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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中国税收话语权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发展
——基于企业“走出去”角度

2017-12-09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北京100871

国际税收 2017年6期
关键词:征管话语权走出去

应 涛(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北京 100871)

提升中国税收话语权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发展
——基于企业“走出去”角度

应 涛(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北京 100871)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如火如荼,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持续加快。本文从“走出去”中实现企业和国家利益有机统一出发,分析了我国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竞争的不足之处,提出增强我国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实力的建议。

“走出去” “一带一路” 国际税收规则

一、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核心要素

大部分国际税收规则都是国家间协商谈判的产物,各国都希望能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新的国际税收规则能够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要么是这些国家对规则制定国有所需求或在某方面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要么是共同制定国际税收规则的国家间有着共同利益。具体说来,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核心要素有:

(一)经济实力

由于国际税收规则主要是对跨国所得征税权的划分,而跨国所得又来自于国际资本流动,因而往往资本输出国(也往往是经济实力占优的国家)在国际税收规则变革中具有较大的能动性和主动权。

(二)国际税收事务话语权

相比经济实力是一国的硬实力,国际税收话语权则是代表一国在国际税收事务中的软实力。一般认为国际税收话语权是通过表达本国对国际税收事务的意见和看法,获得大多数国家支持,最终将本国合理建议融入国际税收规则的权利。由于国际税收领域缺乏绝对性的权威,如果能够获得多数国家或主要国家的支持响应,显然话语权的提升有助于一国对国际税收规则产生影响。国际税收规则是观念建构的产物,要充分发挥国际税收规则的效力和作用,就需要有良好的设计。当然,想要在国际税收事务中拥有足够的软实力,必须积极融入国际社会,扩大其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能够代表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反映国际社会的共同诉求。

二、我国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竞争存在的不足

我国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竞争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把我国不断增强的硬实力(经济实力)转化为促进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软实力(话语权或影响力)。

(一)经济实力仍需增强

虽然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长期位居世界前列,但经过多年发展,人力成本等经济比较优势已逐渐减弱,并且在资本、技术等方面尚有差距。我国亟需通过科技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向外投资等措施实施产业升级、提高生产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尚需提升

国际税收话语权是一国在国际税收领域软实力的体现,由代表该国硬实力的经济实力转化而来,但除了经济实力之外,还有一些因素起着作用,如完善的税收法制环境、税收制度和征管经验可对别国税务管理人员产生吸引力,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代表大多数国家共同利益可以获得广泛支持;此外,高素质的税收人才队伍是保障国际税收话语权提升的基础。因此,需要从以下这些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税收话语权:

1.在维护我国税收权益的同时赢得发展中国家支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走出去”企业日益增多,我国逐渐由资本输入国转向资本输出国,这就涉及我国对外投资税收利益分配问题,特别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税收协定中是否包含税收饶让问题。发达国家中除美国不认可税收饶让外,欧洲国家和日韩新等亚洲发达国家都积极给予发展中国家税收饶让待遇。近年来我国更加倾向于从资本输出国角度考虑问题,与发展中国家新签订的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有淡出的迹象。这固然有利于保护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权益,但不利于缔约对方的发展中国家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吸引我国企业,对我国获得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收领域的支持产生影响。

2.进一步完善“走出去”企业的征管措施。要想最大程度提高国际税收话语权,除赢得发展中国家支持外,发达国家的态度也很重要。由于发达国家大多是资本输出国,经济新形态也往往首先出现在发达国家中,对完善国际税收征管需求较为迫切。我国三十多年来的高速发展促成了企业“走出去”和互联网等新经济形态的巨大进步,与发达国家同样面临一定程度相似的征管困境,双方之间有着共同的国际税收话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研究相关经济新形态的基础上,与发达国家一起处理好经济发展新变化给双方共同造成的税收问题,从而赢得发达国家的尊重与支持。

3.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影响力。近年来,我国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参与OECD、国际联合反避税中心(JISTIC)等多边税收合作平台事务,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税收事务中的影响力。

三、增强我国推动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实力的建议

国际税收规则的形成有单边主导和多边参与两种机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我国应透过企业“走出去”实现国际社会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国际税收规则朝着统一协调方向发展。

(一)利用税收手段增强“走出去”企业竞争力

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不仅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而且可以提升我国对东道国的影响力。因此,需要立足“一带一路”区域,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促使跨国投资征税标准走向一致,消除各国税收差异给相互之间跨国企业带来的困扰和税收风险,降低税收争议出现的概率;同时尽量消除企业跨国投资中的国际双重征税,适时在现行抵免制度中引入免税法并不断扩大其适用范围,降低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并且实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走出去”税收激励政策,如建立对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或放宽境外居民企业亏损弥补限制。

