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协调农民利益冲突的路径探析
2017-12-12邓建华
邓建华
摘要:解决农民利益冲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的应有之意。通过分析农民利益冲突的起因以及农民利益冲突对农民、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提出了新时期协调农民利益冲突的路径:提高农民素质,保护农民利益;深化农业改革,夯实农业基础;整顿基层组织,引领农村产业升级。
关键词:农民利益;利益冲突;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6-0044-07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同时,我国已全面步入了“十三五”发展的历史时期,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所剩无几。
农民作为我国社会集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效保障其利益对维护社会安定、政治安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在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由于各方面因素诱发的农民利益冲突问题,严重违背了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我党的伟大形象,为此,我们一定要深究其原因。本文通过全面分析我国“三农”问题深化改革的内容,以及诱发农民利益冲突的机制,为协调农民利益冲突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和解決措施。
一、农民利益冲突的起因
自古以来,农桑关乎国运。从中国的发展境遇看,农民有着其特殊的社会背景。“谁赢得农民,谁就赢得中国”,因而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占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民表达出不同的利益诉求,呈现出不同的利益矛盾和冲突。
利益是我们从事一切体力或脑力活动所应得的并且在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给予肯定的有形的现在或未来的物质回报或无形的精神回报,是我们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是我们进步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我们前进不断创新的基本保障。《牛津法律大辞典》对利益给出了更明确的解释:“利益是指那些个人或团体寻求得到满足和保护的权利请求、需求、愿望或要求,而这些必须要结合社会中人们之间关系的秩序来考虑。利益是由个人、集团或整个社会的道德的、社会的、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观点二创造或消灭的。”[1](p.572)这充分表明利益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社会进步、秩序稳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纵观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暴力冲突是解决一切农民利益冲突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充分保护农民利益、以德待民,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形式。当一个时代和阶段不能够充分体现农民利益的时候,一个新的社会格局就会发生变动,农民作为最伟大的社会阶层,同时也是自给性最充足的群体,将会以新的方式谋求自己的利益。因此,农民利益冲突是各个时代和阶段都应该放在首位解决的问题。通过分析发现,农民利益冲突通常是由以下三个方面引发的。
(一)农民利益受损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勉学》中说道:“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这指出了农民是以耕种庄稼为主业的生产体,社会的组成需要各种生产方式的组合,农耕是基础文明的起源方式之一,“耕”字一词对农民有了严格的要求,耕,治田也,因此要求农民必有耕田,然而田从何来?封建社会中,农民所用耕田均由统治阶级或地主占有,农民用其地交税的方式才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地主阶级、封建统治者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不惜牺牲农民的一切利益,强行压榨和剥削农民的一切权益。可见,统治者的压迫是农民利益受损的重要因素。
农业生产是一切其他生活方式得以维持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只有农业富足,农民的利益得到切身保障,才能更好地建立和发展上层建筑。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表明,农民安居乐业方能国力昌盛、国泰民安。“文景之治”劝课农桑,奖励农民亲耕下作,以德化民富裕百姓,坚实的物质基础使得文景盛世国力昌盛、国泰民安;“开元盛世”打压士族,解放生产减轻农负,整顿士兵、加强军改以推进农业,在人民的辛勤汗水的浇灌下使得大唐盛治于天下。农民是我国社会组成部分中的最大群体,然而历代王朝更迭表明,农民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得到保护的或者是受到忽视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对农民利益进行严重的阻碍和干预,而历史中那些荒淫无度、不以仁人之心治国利民的君主,均以朝代亡于滚滚的历史车轮下而告终。对于统治者的无视,对农民的地位不能深刻认清,对农民的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终将使得农民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因此,新中国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进步的必然,是历史前进的必然,是时间累积的必然。统治阶级意愿对农民利益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为统治者代表着所有利益的集合,当统治者不能体现农民的利益,不能从根本制度上保障农民的利益时,农民利益冲突必然会出现。
(二)农民身份被阶级化和歧视化的存在
