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廉浙江”建设提供人大元素
2017-12-14
浙江人大 2017年12期
今年8月,根据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省人大机关相关部门,通过座谈研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在全省人大机关开展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情况的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新时代的党建要求。省委提出“清廉浙江”建设,是对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整体提升。调研报告认为,全省各级人大机关必须深刻领会“清廉浙江”建设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人大经验、人大样板和人大元素。人大工作必须对照“清廉浙江”开列的“工作清单”,加强地方人大立法,从源头减少权力的“清廉风险”;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和廉洁性;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同时,要以夯实责任为基础,构建1+N责任制度新体系,按照层层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构建起以责任清单为主体,以配套办法为支撑的制度体系;要以组织建设为重点,营造党内政治生活新气象;要以能力提升为核心,拓宽服务保障决策新思路;要以風险防控为突破,把廉政风险防控与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巡视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权力规范运行新目标;要以纪律要求为准绳,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新优势。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毛光烈分别对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牵头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人大机关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调研思考》予以充分肯定。 马招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