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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社分工合作到一体两翼:工商联改革模式建构和延扩
——对上海实践第一手材料的总结与探索

2017-12-12吕雪峰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总商会协会

吕雪峰,肖 晋

(上海市总商会民营经济样本采编室,上海 徐汇 200031;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 浦东 201204)

从政社分工合作到一体两翼:工商联改革模式建构和延扩
——对上海实践第一手材料的总结与探索

吕雪峰,肖 晋

(上海市总商会民营经济样本采编室,上海 徐汇 200031;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 浦东 201204)

自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以来,上海市工商联主要以政社分工合作模式作为推进自身结构性变革的主体模式。目前,深化群团改革已处于关键阶段,为顺应不断增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发展趋势,工商联应将这一改革模式向一体两翼模式进行拓展,主要包括商协会体系化、结构化建设及服务品体系网络化、协同性建设两部分。

政社分工合作;一体两翼;深化改革;工商联

自上海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以来,出于破“四化”,强“三性”的改革需要,及上海市委市政府“一团一策”“一组织一方案”的改革要求,上海市工商联在遵循强化社会工作基础、干部队伍多元发展、树立基层服务品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总体性改革路径的基础上,推进了自身由政社单一模式向政社分工二元结构模式的转换。目前,深化群团改革已处于关键阶段,为顺应不断增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发展趋势,以服务广大民营企业和创新创业人士为导向,应将这一改革模式向一体两翼模式进行拓展,从而形成政社企三方互通互促的发展格局。

一、政社分工模式缘起和一体两翼基本轮廓

政社分工模式,是当前上海市工商联落实群团改革战略、推进自身结构性变革的主体模式。

(一)夯实社会功能:分工合作改革主要目标

众所周知,工商联兼有总商会的身份,前者是人民团体,侧重政治属性,虽非狭义上的政府机构,但除了工作团队为公务员编制,在管理体制、组织制度、运行机制上也等同于政府机构,市场领域也将其视作官方部门。后者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侧重社会属性,但由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现实运营模式,工商联(总商会)在市场服务体制中也存在政社不分、政社混淆、以政代社等弊端,这种政社体制的高度重合性、政社制度的无差异性,使总商会发展运行空间极为狭窄,甚至形同虚设:一方面,工商联的政府型管理体制在资源配置上过分强调刚性制度建构,导致在服务资源供给上缺少灵活性,总商会作为民营经济市场领域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端,功能势必会不断萎缩;另一方面,这种官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来“唯上”的工作倾向,单纯追求高大全和上级领导满意度,疏于捕捉基层供求信息动态,导致总商会在产品内容上会因跟不上形势变得僵化。

对此,上海市工商联在推进群团改革中,逐步探索出在明确工商联和总商会各自权责基础上,取彼之长补己之短的改革路径。工商联主要发挥参政议政、经济统战等重要政治功能,总商会发挥窗口服务、社会协同、市场枢纽等社会功能,通过事项委托等合作方式,将工商联的两项功能具体化为总商会的协商式统战工作服务机制,协同社会各界力量、搭建枢纽服务平台等,成为民营经济、科创资源的重要流经之所与聚集之地。①

(二)形成结构化体系:勾勒一体两翼基本轮廓

从商协会建设来看,作为介于政府和企业(市场)之间的互动型中间机构,在西方发达国家其产生主要是企业集体行动和市场自主选择的结果,在我国则主要作为政府职能转轨的一项配套性制度安排,但大体上都以提供公共服务品和俱乐部服务品,搭建市场支持及市场补充等平台作为主体功能。同时,鉴于会员制是商协会的主要管理模式和服务依托,民营企业又是商协会会员主体,有学者指出,企业之所以选择加入商协会,目的在获取社会资本,而这种社会资本就蕴藏在商协会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性联系中。民营企业对商协会社会资本需求的日益多元化,行业资源对跨界整合需求的不断加深,产业集群对共生性发展能力的高度关注,都倒逼广大商协会在“去行政化”的同时,还要打通彼此间的体制界限和行业壁垒,扩大组织规模与服务边界,在商协会整体中进一步推进体系化、结构化建设。

这也决定了上海市工商联在夯实总商会社会功能的基础上,还应积极面向所属各级商协会,包括全市各级工商联(商会)、基层商会、行业商协会、地域商会、青创会、研究会、促进会、学会等,一定程度上,也包括通过微信、QQ等网络互动平台建立的民间自组织及读书会、校友会、车友会等兴趣类团体,引领建设商协会组织化体系,并在商协会服务品供给方面,打造协同性机制,实现多元化和类型化。以此增强对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人士的覆盖力度。

