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2-10李莉
李莉
南京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莉
文章通过对制约南京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对如何促进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出了合理的对策。
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对策思路
今年8月份,全国工商联、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正式发布了2015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南京市有多家民营企业上榜,苏宁控股集团名列第二,苏宁环球集团、三胞集团等位于前20强。这充分说明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本文就南京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南京市民营经济现状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强。据统计,2015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私营企业30.76万户,其中当年新增11.06万户,分别比上年增长53.3%、185.8%;私营企业注册资本881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232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6.1%、108.2%。个体工商户38.31万户,其中当年新增5.63万户。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279.21亿元,可比价增长10.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0%。
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要超过90%,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5000家以上,市级以上民营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0家以上,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或工程技术中心。这充分说明我市民营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创新、增长速度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令人惊喜的活力。
二、南京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出,与苏南和浙江等发达地区相比,我市民营经济无论在实力规模还是在产业分布上看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粗放型的发展。
(一)对技术创新重视不够,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
据南京市工商联统计,只有10.43%的企业认为转型升级中有技术落后的困难。民营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方面,自主研发占比为47.24%,与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发占比为17.79%,引进占比为16.56%,模仿占比为6.13%,没有核心技术占比为19.02%。从统计中可以看出,企业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程度很高,但是企业核心技术占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比例仅占31.90%,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自主研发水平并不高。企业核心技术来自引进和模仿的比例偏少,作为民营企业提升企业技术能力的主要途径,南京的企业利用得还非常不够;与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发占比也较低,企业还没有充分利用南京的科教资源优势,同时也说明这方面大有所为。没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占比较高,部门民营企业还没有意识到核心技术的重要性。
(二)资金因素和人才因素是制约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最终支撑。企业反映人才缺乏是企业发展面临的最主要困难,反映了企业在谋求再发展的过程中,对于转型性人才的暂时缺乏。南京高校资源丰富,每年毕业生很多,人才问题依然被一些民营企业主列为制约企业发展重要问题,说明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和企业转型升级不适应。资金紧张对企业发展影响较大,由于市场资金面较紧,流动性较差,市场萎缩,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转型升级中的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也为融资带来了不少困难。
(三)政府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不够
很多民营企业反映,企业的税务负担过重,有关政府部门存在一定的乱收费现象,也有的企业认为: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办事环节复杂,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缺乏服务意识,存在管卡压和以权谋私现象。他们认为融资、税负和政府服务意识、乱收费现象是目前企业转型升级的制度障碍,他们迫切希望政府对转型升级企业提供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四)民营企业的道德风险对创新活动的影响
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执行不力,导致了许多民营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民营企业被别的企业侵犯的案件屡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一些企业创新的热情。由于企业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已经影响到民营企业对创新投入的积极性,造成了民营企业不敢创新、不愿创新的尴尬局面。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企业员工创新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
(五)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不足
现行金融体系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的活动控制过于严格,导致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技术创新所需后续资金没有保障,前期的大量投入打了水漂,许多民营企业家表现出“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的两难。再加上近几年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率下降,把大量精力用在维持企业生存上,用于创新的科研费用捉襟见肘。在巨大的成本压力下,一些传统企业选择迁居成本稍低的中西部及周边地区,而不是选择艰难的转型升级。
三、推进南京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和建议
基于以上原因,应发挥政府、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合力,力促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民营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明确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理念
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要树立培育市场主体的基本理念,针对南京大型国企多、贡献率大的局面,要摒弃“抓大放小”的片面观念,代之以“抓大带小”的全局思维。围绕转型升级,把工作服务对象从面向国企、大型民企向主要培育扶持初创型、成长型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兼顾改造传统型中小微民营企业转变,坚持把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培育、扶持和改造作为工作的基本职责,把它们培育成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对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教育,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企业家的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切实解决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的现象。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政务环境,坚决杜绝针对企业的各种管卡压和以权谋私现象,积极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民营转型升级发展氛围。要加强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扶持的宣传发布,引导广大企业家自觉把企业发展纳入国家和省市宏观经济战略体系,充分利用政策扶持优势,降低转型升级的成本和风险。
(二)建立健全完备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2年下半年,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发文,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南京作为推动民间投资先行先试的城市,应该及时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各部委实施细则,加大推动落实的力度,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的一系列政府机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市场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新方针、新政策,出台符合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扩大民间投资的具体方案,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放宽准入条件,打破行政性壁垒,引导各类资本和创新要素投入,着力培育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的促进机制,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平等参与机会。
(三)创新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注重培育和发展债券市场,加强债券产品创新,鼓励新兴产业企业通过债券融资,探索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集合发债,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创业板。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企业股份合理流动,资源有效配置,推动战略产业资本战略重组。建立我市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有效防止民营企业因宏观影响出现的资金链断裂而倒闭问题的发生,扶持资质好的民营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完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创投服务中心、投资顾问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服务。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建立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微民营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逐步扩大市级财政预算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降低准入门槛。
(四)培育中小民营企业创智能力
应对产业需求,紧扣人才培养、培训、招聘、引进、就业、流动的各个环节,平等地给予中小民营企业财税、信贷、准入政策。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与我市产业链配套的职业技术教育,支持龙头企业创办企业大学。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流动机制,顺应世界产业转移的大趋势,通过“千人计划”等人才引进工程,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搭建信息和合作平台,引导政企学研金介开展深度结合。进一步增强我市优势产业、高聚集度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由政府或行业组织牵头成立有“政、产、学、研、金”参与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企业家素质培训工程,通过政府组织培训、考察等方式,全面提升企业家的综合素质,重视加强对二代企业家的培训。
(五)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品牌建设
加大市场开放程度,改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产品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对民营企业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积极申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对获得制修订和认证权的企业实施奖励和扶持。支持民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申请商标注册,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帮助民营企业合法使用知识产权。
(六)扶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
我市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集中在传统产业,虽然劳动生产率低,但属于劳动密集型,对扩大就业、保障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增加技改投入,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政府可以通过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政府采购和招标等方式,把财政资金投入到优势项目,带动民营企业自身技改投资,增强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也可引导银行和民间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七)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会带来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因而在引导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对民营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民营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李莉,女,东南大学MBA在读研究生,现供职于紫金普惠金融信息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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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28(2017)0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