农民一直是我国社会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之前,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过程中,农民的利益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各个历史阶段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面对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社会进化要求农民做出选择——沉默或爆发。尽管以农民当家作主为特征的新中国在新时代中飞速发展,然而由于历史传统遗留的阶级性概念早已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农民作为落后的、社会基层的身份和地位依然没有变。基层农民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早已是为他人服务的代号,更有甚者以“农民”作为贫穷的代名词。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代,以经济实力衡量一类人的社会地位的现象极其显著。2015年,《中国青年报》针对“农村人”现象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有40.3%的人认为“农村人”一词仍存在歧视,正是这种阶级性的歧视存在,使得农民利益不能得到公正维护。当社会对农民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得不到改善的时候,农民利益冲突也会愈演愈烈。农民身份被阶级化和歧视化,会严重影响农民的利益,若一些机关在办事方面进一步刁难农民,则会对农民利益造成更大的伤害。endprint
(三)生产力落后对生产力系统的制约
生产力落后是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体现和保障的重要原因。恩格斯说:“生产力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和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形成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系统是由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等构建组成。
从农民本身来说,造成农民利益冲突的自身因素包括三方面。一是知识水平相对薄弱。这不仅表现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在其他生产技术、法律知识等方面也相对较弱。二是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正是由于农民对法律知识不熟悉,往往凭借经验主义做事,而对法律界限不明确,使其不敢采取相应的法律自我保护措施,而做出了其他非理智的处理。三是思想固守缺乏创新。农民由于知识的缺乏导致了其对经验主义有更强的依赖性,而经验往往是经过很漫长的时间逐渐积累起来的,在科学技术主导社会进步的当下,经验主义要联合科学技术才能更快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与财富的积累,一味追求用经验去做所有事情,必定会导致生产落后。
从生产技术来说,由于我国起步较晚,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生产技术还存在一定差距,然而生产技术落后也与农民自我认识欠缺,自我创新意识较弱相关。国家的进步不是体现在少数的科学家身上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投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上的,只有每个农民都能主动积极地为更好的生产条件去奋斗去创新,才能更快更稳健地改善农民落后的状态。试想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农业、一个以知识技术为支撑的农民,怎么会被冠以落后、低薪的
头衔呢?当然,农民知识的提升也需要教育的引导,科学教育在改善农民利益冲突上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生产对象讲,农民最直接的工作对象是土地,这毋庸置疑。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耕地不再是普通意义上的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更应该把生产对象引申到一切与农业相关的领域,应该更加科学地去认识生产资料。
不难发现,农民利益冲突形成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因素:农民处于社会的底层,经常受到歧视。二是政治因素:农民的政治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三是个人因素:部分农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这种由于历史因素遗留下的把农民作为社会底层群体的观点,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部分人的眼里日益深刻。
另外,我国当前农业生产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农民以农业获得的经济收入较低,农民接受的文化教育还很欠缺,这又阻碍了农业技术的进步与农民维权的主动性,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为了生存,必定会诱发冲突。
二、农民利益冲突对农民、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影响
孙立平提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利益均衡。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2](p.3)事实上,和平与冲突都是文明进步的重要形式,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由冲突造成的,虽然农民利益冲突有时对推动农民变革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到了阻碍作用。
(一)引发农民冲突,诱发社会矛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在我国的社会组成中占很大比重,中国农民也是世界农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著名作家H.孟德拉斯在著作《农民的终结》中说:“每个新的政体、每个新的政治派别都力图通过为农民‘办点事在农村中扎下根。”这表明每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的奋斗和进步。因此,只有农民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才能使得国富民强。农民利益冲突对农民阶层有以下影响。一是引发农民冲突。每个时期的历史发展和进步都需要一種暴力或文明的方式推动,农民利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逼迫统治者不得不为解决农民问题而做出巨大努力,这样就会使得世界上其他国家看到成效后积极效仿,从而推动国际农民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二是诱发社会矛盾。当前,我国农业技术不发达、机械化水平较低,这是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同时,我国农民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跟不上时代步伐。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如果不促进农民向其他方向转型,那么他们就注定会被社会所淘汰。我国现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工问题,这也是农民自身物质基础不能得到满足的重要体现。显然,在实际生活中由农民工利益问题而诱发其他的诸多社会矛盾枚不胜举。