由此,在原有政社分工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就形成了工商联一体两翼模式的基本轮廓:“体”是以总商会为核心的商协会体系建设,一翼为“政”,即工商联积极推进参政议政、经济统战等政治功能建设,一翼为“企”,即不断加强对市场领域民营企业和创新创业人士的服务覆盖力度(见图1)。

二、政社分工二元结构的推进与落实

一体两翼模式以政社分工模式为基础,这也决定了前者致力搭建的三元式改革结构须以后者业已形成的二元式结构为基础,从而对结构拓展形成有效合力。上海市工商联在推进政社分工二元结构建设中,主要落实了总商会实体化和党政资源系统化的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商会实体化

1.初步完成职能机构建设

包括组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其中,理事会以工商联执委会为雏形,常务理事会以工商联常委会为雏形。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总商会具体建设实践与传统政社分工合作理论模型所指向的“社”这一维度,有一定差异性。主要表现为,传统理论在我国更多指向在民政部门登记、拥有独立法人身份的社会团体,全职员工与单位签署劳动用工合同,在行动纲领上更加突出民间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这类机构在国际上也被统称为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等。而总商会虽在法人登记形式上属于社会团体,但又与这种典型意义上的社会团体有所区别。除上层领导公务员化明显(见表1),其秘书处(办公室)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下称“经发中心”)②,也是在市编制办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员工有事业编制,还享有财政直接拨款。

关于这一点,可解释为,任何科学理论在实践意义上发挥引领功能,必然会超前于实践,这既是理论的价值所在,也意味着实践在被引领的路径探索中,也必须高度关注现实适用性。

2.建立垂直型党政领导体制

包括以“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和“工商联党组书记——总商会分党组书记——经发中心党总支书记”为主线的垂直型党政领导体制。同时,由于总商会已根据职能需要,通过积极借鉴德国“政府——商会——专业服务机构”的集成性商会服务模式,正推进建设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市科技创新创业评估院、市一带一路区域政经事务合作社、市智慧城乡公益基金会及中国风险投资促进会等实体机构,并组建了离退休干部宣讲团等顾问型智库组织,以此建设政商智库机构服务平台。这些机构负责人不仅来自政社企不同界别,在行政级别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如研究会负责人季晓东退休前为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也是会党组书记担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的第一人,是厅级干部出身。评估院负责人吴登云原为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科级干部出身。风促会负责人陈宇现任中联投副总裁,来自企业界,没有行政级别,通过将他们吸收进总商会分党组,并担任分管各自机构的专职副秘书长,就在秘书处层面形成政府经验、社会经验、市场经验的互促格局,也实现了总商会党政领导体制的局部扁平化设置。

3.扩充总商会事业编制团队人员

一方面,是为应对当前工商联部室精简合并、干部编制减上补下的改革局面,通过会党组遴选等方式,选拔部分公务员以“下调——换编——提级”方式(转为参公事业编制),分阶段、分批次到经发中心担任专职职务(也有部分专职为平调)(详见表2),另有公务员以兼职、挂职、退休返聘等方式任职,充实总商会工作团队(详见表3)。目前遴选的专职干部中,第一批封丹华、张佳琳、王真、冯佳燕和朱秀慧于2017年10月前到经发中心任职。此外,韩莹、姜广旺和鲍贤珍等三位主任科员作为兼职干部,也于2017年年底前到经发中心分管调研、宣传和财务工作。其余干部为第二批,于2018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到位。

另一方面,总商会还将部分公务员转为事业编制,下拨经发中心,用于扩充总商会员工团队。经发中心现有编制总额为40个。由于事业编制能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种类别,尤其工勤技能岗对员工学历、年龄等因素要求较宽泛,且能进行自主招聘,让商会干部更加突出群众性,2018年总商会重点招聘窗口接待、会员管理、会务保障、会展服务、档案存储、摄影摄像、财务管理等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并向智库机构服务平台中无编制人员倾斜,同时建立常态化的一线工勤人员奖励金制度。在此基础上,经发中心于2018年转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有员工工资待遇均高于全市同级公务员平均水平,并计划利用三到五年时间,以逐步减少财政直接拨款比例的方式,转为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在行政级别上提升为副厅级。

