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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大学生资助现状及育人功能研究

2017-12-07徐辉丽刘周全郑霞林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7年11期
关键词:资助体系育人功能贫困生

徐辉丽+刘周全+郑霞林

摘 要:文章对广西区内58所高校1048名本专科在校生资助现状及育人功能开展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部分环节虚假行为普遍,贫困生甄别难度大;学生普遍认同高校资助工作具有育人功能;受贫困生认定名额限制,部分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得到资助,存在个别伪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不够深入和细致,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挖掘不够。为此,可以通过强化心理健康咨询和辅导,改革奖助学金政策与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创新勤工助学模式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及育人功能。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贫困生;资助体系;育人功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7)11-0109-04

为缓解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压力,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高等教育资助力度,逐步建立起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和临时贷款等项目组成的高校资助体系。该体系的建立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了贫困代际传递。但是,扶贫需先扶志。所以,对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育人工作,也是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1]。

资助育人功能是指贫困生资助对于学生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的效能与作用。这种育人功能以经济资助为起点,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解决心理困难、形成健康品格为重点,以提升素质为补充,通过人文关怀的方式,实现育人目的[2]。然而,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资助却忽略了育人方面的作用导致社会对受助学生不懂感恩的批评也较多[3]。

鉴于此,本研究通过对广西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开展问卷调查,弄清广西高校大学生资助和育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育人功能的深化途径,以期为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功能评价及推动广西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贺州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机电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桂林医学院、百色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工学院等58所本专科院校的学生共1048人。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优秀博硕士论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等进行文献检索,收集有关高校大学生资助育人功能方面的研究论文,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背景资料。

2.问卷调查法。问卷的制定:根据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现状并结合相关领域的研究报道,制定调查问卷,经专家审定修改,最终确定问卷。将确定后的问卷发布在问卷网(https://www.wenjuan.com)上,利用相关途径请求区内各高校配合通知各自学校/学院学生填写问卷。

3.访谈法。通过面对面及采用电话、微信和QQ等形式对广西区内的广西大学、梧州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在一线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和学工资助中心的教 师进行访谈,了解其学校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广西高校大学生资助现状

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此次问卷调查共回收了

1048份有效问卷。调查对象中,男生占35%,女生占65%。涉及的学生年级主要集中在大一至大三,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分别占52%和48%,但实际贫困学生多达80%(含实际贫困被认定为贫困生和未被认定为贫困生人数)(表1)。

在本次参与调查的1048人中,544人被认定为贫困生,实际贫困也被认定为贫困生的有514人,准确率94.5%,这说明学生贫困资助工作中仍存在少数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此外,还有318人是实际贫困但未被认定为贫困生,占总数的30.3%,这说明目前由于受到贫困生名额限制等原因,仍有约1/3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值得注意的是,有14人是实际不贫困,但却被认定为贫困生,虽然比例仅占1%,但在广西全区乃至全国贫困生人数庞大的基数上,这个数据体现出来的问题仍需得到重视。

2.助学金评选环节存在虚假行为。助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调查结果显示,32.8%的学生认为所在学校在评选程序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41.9%的人认为基本做到了,占调查总数的74%以上。但有近半数的学生认为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部分环节存在虚假行为,在对可能出现虚假行为环节进行的多项选择调查后,发现认为“在行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环节存在虚假行为最为普遍,其次是班级评议环节,实际不贫困但被认定为贫困的14人,都选择了“存在虚假行为”选项。可见,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助学金评选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但又肯定了其过程中的虚假行为,尤其是对“贫困生证明”的真实性进行了怀疑。数据显示只有265人认为助学金评选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却有701人认为存在虚假行为,结果提示大家对某些虚假行为习以为常了,所以还是选择公平公正。这就为高校贫困生认定甄别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学生提供的贫困生证明不能作为唯一的认定依据(表2)。

3.奖学金制度不够完善。在对校奖学金设立情况调查时,有820人(78%)不知道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或者不清楚等级或金额。有228人(21.8%)选择知道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等级情况,但关于具体奖金金额时回答比较混乱。但发现学校设立的奖学金金额普遍偏低,特等奖最高3000,最少1000元,一等、二等相应就更少了。

是否愿意将助学金改为品学兼优才能获得的奖学金形式调查中,544名被認定为贫困生的有221人明确同意(40.6%)。没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504人中有292人明确同意(57.9%)。endprint