(二)阻碍经济发展,影响政府形象
农民冲突在一定原因上是国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满足农民利益造成的,例如暴力征收土地、暴力拆迁等。农民冲突向我党发出了重要的信号——是时候该好好整治一下党内不遵法、不守法的部分强权者了。因为农民冲突对国家的影响也是极大的。一是阻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农民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生产者,在农业上占据重要地位,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冲突问题,会严重阻碍农业的发展。另外农民在目前也是我国社会群体中的一大部分,如果不能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影响政府的伟大形象。某些政府的暴力执法使得部分农民对政府存在严重的误解,另外一些政府工作者的办事效率低、办事效果差,尤其是对农民的态度差,这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伟大形象。因此,从国家层面的影响上讲,农民利益冲突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延缓农业创新,破坏市场需求
从农民自身讲,关系农民利益的因素主要包括:土地、宅基地、农产品、农业技术等。造成农民长期饱受社会偏见的重要原因是贫穷,造成农民贫穷的原因主要包括:可用耕地少、农产品价格低、农业技术不发达。耕地少是社会固有因素,这是不可抗拒的。归根到底,这是农业技术和市场引起的农民贫穷。农业技术的发达程度是由科学技术决定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科学技术不发达或科学技术推广不全面、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诱发我国农民利益冲突的两个重要因素。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市场是优化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农民利益冲突对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延缓农业创新。当农民得不到全面的科学技术知识时,就不能很好地掌握农业的生产技术,这必然会延缓农业创新。另一方面,破坏市场需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步较晚,虽然现在逐步趋向成熟,但仍不够完善。实践证明,农民利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破坏市场需求的作用,无法迫使市场更加迅速地趋向平衡。endprint
为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农民、国家、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立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宏大视野之中,认识和把握农民利益冲突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深刻意识到维护农民利益决不单纯是“三农”问题,而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要真正解决农民利益问题,最终归结于要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建立农民利益冲突化解机制,达到消除农民利益冲突的目的。探究和解决农民利益冲突的路径和方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三、协调农民利益冲突的路径探析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发展过程的重大问题,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外记者会上
提出“中国问题最终在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要“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事实上,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解决农民利益冲突的有效措施。一旦解决了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问题,那么利益冲突问题也便迎刃而解了。习近平
在2016年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三要三必须”对解决农民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农民利益的协调过程即是“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完善过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三农”问题进而协调农民利益冲突。
(一)提高农民素质,保护农民利益
农民是“三农”问题的主体。在农民利益冲突的形成过程中,农民是形成冲突的重要参与对象。正如上文分析内容所示:农民个人因素也是形成冲突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解决农民利益问题首先要从农民主体性入手,只有把农民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全面提升了,农民自身才能通过自己的智慧行使权力、创造财富,维护农民利益。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习近平提出,“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摒除农民封建落后思想,打开新思想、接受新理念的重要过程。农民常见的顽固思想有:重男轻女、封建迷信、攀附权贵。如今,部分地区农民间的攀比导致农村大龄青年“娶妻难”问题;部分地区农民存在拜仙求医、拜神求子等封建迷信问题;部分地区农民的女儿在家务农或外出打工,儿子去学校读书问题等,无不体现出不健康的思想造成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源于农民本身也加害于农民自己。此外,近年来我国农民也兴起了不文明活动——“民间赌博”。每到年底,一场集聚了一年的财富的冲动在爆竹声中豁然释放。传统和封建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严重阻碍了农民适应时代的发展,而新兴的文明陋习也荼毒了农民美丽心灵。因此,摒除农民的落后思想、普及灌输科学知识、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一些农民固执、偏激进而诱发不文明与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