(二)党政资源系统化

1.加快部室精简合并进程

主要包括:合并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组建组织部,由会党组书记直接分管,并由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协管;合并会员部、文献史料室,组建商会部;合并调研部、宣教部,组建研究室;合并经济部、机关服务部,组建行政部;合并办公室、联络部、信息中心,组建联络办等。另外,由于部门职能进行了一些调整,如政治培训职能划归组织部,所以原有人员并非全部随部门合并进行整合,也有人员在总商会部门间流动、提前退休或平调其他公务员单位。同时,由于大部制在领导体制上是一正三副,在已组建完毕的新部门副处级领导岗位上,也出现了年轻的美丽新面孔,如组织部副部长林嘉敏、研究室副主任陆畅、商会部副部长别宗等,都是三十几岁的年轻女性。

2.进一步推动委员会式设置

一方面,以原有“上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联络员专题会议”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建设市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下称“民发委”)。该委员会在资源整合上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做大体制合力。除地方各级党政公务员单位,社科院社科联系统、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高校科研院所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系统等也正被逐步吸收进民发委,力争在管理界、实务界和学术界的互通互促中做大体制创新合力。二是增强区域合作动力。主要是为响应当前党和国家正在推动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将长三角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内地省份和港澳台地区各级工商联(商会)、驻沪办事机构等一同纳入民发委框架,还通过外交官与民营企业家对话交流活动等,搭建与相关国家驻沪领馆、国际产业组织、贸易商协会的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另一方面,由上海市工商联各部门牵头,组建人力资源、科技创新创业政策评估、商会治理与民商事调解、综合服务保障等专业委员会,并作为民发委的分支委员会。

3.组建总商会民主政治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治委”)

一方面,与风投联盟编审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除建立由上海市政协直接领导、市委统战部监督指导的外围领导框架,并在政治建设领域将商协会从社会团体大范畴中抽离出来,让民治委在上海市委市政府授权下直接承接商协会政治领导权,这不仅与其由上海市政协直接领导、市委统战部监督指导的体制地位相吻合,也是总商会面向广大商协会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品。

另一方面,通过民治委加大对各级商协会中党派组织建设的覆盖力度,不仅是中共党组、总支和支部,还包括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对无法组建任何党派组织的商协会和民间自组织,还可通过培训选拔政治骨干、选派政治指导员等方式,协助建立政治学习小组,形成更具包容性的基层政治生态系统。此前已建立的离退休干部宣讲团,便是政治指导员队伍建设的主阵地。

(三)政社分工合作的制度、体制与机制保障

确保总商会在实现实体化运作后,能与工商联形成分工合作局面,并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模式化建设,就必须建构相应的体制、制度和机制予以保障。上海市工商联采取了以下做法。

1.推动领导任职制度化建设,确保改革阶段领导班子平稳过渡

上海市工商联已落实由政协党外副主席担任总商会会长(工商联主席)的任职制度化建设。这样不仅使中国特色商会的政治地位建设由理论落到实处,并因领导任职的制度化表现得更为直接和具体,也是通过总商会社会功能与工商联政治功能的互通互促,深入建设以谏促做、看德选人、由评带建、用学增能、用实推孵、借智引资等职能于一身的市场化、集团化新型政商智库运作平台的必由之路。

而监事会建设则从工商联以外选择相应人选。监事长由与总商会会长平级的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现已确定为市委统战部部长施小琳。总商会原巡视员、现任市政协常委金亮担任总商会坐班副监事长。

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点,经发中心原主任,也是创始主任冯洪发为民主党派领导干部(民建会员),他此前同时担任市工商联联络部部长,且还有三年退休。由于市工商联正在推进部门合并重组,并出于加强基层党建需要,他提出让位于年轻同志并得到会党组批准。同时,根据会党组安排,赵福禧三年后退休时,会将相关职务移交给比他年轻的副会长徐惠明,由于统战部为工商联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由统战部部长担任监事长得以实现,因此继任党组书记的徐惠明可不必再兼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同理,常务副秘书长张捍5年后退休时,会将相关职务移交给副秘书长兼总商会办公室主任陈琦。

这种领导梯队的确立是总商会党组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主要是为确保工商联在改革攻坚阶段上层领导班子的平稳性。但每一位在任领导和接棒领导,都要自觉接受党政系统、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这也意味着不是不存在更换的可能性。

