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绩效评价重大投资项目
2017-12-13黄丽芬
浙江人大 2017年11期
黄丽芬
近日,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监督的重点、方法和程序。
据介绍,新办法除了增加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审议票决内容外,还通过实行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中期跟踪监督和后期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
同时,规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在交付试用期满后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后評估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备案,县人大常委会可对违反暂行办法的八种行为进行询问、质询和提出整改意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