2.提高农民文化教育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3.6%,表明我国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因此提升农民文化水平迫在眉睫。农民文化水平低是农民工收入水平低的重要因素。谭银清等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会对农民收入来源和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机会和能力从非农产业获取工资性收入。而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中首要问题,也是事关农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提高农民文化教育水平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间接解决农民利益冲突、化解对农民偏见的重要手段[3]。
3.鼓励农民大胆创新。2015年,李克强在谈及大众创新的时候明确表示,“万众创新是改革,高手在民间”。我国农民虽然存在部分陋习,但是勤奋努力、踏实肯干的品质是历史长期积淀形成的高尚品质。不可否认农民创新的产品在推广、申报和专利保护上仍存在诸多问题,但农民在参与发明创新的过程中会丰富农民知识、拓展个人技能,这对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同時也对推动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农民的创新发明通常具有方便和实用等特点,这是由农民科研条件决定的,简陋条件给农民创造发明提出了苛刻的要求,所以农民创造出来的产品通常生产成本低,
又由于其主要是解决生活中的常用问题,所以其实用性也较强,便于批量生产和推广。农民的发明创造会让企业肯定其个人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自己的非农业收入。所以鼓励农民创新,给农民创造更加优越的科研条件,对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推动我国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对解决农民利益冲突也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农民创新会改变社会对农民的态度,另一方面农民创新能普遍提高自身科学文化水平,进而能创造更多收益。
4.优化农民服务过程。农民办事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和农民自身文化素质水平低有重要关系,农民不识字、不懂办事流程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各地方政府也因时因地各出高策,自2012年湖北巴东县实施的“农民办事不出村”项目以来,我国多地相继效仿,这在解决农民办事问题上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农民办事不出村”也体现了党员的积极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为农民办事需要党和政府重视以下几点:一是党员干部是否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二是农民的权利和利益在自身不清楚的情况下能否得到保障;
三是农民怎样才能跟得上时代步伐,才能做到紧跟党的思路。优化农民服务过程实质就是保障农民权利和保护农民利益的过程,这与国家和政府密切相连,因此要求我党一定要加强党性建设、加强政府机关建设,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行动指南。
(二)深化农业改革,夯实农业基础
农业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元素。农业不发达导致农民农业收入偏低、农民职业转型、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等问题逐渐突显,因此,深化农业改革是解决农民农业收入、改善普遍的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协调农民利益冲突的重要过程。
1.保障农民土地利益。土地是农民的根,农民一旦离开了土地将不知何去何从。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农民落到城市户口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不过,部分承包商在新农村或者城镇化建设项目中常常会出现暴力拆迁、强行占地等情况,部分基层干部为了一己之私也有贪污勒索、贿赂腐败等问题。面对这些情况,党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因为,土地引发出来的农民冲突是关系到农民利益的最根本问题,对土地问题和宅基地问题如果不能协调好,往往会引发农民严重的暴力冲突。陈明通过研究“乌坎事件”等三件土地冲突事件,发现目前我国农民权利缺乏实权性质,提出维护农民利益方面要加强公共权利约束性与落实农民自治权的重要性[4]。土地是农业的根本,维护农民土地利益是深化农业改革的第一步,也是协调农民利益冲突的重要一步。endprint
2.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也是奠定其他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技术的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的发展水平。潘丹调查研究我国七省农业技术培训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时,发现农业技术培训对农民的收入无显著影响,经分析发现这是由当前政府的主导型农业技术培训考核方式和行政命令式农业技术培训方式所致,提出让有需要的农民参与技术培训,要改善官方的培训模式[5]。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依然是技术缺乏性农民,政策到了,但技术距离大部分农民还很遥远,很多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如何才能让更多农民真实体会到农业技术带来的便利与发展,这是解决农民农业收入的重要问题。加强技术培训需要基层干部敢为农民群众身先士卒;需要科研人员勇于深入基层农村,做到“科研到田间”;需要鼓励农民敢于并踊跃提出各种农业问题;需要让有需要的农民切身参与培训。