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肯定,是激励教育的重要手段。从调查数据看,贫困生中78%的人对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情况不清楚,部分学生只清楚助学金的等级和金额,不清楚奖学金。这说明很多贫困生没有获得过相应的奖学金,也不看重奖学金。贫困生反对将无偿的助学金改革为品学兼优才能获得的奖学金的人数比非被认定为贫困生所占的比例大,这说明有些学生还是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从对奖助学金的设立情况看,绝大部分学校都有比较完备的资助体系,但学校奖学金设立的金额普遍偏低,大部分特等奖奖金都低于国家一等助学金,甚至是二等助学金,造成了多数学生不重视奖学金,弄虚作假争抢助学金的现象。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的奖学金制度,使我国奖学金制度更加完善。

4.缺少感恩的积极行动。虽然,当今社会普遍认为受资助大学生缺乏感恩意识,但调查数据显示并非如此。受资助的565人中有436人认为资助对自己帮助很大,114人认为对自己的帮助一般,只有14人认为对自己帮助不大。各类助学金主要解决了部分生活经费,减轻了家庭负担,同时更能安心学习,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心。从助学金花费情况的调查结果来看,主要是用来交学费、解决吃饭和买学习生活用品。在对“当你拿到助学金时你想感谢谁”的调查中,565人中有520人(92.0%)想感谢国家,393人想感谢社会、教师、同学、父母及亲朋好友,且有533人想到要用某种方式回馈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帮助。在对待助学金的态度上,388人选择坦然接受资助,同时会认真学习以便将来回报社会;还有113人愿意自己勤工助学,将资助机会留给别人;只有9人认为勤工助学补助太少,而且丢人不愿意做。但有269人(47.6%)不愿意因获得助学金需要在公开场合发表获助感言。所以,当今社会受资助大学生并不缺乏感恩意识,只是羞于表达,这可能与我国传统的含蓄表达方式和家庭教育方式有关,也反映出他们内心比较脆弱,有自卑心理,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受助者(表3)。

5.勤工助学岗位制约学生能动性发挥。勤工助学作为资助体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为有偿的资助形式,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一方面,可以让学生锻炼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偿可以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对勤工助学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在对待社会兼职和勤工助学的态度上,选择社会兼职的人数有279人(占41.1%),存在两方面原因:(1)学校勤工助学岗位有限;(2)社会兼职工资更高,且可减少与其他学生接触的机会,避免过多暴露贫困生的身份。愿意在校勤工助学的同学则是看中学校安全稳定且可和教师多接触的环境。但是校内的勤工助学,受时间和岗位性质限制,工作日也是上课时间,岗位工作流程化的影响,制约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他们创造性和创新能力也受到制约。

6.资助育人向“内心”深入不够。对学校奖助学金设立情况的调查发现,绝大部分高校均设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或生源地免息贷款、勤工助学和社会类助学金等。受访者中,有592人表示获得过学校的一项或几项资助项目,565人回答了自己受资助项目的详细情况。此外,各校受访者还表示学校除了奖助学金的资助外,还开展了其他资助育人的活动,包括各类育人讲座、心理辅导、感恩教育以及校内义工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活动过于行政化和形式化(表4)。

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在于关注其心理压力、进行感恩、励志教育和成才教育。对受资助的565名同学自信心调查后发现,有405人(71.6%)表示有因经济困难而不自信,有368人(65.1%)认为经济支持不足是阻碍梦想实现的主因,有468人(82.8%)在领到助学金时有要比别人更努力的压力。数据显示经济困难对贫困生的学习、个人能力发展、心理适应和与人交往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影响,369人(65.3%)认为对他们的个人能力发展也有制约;对他们是否参与心理咨询进行调查,230人不知道学校是否有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762人回答学校有设立但是本人没有去咨询过;只有19人回答去咨询过,其中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只有10人。所以,受助学生的“内心”没有收到足够的重视,虽然有133人认为单独找学生谈话会加重他们自卑的心理,但是更多的人(248)表示会因为教师的关心而感到温暖。因此,关注学生内心,向学生内心要育人效果是今后我区育人工作的重点方向(表4)。

综上所述,虽然调查显示大多数同学都认同各类资助项目有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及勇于实践等功能,而且每个项目都有其相对侧重的素质培养。如,助学贷款偏重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功能;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偏重感恩教育;勤工助学偏重勇于实践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贫困生认定中就存在虚假行为,造成不公平,奖学金制度不够完善,弄虚作假申请助学金等现象。这时更要加强资助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目前我们的育人工作还存在形式化,不能够深入学生的内心等问题,资助育人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高校各类学生资助项目育人功能的深化途径