2.扩大党建体制覆盖范围,构建包容性社会政治生态

在总商会党组层面,上海市工商联不仅将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吸纳进来,并享有除担任会党组书记之外的相应权利,如发言权、表决权等,参与集体决策。还增补分管研究室的工商联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担任会党组第一副书记,作为下任会党组书记人选,分管联络办的工商联党外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担任会党组第二副书记,以此扩大工商联党建的覆盖范围。党建实质上是以执政党建设为核心的政治关系的全面建设,更何况工商联由于历史原因和自身政治上的特殊性,与民建等民主党派本来渊源颇深,因此,将党外干部吸纳进党组并担任相应职务,一定意义上也是统战工作的应有之义,无论是民主党派干部还是无党派干部,说到底都是党的干部。这同时也确保了民治委与总商会在领导班子上能高度重合。

当然,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民治委与总商会领导班子的高度重合性,并未违背政社分工的基本原则,相反正是明确分工基础上合作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导致政社分工改革框架产生的政社合一模式,实际上是以政代社的政社单一模式。主要是工商联一家独大,总商会处于被挤压和功能萎缩状态。所以强调分,为的是工商联能够为总商会的独立发展让渡出必要的权力和空间。而在民治委意义上强调合,则是由于总商会已具备了一定建设基础,这种合以总商会为核心,对工商联具有面向民间社会的基层倾向性,这也与群团改革要求小机关、强基层、全覆盖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另一方面,这种注重社会包容性的政治生态建构也纠正了工商联原有组织体制的弊端,减少了政府化和官僚化色彩。因此可称为社政融合模式,即融“政”于“社”。

3.创新职能运作模式,建设可持续性项目合作机制

总商会现已通过研究会、合作社、基金会、评估院和风促会等机构,形成了一个综合性实体化的政商智库机构服务平台。同时,上海市工商联在部门精简合并的职能调整中,通过创新职能运作方式,将某些部门职能以委托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转为机构职能,也进一步丰富和夯实了政商智库平台中相关机构的职能建设基础。

目前,民研会已承接了民营经济样本采编室项目,由于有中国特色商会研究中心和青创智库两个特色品牌,并能协同复旦大学、华东师大和华东理工等高校科研力量,也得到了总商会课题项目支持。同时,这个采编室还有另外一个称呼——总商会报刊编辑部,采编团队(调研团队)现已初具规模。总商会报刊主要包括:一是行业内部连续出版物《商协会理论与实践文丛》,由原市工商联主管主办的《现代工商》杂志改版而来,除已在兼职的张依、富佳、金丛强三位调宣干部,原杂志编辑宋晓艳、俞杰已被纳入经发中心用人范畴。二是原来总商会主办的《社情民意信息》《调研参阅》《要情专报》等内参,现委托给了民研会;三是与上海宣传通讯编辑部、上海社会组织编辑部和上海支部生活编辑部合作,创办《党政干部宣传手册》《上海社会组织摘编》和《民间创新创业人物》三份电子版简报,作为商协会干部内部学习材料;四是以上海政商智库—中国特色商会研究中心的名义,与一些知名学术杂志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辟了“民营经济管理案例解析”“优秀智库资政报告选编”“地方特色发展方案订制”“深化改革经验总结交流”“基层典型案例采集分析”等专栏,推送具有可复制和可推广价值或具有潜在市场转化能力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并尝试主要利用民资建立相关栏目支持基金,打造一批刊发成果能受市场认可的应用型核心期刊;此外,编制《上海市民营经济运行报告》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第三方评估报告》的任务也有一部分落实给了民研会。

合作社主要承接民营企业与外交官对话交流活动、波兰滨海省—上海投资贸易论坛、大阪&京都投资研讨会、“纽巴伦·创业客”上海欧美新沪商联谊活动等;基金会主要作为光彩事业会的办公载体,通过打造“民企公益活动月”等市场化公益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万企帮万村”、协助军转干部二次择业等活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目前,除将工商联原有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如推进外交官与民营企业家对话交流活动由单纯的会议模式向风险投资方向延伸,邀请国外驻沪总领事参观上海知名民营企业等,政商智库机构服务平台还在民发委内成为各级党政部门公共服务的重要受托方。如评估院接受市民政局(社团局)购买服务,开展商协会规范化建设等评估,受市科委和市金融办等部门委托,编制《上海科技创新及投融资政策服务指南》等政策汇编;基金会与市税务局合作,开展民营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业务培训等。

