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的几点思考
2017-12-11邱孟根张海燕
邱孟根+张海燕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50号等文件精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健全机构
各镇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农经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纪检、农经、财政、民政、国土、建管、水利、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依托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经中心),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与农经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定岗、定编、定酬”的要求,配齐人员,工资纳入镇级财政预算。配备硬件设施,保障经费来源。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奠定基础。
(二)下发文件
以赣榆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关于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的意见》(赣委农组办[2016]1号),明确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这一管理机制推行指引方向、提供依据。
(三)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管理要求和基层工作实际,确定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资金代理。对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资金收入,包括发包经济项目收入、资产租赁收入、村集体经营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以及其他代收代办的资金、结算款项、上级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等,必须在收款二日内送存镇“三资”代理办公室资金管理专户,纳入村集体账内管理。村级用款时需填写“请款书”,注明款项用途和金额,由镇“三资”代理办公室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用款数额较大的,经镇“三资”代理办公室初审,报镇领导核准办理。二是资产代理。加强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购置、建设,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资产处置由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三是资源代理。建立资源、承包合同台账,村级资源发包由镇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发包,阳光操作。四是档案管理。对村级会计档案、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档案实行由镇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村级经济档案资料安全、完整。
(四)定员定岗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設置主任、主管会计、出纳会计、代理会计、“三资”管理员、审计员等岗位,并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职责。
(五)签订协议
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委托镇“三资”代理机构,对村集体“三资”运营进行代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行为,做到依法照章办事,规范操作。
(六)开设账户
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在金融部门开设统一的银行账户,专户存储、分村核算村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
二、主要成效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涉农信访明显减少,社会稳定明显改观,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现全面代理,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实行“三资”代理,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由侧重于资金管理的会计代理拓展到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代理。通过订立协议、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严密措施,将管理的关口前移、职权上移,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部门的职能得到了强化,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向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信息化迈进。
(二)实现源头控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实行村级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用款事前申请核准,做到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防止违规收费和资金使用上弊端的发生。处置集体资产,通过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拍卖、转让,资产购置、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杜绝了营私舞弊的发生。集体资源发包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防止了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搞仗权承包、人情承包,筑牢反腐倡廉的“防渗墙”,有力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现民主公开,保持农村稳定
集体“三资”与财务活动的不透明,一直是引起群众怀疑、引发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因素。通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特别在资源发包、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方面公开招标,公平交易,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群众明白了,干部清白了。消除了群众怀疑,钝化了干群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保持了农村稳定。
(四)实现规范运营,维护集体利益
通过集体“三资”代理,强化资金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使用的“跑、冒、滴、漏”,防止了资金流失。同时,工程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有效节约了建设成本。通过搞好资产拍卖、资源发包,使集体经济利益达到了最大化。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集体“三资”管不到、管不好、用不活的问题,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切实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据统计,2016年年末,全区代管村集体资金累计额4.57亿元,代管余额1.15亿元。共拍卖集体资产54次、拍卖金额2003.67万元,资源发包1139份、金额5171.85万元,建设工程招标266项,金额9539.54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为集体增收583.96万元,节约资金510.6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作为“三资”监管机制的一项新的探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其推行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endprint
有的基层干部对新形势下实行“三资”代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现有的管理模式基层已习惯了、效果也不错,没有必要瞎折腾、劳心费力;少数村干部感觉“三资”代理是给基层添麻烦,村里花钱不方便,“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脚”,不利于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加了日常办事的成本;还有的人担心村集体资金资产被镇挤占、挪用、平调,不愿搞“三资”代理,态度消极。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2002年以来,江苏省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由原来的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改由镇党委政府块块管理。农经人员的人事、工资权限全部下放到镇。上级农经部门指导职能有余,监管职权不足,其落实政策,监督管理的职能受到严重削弱。同时镇与镇之间人员无法流动,素质难以提高,再加上经费无来源,工资无保障,福利待遇不到位,人才流失严重,农经系统处于线断、点散、心乱的尴尬境地,严重挫伤了农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于人员不流动、工资待遇低、发放不及时,不少镇面临无钱办事、无人管事的局面,影响了“三资”代理的全面有效落实。
(三)人员素质须提高
一方面,农村集体 “三资”代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对农经人员知识结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不健全,人员经费无保障,待遇不落实,年富力强的农经人员纷纷跳槽,留下的人员积极性不高,再加上长期得不到有效的培训,知识无法及时更新,政策水平难以提高,农经人员出现年龄老化、思想僵化、知识退化的态势,与“三资”代理工作要求难以完全适应。
(四)管理手段有待提升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对“三资”监管手段提出了新要求,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的功能发挥不够充分,仅仅是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其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网上公开的功能尚未使用。而且现在基层干部对审核手续繁琐意见不少。减少审核层次,改进审核方式,实行网上审核势在必行。
四、几点思考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也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实践中完善、在落实中深化,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效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加强宣传、开展基层干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义利观,进一步增强对实行“三资”代理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实行“三资”代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化解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严格管理、规范运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更是维护农民对村级财务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有力举措。从而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推进“三资”代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发挥这一管理机制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二)理顺管理体制
建立条块共管,各负其责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认真按照连委办发[2015]72号及赣委发[2015]35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人事管理、业务指导由条条负责,代理机构(农经中心)日常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由镇负责。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区、镇财政要保证农经中心经费来源,按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解决农经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树立权威性,使农村“三资”代理机构有职有权,成为农村经济管理名副其实的主管部门。使其能放心、放胆、放手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其监督、管理、执法、服务的职能作用,把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关。坚持原则、严明法纪、规范操作,强化管理,把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
农经人员是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的主力军。要建立人员流动机制。在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礎上,使人员能够流得进、流得动。优化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激发内部活力。要建立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加强培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增强农经人员法纪观念、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增强农经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通过表彰奖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农经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农经队伍,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行提供人员保证。
(四)完善平台功能
在充分发挥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并加以拓展,实施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对村级日常资金申请,实行网上审核,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扬长补短,提高操作性、实效性,有效推行“三资”代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手段网络化信息化。
(作者单位:邱孟根,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张海燕,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农经中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