1.增强甄别能力,扩大资助面。数据显示,有近30%的实际贫困但却没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这是由于目前全区的资助面还没有完全覆盖,同时还有一些伪贫困生占据了部分名额。因此,一方面,针对目前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可以结合目前全国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建档立卡活动,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甄别工作,从而有效提高真正需要资助学生的比例;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政府投入,扩大资助面,确实做到帮助每一位实际贫困的学生,实现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

2.改革奖学金制度。根据目前广西区内高校设立的助学金高于奖学金对学生产生的“等、靠、要”思想,应将助学金改为品学兼优才能获得的奖学金进行。这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倡导的助学方式既有利于学风建设,激励更多学生加倍努力学习,还有利于育人功能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减少或杜绝学生为了得到助学金而开虚假贫困证明,有利于学生诚信思想的培养;(2)奖学金资助覆盖面的扩大有利于学生荣誉感的培养;(3)减少过多关注家庭经济状况和冠上贫困生的帽子,激励其通过努力学习获得相应资助,有利于他们自信心的培养。endprint

3.完善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我国助学贷款从国家助学贷款(即由中国银行直接从校园提供助学贷款)转变成国家开发银行从生源地提供贷款。这一转变主要是由于原来的校园方国家贷款带来的学生毕业后无力追查和督促其还款,在学生诚信意识不够和大数据时代尚未普及的背景下,追缴贷款十分困难,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生源地贷款加强了家庭背景的监控和担保措施,可有效控制坏账,但依然会有拖欠或者拒不还账的情况存在。据统计,2015年生源地贷款的违约率达25.5%(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china/2015-

07/6985010.html)。面对如此高的违约率,除了学校需要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增强借款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之外,学子们更应该珍惜自己的信誉,珍惜助学贷款这块助人发展的“踏板”,让“教育改变命运”的理想照进自己的人生。要想目前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国家需要在源头上改进贷款模式,完善贷款制度。通过与美、英、日、韩等国家相比,笔者认为我国贷款制度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1)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让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放贷与回收,更加高效地运作和管理;(2)建立资助贷款的奖励机制,目前只有贷而没有奖的机制导致贷款工作的育人功能减弱;(3)根据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灵活变换还款额度和方式[1]。调查发现恶意赖账的毕业生较少,违约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就业压力大,毕业生毕业后短期工资较低,既要生活,又要照顾家庭,还要娶妻生子,因此经济还非常困难,建议将无息贷款的无息时间延至毕业后两年,或根据收入状况调整每月还款额度,调整现在一刀切的还款方式。

4.优化育人方式。调查发现,我区各高校都有开展针对受助学生的育人活动,包括义务劳动、学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开展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但学生更多的时候是被迫性地去参与,缺乏主动性。其次,各高校的心理咨询中心仍需加大宣传,让更多的学生知道和参与到心理咨询活动中去。最后,大多数学生认为如果辅导员或资助教师找他们谈话,他们会感到来自教师的关心,会让生活更加充满阳光。所以,我们的资助育人方式要从去行政化,加大软实力的心理建设。

5.创新勤工助学模式。目前,高校勤工助学模式是学校学工部门将勤工助学的岗位安排给贫困生,贫困生通过自选岗位并进行勤工助学从而获得一定报酬。但该报酬完全不足以补贴学生日常生活之用,完全起不到以工代補,资助再生的功效,导致学生完全不愿意或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勤工助学岗位。这样的勤工助学既不能检验学生所学知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也不能为学校、为老师减少工作压力,更谈不上利用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去创造价值。以学工部门的勤工助学学生为例,可将目前的勤工助学岗位(即教师助理或办公室打杂人员)改为设立学生事务大厅,将学生进行从事专项工作的培训,让他们在值班时间帮助同学们解决平日里学工教师需要为学生们提供的服务。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工作改革和创新,也可以体验真正的工作环境,为将来进入职场提供锻炼机会。

参考文献:

[1]徐辉丽,刘周全,覃勇军.从育人功能对比中外高校资助贷款政策[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6,(2).

[2]黄素君.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功能研究[D].杭州:中国计量学院,2013.

[3]朱大锋.导向和激励: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河南社会科学,2010,(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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