同时,在民发委范围内,由上海市工商联各部门牵头,进一步盘活党政体制内的市场行业管理服务资源。相关成员单位可以单独或共同委托、长期购买服务等制度形式,经总商会秘书处交由政商智库机构服务平台经营运作,这既确保了总商会能够实现可持续运作,也为能逐步打开制度“窗口”,实现市场化项目运作提供了相应保障。

三、“一体两翼”三元结构扩展路径建构

“一体两翼”模式主要是在原有政社分工模式基础上,打造向市场(企业)延伸的端口,从而形成政社企三方能互通互促的发展格局。从路径上来讲,主要是完成以总商会为核心的商协会体系化、结构化建设及打造面向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商协会公共服务协同性机制两部分。

(一)商协会体系化、结构化建设

1.建立商协会联席会议机制,延伸社会治理协同纽带

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是中国特色商会的基本特征。建立民治委,主要是以商协会为主体,推进民间社会政治生态的深层建设。从政治生态本身来讲,政治组织化建设固然重要,但以基层民主协商为主要方式的政治互动过程建设也应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总商会可以民治委对商协会基层政治组织建设为主抓手,以政务听证会、民主恳谈会、中心学习会、商务议事会等会议形式为主体,在商协会体系中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会议层级上可分为总商会会长主持的会长(理事长)会议、由总商会秘书长主持的秘书长会议及由总商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主持的业务骨干会议等。这也是民治委在为商协会人才的观点争鸣、意见交流、科研创业及理念创新等提供相应的场所、舞台、指引和摇篮的基础上,将社会治理协同纽带在商协会体系中进行有益扩展。

2.完善民间自组织培育机制,凝聚先进产业发展合力

从民间自组织建设的现状来看,这些组织的运作主要依靠发起者的人脉关系和活动资源,成员复杂、身份各异,一方面,网络交流和松散的聚会模式,不仅带来了成员间的匿名化和陌生感,其与工商联等官方机构交往相对较少,甚至处于“躲进小楼成一统”的隔绝状态,另一方面,却又是民间项目信息、基层创新资源的重要承载者。

对此,可以风促会为基础,首先搭建民间科技创新创业联盟(下称“民科联”),开启嵌入模式,通过让工商联(总商会)在民间社会中的角色由“别人”变成“自己人”,将协同纽带进一步向民间自组织延伸,并协同商协会联席会议相关机制建设,这也让商协会体系呈现出官民能互动、政商有合作的立体化、结构化特征。在此基础上,总商会还可通过完善培育发展等服务机制,一是先组建和托管一批能够凝聚科技创新创业合力、代表先进行业发展方向、但尚未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商协会。二是在一批办的有特色、有潜力的民间自组织(包括网络平台型组织)中建立基层标杆示范基地。前者待条件成熟后可移交登记管理部门备案或登记注册为法人单位,除为登记管理部门减负,还能避免因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后者既可作为前者的原始形态,也可视作前者的孵化机制,这是树立其典型意义的价值所在。

3.以理事会为制度平台,构建市场治理合作交流机制

目前,相关行业商协会仍处于行政脱钩的改革攻坚阶段,行政脱钩不代表脱离,而是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商协会行政管理体制,在市场和行业领域形成多元化综合治理格局,这也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总商会应充分利用民发委在相关党政部门、成员单位的联络优势,邀请民发委成员、商协会联席会议成员、民科联成员共同进入理事会,并从中选拔兼职副会长、兼职副秘书长合适人选。由于很多商协会领导都由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民间更不乏基层经验丰富的创新创业人才,通过召开理事会会议及开展相关合作交流、项目对接活动,不仅能在理事会层面搭建覆盖政企社三个维度的市场综合治理对话合作机制,有助于提升商协会市场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自主性权威.并且,增补机构领导人作为兼职副会长和兼职秘书长,也能成为扩展政商智库实体机构服务平台,在更大范围内步建设多元化联合互动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服务品体系网络化、协同性建设

1. 公共服务品体系建设应居于首要位置

尽管商协会在服务品供给上有公共服务品和俱乐部服务品的区别,但总体说来,二者最大的区分仅在于公共范围不同。如前者是商协会在党政部门支持下,可在其代表行业和领域范围内提供,而后者更多指向商协会个体内部,是相关商协会吸引会员入会的重要手段。

