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活农民增收大文章
2017-12-07张兆江
张兆江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强调,释放深化改革的富民惠民效应,创造过硬的富民成果。改革是富民的最大红利。要推动农民增收取得突破性成效,关键还是要统筹抓好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农村改革的惠民富民效应。
一、释放创业就业“倍增效应”,保持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
南通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近六成,稳定农民打工收入这个“大头”,需要通过改革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打造更多就业致富“蓄水池”,实现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一是增加农民就业岗位促增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认证环节,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更多的农民工实现中高端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依托新经济、新业态、新就业,创造更多农民新的收入增长点。创新基层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在镇、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适当降低岗位要求,吸纳更多农民转移就业。
二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促增收。全面落实鼓励农民创业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创业,建设一批具有南通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一店”计划,引导农民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和新的消费需求,在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产业、传统手工、农产品电子商务等领域走上创业致富路。
三是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促增收。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强化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向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打响“南通工匠”品牌。大力发展订单、定向、定岗等技能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普及“互联网+”创业培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对涉农专业大中专学生,免费开展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二、释放农村土地财富效应,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
经营性收入是南通农民收入中的突出短板,迫切需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向土地要效益,在土地上做好农民增收大文章。
一是向科学种养要效益。注重以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与农业对接步伐,促进“智”“资”结合,“智”“资”结果,提高南通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水平。创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运用,推出一批“通”字头农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扩大优质产能,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二是向规模经营要效益。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积极投身土地规模经营。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模式,创新发展“大农业”。发挥镇村党组织的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法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推进产业服务联盟建设,加快实现技术、农资、产业、信息等的合理共享。创新农业保险服务,加快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险种。
三是向结构调整要效益。按照“主导产业提质、特色产业扩面、多元复合经营”的思路,加快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高效农业结构。重点扶持优质粮油、蔬菜园艺、生态林业、现代渔业、规模畜禽、休闲农业六大主导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加快打造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业特色小镇。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综合种养、林下经济等高效复合经营模式。
四是向品牌打造要效益。大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品牌化发展意识,在文化内涵、内在品质、精细包装等层面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加快农产品对接服务上海进程,以打造上海优质农副产品市场服务保障基地为目标,高频度在上海举办农副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南通长寿之都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确保在沪年销售总额超过150亿元。
五是向绿色发展要效益。积极探索生态循环农业,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南通农副产品市场占有率。
六是向产业融合要效益。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产品有形市场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挖掘多元增收功能,提升农产品增值空间。
三、释放农民财产乘数效应,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
目前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最低,增收潜力也最大。我们将着力抓好“三权分置”、集体产权等农村关键改革,发挥财产权的乘数效应,将农村休眠的资产变成财富的“活泉”。
一是赋予农民更加稳固的财产权。尽快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夯实基础。我市确权工作已基本结束,年底前发证到户。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工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等权利。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村到户,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权。
二是促进农民财产权向实际收入转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现金财产。开展以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经营权等入股农业龙头企业试点,让农民以经营权换取更多股权收益。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实现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按期分红,让农民获得稳定的股权收益。鼓励农民利用自有房屋等资源资产,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获得收入。鼓励农民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增加财产性收入。
三是发挥市场在实现农民财产权价值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镇、村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农村产权市场交易范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财产权进场交易。加强市场监管,健全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让农民财产权在市场上实现价值最大化。
四、释放财政政策杠杆效应,提升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
我市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基础较好,需要在巩固的同时,加大政策集成力度,不断拓展增收空间。
一是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好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农村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让农民群众直接得益受惠。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照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推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间合理布局、均等配置,为农民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服务项目,增加农民“隐性财富”。
三是完善脱贫攻坚机制。抓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等精准扶持。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再拉一条保障线,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地实现脱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实现基层红十字会、慈善会组织镇(街道)级全覆盖。大力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扶贫工作体制机制。
四是加大财政支农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探索财政补贴农业政策,拓宽财政支农惠农的渠道。深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鼓励各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探索更优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五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坚持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引导金融机构健全农村机构网点,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推动转移性收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实现,提高农村金融普惠程度。
(作者系中共南通市委副书记)
責任编辑:王 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