3.加大农业设施投入。农业收入提不高与农业设施跟不上也有重要联系,针对我国目前出现的农产品价格走低、效益下滑等问题,发改委明确提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往日的“全村一条河,百亩一口井”等现象,现在早已变成“道路村村通,十步一口井”等现象,基础设施虽然在逐步完善,但农民需要的其他农业设施还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如无人机喷洒农药、联合播种机等设施,都可以进一步投入,在保障农民利益公平的前提下向农民推广使用。随着机械化生产的逐步提高,传统农业也正向现代农业逐渐转型,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4.优化农产品结构。农产品是农民收入的直接体现。近年来,国外产品的大量涌入使得我国频频出现“瓜农摔瓜,奶农倒奶”等现象,
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的农产品结构存在严重缺陷。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这是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优化农产品结构问题,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农民需要培育什么农产品?这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这需要政府研究人员向农民做出相关指示;农民怎样培育该产品?农民培育的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这需要专业的农业研究员提供技术培训;农民培育的产品怎么销售?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农产品的结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土地的利用问题。事实上,如果能够解决如何让土地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这个问题,那么就等于解决了农产品的收益问题。
(三)整顿基层组织,引领农村产业升级
當前,由农民问题而引发出来的一系列政策难以迅速实施的农村建设问题是影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问题,农村也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农民利益问题与农村建设问题息息相关,农民利益问题归根到底是权利和收入问题,农村建设最直接体现的就是农民生活和收入问题。因此,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对解决农民利益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1.全面整治基层干部。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反贪斗争不断加深,对于贪污腐败问题,习近平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因而基层整治刻不容缓。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基层干部与农民利益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某些基层干部不能为人民谋利益,反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的,他们贪污农民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他们实施强权主义欺压百姓,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基层腐败常见的特点包括:吃拿卡要、挪用公款等,如果基层组织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整顿,农民利益不可能得到保障,农民利益冲突也不可能得到解决,这会严重阻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在深化农村改革进程中,整顿基层组织应该放在首位,而且刻不容缓。
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民追求的生活内容和质量也将更加丰富。现阶段,“广场舞”早已成了“城市大妈”的代名词,而农村妇女鲜有健康的娱乐方式,农村现在普遍流行的娱乐方式就是打麻将。事实上,打麻将并不利于人的身体健康,长时间打麻将会诱发腰腿病等问题。另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站也相对缺乏,虽然在医疗政策上对农民有了很大优惠,但农民看病尤其是看大病也存在很多不便。农村老人问题更加严峻,我国崇尚“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农民工外出造成的“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在农村建设上应加大健康娱乐设施投入、加大医疗建设投入、促进企业进村投资,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
3.推动农村产业升级。随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前迈出一大步,我国城镇化进程也在不断向前迈进。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能够开发旅游产业的乡镇要大力推广旅游业的发展,以旅游业带动经济发展;需要大面积绿化治理的乡镇,要努力进行环境治理工作;能够招商引资的乡镇,要积极推进各种利民、利企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带动农村、农村反哺企业的互惠互利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升级[6],
一方面通过开发农村产业能够使农村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得到改善,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提供岗位,解决农民工外出问题。以往,农民工常常会出现讨不到工程款、发生事故得不到赔偿等问题,通过政府把关引进企业在农村建厂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这同时解决了农民工外出打工受到不公平待遇等问题,也缓解了农民工利益冲突问题。
参考文献:
[1][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M].李双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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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丹.农业技术培训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的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6]许经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层思考[J].学习论坛,2016,(6).
[责任编辑:杨 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