但从当前改革攻坚阶级商协会体系建设大局来讲,一方面,由于商协会在个体层面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对大多数有较高体制依赖性、市场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的商协会,其存在发展更多来自相关党政部门授权下,对公共服务项目的推动,工作机制具有单一化、条线式和封闭性特征,对面向市场打造个性化俱乐部服务品既缺乏内在动力,也没有现实能力。

由此,以总商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品为核心,打造商协会公共服务品体系,在商协会服务品体系建设中应居于首要位置,对市场能力较弱的商协会,是要打破会际界限,在人才、资产、信息、项目、团队等方面拓展优势互惠与资源互补渠道,面向会员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编制公共服务品供给网络,并在公共服务实践中提升服务水平和对市场规则的驾驭能力,这对其打造俱乐部服务品具有先在性和前提性的重要意义。对市场能力较强的商协会,是要以其负责人担任总商会兼职副会长、兼职副秘书长等方式,将其融入公共服务品供给网络,同时肩负社会智库使命,进一步发挥好引领、示范、先行先试等重要作用,将好的俱乐部服务品有序提升为公共服务品,纳入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中。

2. 依托政商智库建设公共服务协同机制

目前总商会在政商智库机构服务平台层面受托开展的商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有两个非常典型的创新点:一是将商协会治理制度创新程度、技术平台服务实效等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二是以一为前提,重点针对上海市工商联原有服务项目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经协调对接、考核评估、竞争拍牌、授权合作,协同广大商协会共同建设,打造体制内外合力共营的科创服务品牌。该模式以工商联为试点,成熟后还会向民发委各成员单位推广,以此创新公共服务领域中党政部门与商协会的协同合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总商会还应进一步推进商协会联席会议机制、民间自组织培育机制和市场治理合作交流机制向市场行业综合管理体制方向延伸,以提供标准化、制度型公共服务品为主要方式,作为后者在微观领域的具体实现形式。如总商会在承办上海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时,可让相关行业领域商协会、尤其民间自组织选派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同时建构更为专业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更为系统化的评估流程,这样也确保了政府相关扶植资金和产业政策能把准市场脉搏,也能让党政制度在民间社会中实现更好地融合。

注释:

① 能总结出相关改革路径,除本市群团系统和统战系统负责人,也同时感谢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先生、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中国企业联合馆执委会主任陈安杰先生、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院长徐永祥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先进技术产研院院长陶宏志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新经济与产业国际竞争力发展中心主任汤蕴懿女士、上海市民政局(社团局)社团处处长黄一飞先生、上海春晖社工师事务所理事长王瑞鸿先生、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惠芸女士、上海市浦东新区卫计委副主任科员刘萌女士、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科员彭国立先生、维谷通识读书会创始人蒋凡先生、瑞美医疗公司财务专员傅瑶女士及我国台湾地区工商联副主席傅亚健先生、荷比卢商会秘书长菲力蒲先生、英中贸易协会中国区业务总监吴晨先生等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人员在本人开展市委一号课题分课题调研时给予的帮助。

②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创建初期业务范围包括:服务和促进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研,进行上海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等。

【责任编辑刘滢】

From Separ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Society to "One-Body-with-Two-Wings": on the Reform Model Construction and Expansion of the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A Summary and Exploration Based on the First-hand Materials from Shanghai Practice

Lv Xuefeng, XIAO Jin

(Sample Collection Room for Private Economy, Shanghai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Xuhui, Shanghai 200031; China Executive Leadership Academy of Shanghai, Pudong, Shanghai 201204)

Since the pilot program for people,s organization was introduced, Shanghai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has pursued the model featuring separ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society as the main body for promoting its structural reform. At present, as the reform on people,s organizations has entered a critical stage, it should expand the model to an approach of "one body with two wings", which features systematic and structural building of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the networked and coordinated building of the service product system, to keep it in line with the trend of increasingly decisive role the market has played.

separ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ety; reform on people,s organizations;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de-administration

D63

A < class="emphasis_bold">文章编码号

号】1674—0351(2017)05—0114—08

2017-09-06

吕雪峰,副编审,高级政研师,上海市总商会民营经济样本采编室副总监兼科教文化服务专员,上海市工商联群团改革核心方案编制人;肖晋,博士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总商会政商智库——市民营经济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的中国特色商会研究中心重大专项课题 “中国商会制度完善与制度理论研究”子课题“商会转型发展视角下的新型政商智库建设”(批准号: B20141216 ),并作为《上海市工商联深化群团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的总纲领和主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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