并不能够完全满足能源需求。此时,核电凭借其较高的安全性和清洁性,在自身存在一定放射性外泄风险的情况下仍旧成为我国十分重要且重视的能源结构。基于此,论文在了解我国内陆核电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了内陆核电选址决策以及安全环境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Abstract】At this stage, China's economy has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energy demand has also shown rapid growth. Compared with the coal energy, solar energy, wind energy, water power are clean, but can not fully meet the energy needs. At this point, with its high safety and cleanliness, nuclear power has become a very important energy 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a certain risk of radioactive leakage.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land nuclear power construction in China, the paper deeply explores the problems of inland nuclear power plant site selection and safety environment.
【关键词】内陆核电;选址决策;安全环境
【Keywords】inland nuclear power; location decision making; safe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11-0110-02
1 引言
内陆核电站主要设置在内陆地区,与沿海核电站在地点上存在一定差别。国际方面目前在内陆核电建设上投入了比较大的精力,且认为核电属于一种比较安全、可靠且清洁的能源,可以有效代替化石燃料并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产生的越来越大的能源需求。我国在内陆地区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了较大的电力缺口,该点要求我国在大力发展沿海核电建设的同时积极进行内陆核电的建设。核电站从滨海到内陆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选址问题,且在建设内陆核电站的同时亦要關注核电安全以及环境安全。
为此,本文对我国内陆核电选址决策以及安全环境问题进行思考与探讨,希望可以促使我国内陆核电得到更加稳健的发展,为我国电力结构调整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我国内陆核电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我国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内陆核电的相关论证与研究工作,大部分地方政府亦对此持有积极的态度,全国已经出现了超过20个省份参与到内陆核电选址工作当中,已经初步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接受审查的内陆核电厂址已经超过了30个。该点充分表明我国对内陆核电建设的高度重视,内陆核电建设乃大势所趋。2014年4月5日,我国首个内陆核电站——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核电站筹备开工,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经建成投产运行了以以第二代技术或第二代改进型技术为主的核电机组, 第三代AP1000先进非能动技术和第四代快中子反应堆等在未来的核电建设中将得到广泛应用[1]。
2.1 我国内陆核电选址决策需要注意的问题
2.1.1 明确规划选址原则
内陆核电的建设必须要与其所在城市的规划相互协调与统一,并且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避免对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为此,内陆核电建设在选址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①内陆核电建设规划选址必须要对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加以充分分析,且要充分利用,保证自身建设与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发展,且保证自身就有清洁、安全的特点;②内陆核电建设规划选址不仅不能够破坏生态,反而应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引起灾害或者造成污染;③内陆核电建设规划选址要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布置,尽量避免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④内陆核电建设规划选址不仅要保证核电安全运行,且要避免城市未来规划与其相互冲突,通过长远规划对厂址加以保护。
2.1.2 加强公众参与和沟通
我国内陆核电选址过程中在加强公众参与和沟通方面需要做到增强公众以及相关利益团队的参与意识。公众以及相关利益团体在缺乏核知识认知的情况下难免会产生对内陆核电建设的担忧,因此针对不同公众群体展开不同的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可以使内陆核电建设在选址以及后续工作上获得有力的公众支持[2]。
2.1.3 强化前期核安全监管
内陆核电建设中存在着比较多的人为影响因素,且其建设执行先后的次序并不能够完全明确,为了保证内陆核电建设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有效性,规划选址过程中相关部门便必须要做好核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且要做好审查与申请核准,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后续工作与规划选址得以实现顺利衔接,避免发生经济浪费与生产不便等问题。在此方面,我国环境保护部必须要在内陆核电建设规划选址时便做好核辐射安全监管,保证在选址中便制定和落实相关核安全监管模式,尤其要对选址的关键技术、程序、质量等做好监管,为后续的建设效率、质量提供保障[3]。
3 我国内陆核电建设安全环境需要注意的问题endprint
3.1 理顺环境保护、电力需求、核电布局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快速进步、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能源需求,能源开发与建设过程中与环境保护之间难免产生一定冲突,尤其内陆核电建设,虽然能够满足内陆省份对核电以及电能的需求,但是内陆省份环境保护压力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我国内陆核电建设必须要理顺环境保护与电力需求的关系,二者不应该为相互冲突与对立的关系,反而应该相互协调,相互统一。在此基础上,内陆核电建设应该合理进行选址布局,避免造成环境与生态破坏。
3.2 提高内陆核电建设工艺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提高内陆核电建设工艺水平以保障环境安全时应该遵循纵深防御原则,促使内陆核电建设过程中始终具有功率控制、放射性物质包容以及完料冷却等比较基本的安全功能。据此,内陆核电建设将可以有效保护环境,保证公眾健康与安全。此外,提高内陆核电建设工艺水平,将可以显著提升项目施工以及管理当中各个环节的质量,因而有利于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通过该种方式更加可以保障内陆核电建设以及运行的环境安全。
3.3 强调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责任意识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
为了保证我国内陆核电建设以及运行具有较高的效率性和安全性,相关核电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组织必须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在此方面,其必须要具有较高的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独立审评能力以及监督和检查的能力,保证整个项目的安全评审工作公开、透明,不会受到地方政府、个人因素以及商业利益的干扰或者影响。除此以外,内陆核电建设当中所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以及安全信息均应该做到向公众公开,促使公众能够全程且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以此保障公众的监督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4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内陆核电建设乃大势所趋,今后的内陆核电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更加积极地借鉴国外部分国家先进经验,更必须要做好选址决策与安全环境监督和保护。只有做好规划选址以及安全环境保护方能够获得公众的有力支持,方能够实现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方能够促使我国能源结构得到有效的优化与改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1】周蓝宇,齐实,周涛.论中国发展内陆核电的必要性[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16(02):72-73.
【2】黄彦君,覃春丽,姜秋,等.我国内陆核电厂选址中的水资源约束条件研究[J].水利发展研究,2017,17(05):47-52.
【3】内陆核电有望启动内陆河末端或为最佳选址[J].上海大中型电机,2013,08(03):2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