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一禁了之恐非上策
2017-12-11
浙江人大 2017年10期
据媒体报道,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关注。
有网民表示,非法“校园贷”潜滋暗长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借贷机构用较低的门槛诱骗学生上当;二是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三是虚荣心所致。
还有网民指出,“校园贷”沦为“校园害”的背后,与大学生缺少财商教育密不可分。要讓“校园贷”彻底从大学校园里退出,从根本上净化大学生小额信贷消费市场,还必须对大学生进行金融风险意识教育,让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欺骗识辨能力。
有评论认为,保护大学生免遭“校园贷”伤害的好办法,恐怕不是给他们建“温室”来隔绝外界接触,而是要让他们懂得理性消费,给他们注射金融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疫苗”,让他们真正学会对自身行为负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