(二)增强国际税收话语权,获取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软实力

1.让我国企业“走出去”惠及广大发展中国家,赢得尊重与信任。一是要消除企业走向发展中国家的税收障碍,即完善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协定网络,为企业参与发展中国家建设营造稳定良好的税收环境,并在协定谈签中适当依照联合国范本或适时推出我国的专属协定范本,降低与重点对象国家资金往来的预提税税率,增进双方经济相互融合;二是可针对发展中国家投资风险较大的情况,根据企业不同投资项目提取较高额度风险准备金或设立国家保险制度,实现国家与企业共担投资风险;三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往往采取税收优惠的方式来吸引外国资金,我国可在与发展中国家签订(修订)税收协定时包含税收饶让条款,来提高企业在当地的竞争力;四是当企业在东道国受到税收歧视性待遇或对方不严格执行税收协定时,我国税务部门要积极响应企业的求助,依照相互协商程序或双方税务当局之间的沟通渠道,坚决维护我方合理税收权益,做“走出去”企业的坚实后盾。

要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争取国际税收权益。一是可以积极邀请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税收活动,共同发出声音。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制度差异较大,对发展的诉求各不相同,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税收事务具有一定难度。我国应在继续积极参加或主办国际税收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影响力,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距离我国较近、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的优势,邀请相关国家一起参与。二是立足联合国等交流平台,广泛听取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诉求,在了解各国对国际税收的看法基础上,形成综合意见,向国际社会发出共同声音。三是积极向发展中国家传授成熟税收征管经验,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通过双方人员的交流沟通,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税收管理的成就,并就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困难提出针对性建议。

2.完善国内税收制度,提出契合经济发展新形态和资本跨国流动发展的税收征管建议。一是针对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发展给各国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在总结我国税收征管经验的基础上,摸清其中的一般规律,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二是根据BEPS行动计划完善国内税制,总结我国在资本跨国流动中的征管实践经验,加强与国际同行相互交流。

3.加强国际税收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的国际税收人才队伍是对外展示我国税务形象,提升国际税收话语权的基础保障。要加强国际税收人才培养,并向重要国际税收组织和主要资本输出国家派遣国际税收精英人才,直接获取国际税收管理经验,充分展示我国的观点和看法,更好地获取国际税收情报和维护“走出去”企业、人员的税收权益。

4.利用现有国际税收平台,充分展示中国税务身姿。一是在G20峰会上继续参与国际税收事务,在现有BEPS行动计划的工作成果上积极参与后BEPS相关工作,既为构建新的国际税收秩序贡献中国力量,又通过不断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获取增强话语权的宝贵经验;二是积极参与OECD的各种活动和工作会议,寻找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税收共同话题和矛盾冲突,通过展现中国智慧和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来扩大我国的影响力;三是利用金砖国家组织中的各国税务局长会晤机制推进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在主要国际税收事务中形成合力,一起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并立足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财力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四是在我国参加的区域性税收协调组织中,就推动区域税收合作提出中国方案,共同面对区域国家的税务问题;五是通过JITSIC推动国际反避税工作合作,汲取主要发达国家的反避税经验,在相应提供中国税务部门反避税工作成果的同时为国际社会共同打击国际逃避税建言献策。

5.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区域税收协调机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热烈回应,不仅区域内国家表态参与,不少区域外的发达国家也想借“一带一路”之力增进发展。可以预见,我国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相互投资、经贸往来将迅速增加,与之密切相关的税收事务理应得到关注,应借此机会探索建立区域国际税收协调机构,推进相关国家间的国际税收合作,提升我国的国际税收话语权。

[1] 李勇彬,汪昊.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比[J].税务研究, 2017(2).

[2] 朱青.国际税收(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3]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 服务“一带一路”税收政策及征管研究[J].国际税收,2015,(12).

[4] 潘忠岐. 广义国际规则的形成、创新与变革[J].国际关系研究, 2016,(5).

[5] 杨志勇.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财税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 2015,(6).

[6] 国际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提升中国税收话语权研究[J].国际税收, 2016,(1).

[7] 漆彤. “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税法思考[J].税务研究,2015,(6).

[8] 倪红日.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与税收挑战[J].国际税收,2015,(12).

责任编辑:周 优

Improving the Discourse Power of China's Taxation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 Rul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erprises' "Going out"

Tao Ying

Nowaday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s increasing vigorously, and the pace of enterprises’ “Going out” is quickened. Based on the idea of unifying the interest of country and enterpris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f i ciency of China in taking part in the international tax rules competition, and then presents some suggestions on improving China’s capacity of reforming international tax rules.

“Going out” “The Belt and Road” International tax rules

F810.42

A

2095-6126(2017)06-00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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