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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加减乘除”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2017-12-05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林寻忠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11期
关键词:加减乘除鄞州区违法

□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林寻忠

宁波市鄞州区“加减乘除”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林寻忠

去年以来,在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大背景下,鄞州区巧用“加减乘除”法,做好用地保障、精准配置的加法,集约利用、精简流程的减法,耕地保护、强化激励的乘法,违法防控、地灾防治的除法,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截至目前,鄞州区共供应土地8000余亩,土地出让金230余亿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2.1万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2万余件。

一、立足用地保障做好加法

1.“加”强用地精准保障

强化新增建设项目预备库和储备库建设,严把项目准入关,提高项目成熟度,按照轻重缓急“有序纳入、滚动调整、实时监测”,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出台《鄞州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工业企业进行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等绩效评估,按照A、B、C、D四类档次进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引导社会资源和政策扶持资金向优质企业倾斜。落实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产业政策,重点推进“3511”体系产业项目供地,首批按“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落地的五乡镇中车产业基地超霸电池等3个项目用地已经挂牌成交。

▲ 利用无人机航拍的庆丰区块储备土地

2.“加”强土地储备出让

引入第三方机构无人机航拍新技术,对城市核心区储备土地开展板块勘察、影像拍摄、视频剪辑和航拍合成,为加强储备土地动态管理、开发前后对比视频档案等方面提供全新硬件基础。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调整背景下,落实经营性用地出让预研判制度,对拟出让地块的出让方式、竞买资格要求、开发建设配建要求、出让起始价等内容进行预研判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强化出让地块管理。去年以来鄞州区累计土地出让金236.36亿元,地块成交频频刷新区内出让总价、楼面单价、竞价轮次等历史纪录。

3.“加”强土地拆后利用

坚持“拆后利用惠民生”原则,出台“三改一拆”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实施办法,对违法建筑拆除清理、“无违建”创建、拆后利用三方面工作进行补助,明确违法建筑拆除清理补助25元/平方米,违法建筑拆除后地块用于临时绿化、临时停车场、改建公园等公益性设施项目补助15元/平方米,将拆违整治工作延伸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镇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如该区拆后土地利用典型之一——明楼街道曙光中学周边违法建筑,利益关系复杂,产权归属不清,在拆除整治过程中还涉及20余户承租户的腾退安置,现已成功拆除违建面积1.1万平方米,清理违建占地约5000平方米,曙光中学在拆后场地上新建200米非标跑道,占地面积1万余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如该区姜山镇在拆除1.8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后建起了狮山公园,走出了一条“拆掉破房子,建起新公园”的路子,既美化了周边环境,也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截至目前,该区累计完成“三改”面积1321.41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061.86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2.06%。

二、围绕精简集约做好减法

1.消化清理“减”少存量建设用地

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三类用地清理利用专项工作,按照“摸底数、找症结、提对策”要求,对“三类用地”进行查漏补缺、核实更新,逐一剖析问题根源,分门别类提出处置意见。对城市核心区闲散土地,通过变身临时停车场地、景观绿地、健身运动场地、公共配套设施“四种变身”,进行整治改造。去年以来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487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367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653亩、处置闲置土地2046亩、合理利用城市核心区闲散土地127亩、新辟停车位1000余个。

2.“简”化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最多跑一次”改革,23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55项不动产登记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设立由住建、地税、国土三部门组成的“不动产交易契税登记联办”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提交资料、后台并联处理”,变“群众窗口间来回跑”为“部门间数据网上走”,变“取三次号、排三次队”为“取一次号、排一次队”,办理时间从往常的半天缩短至约40分钟。部分业务办结时限进一步缩减,不动产抵押登记由5天缩短至3天,抵押注销由3天缩短至半天,个人住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实现“即时办结”,同时提供快递送达服务。创新建立联办事项值守制度,即不动产登记作为房产交易联合办理的最终环节,若前置环节移交时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按时办结,已累计值守加班92小时。

三、推进资源保护做好乘法

1.强化土地整治政策力度“乘”倍激发整治热情

出台《鄞州区加强土地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提高项目资金补助力度:垦造旱地项目补助金额12万元/亩;垦造9等水田补助12万元/亩(平原地区)、13万元/亩(低丘缓坡),质量等级每提高一等增加1.5万元/亩;“旱地改水田”项目补助3万元/亩(平原地区)、4万元/亩(低丘缓坡);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每提升一等补助5000元/亩。项目实施取得的新增耕地指标50%归所在镇(街道)使用,50%由区提留,充分激发基层开展土地整治的积极性,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去年以来完成垦造耕地1006亩、耕地质量提升5.7万亩、表土剥离1915亩。

2.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乘”倍提升保护成效

落实《鄞州区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经济补偿激励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村集体,补助标准100元/亩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对全年抛荒、挖塘养鱼、违规搭建农棚田舍等7种情形,扣减或取消激励资金,尤其对违法用地采取“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现违法用地即全额取消年度奖金。去年发放2015年度激励资金2856.82万元,同比增长40%;调查核实违法用地宗数132个、面积431亩,同比下降54%、46%。目前正在调查2016年度全区耕地保护情况。

四、聚焦防控治理做好除法

1.推进执法监察力“除”违法用地

深入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清理“亮剑行动”,全面开展历史违法用地排摸,建立台账,分类处置,逐宗销号,通过法院裁决、拆除复耕、完善用地手续等多措并举,推进历史违法用地“清零”,共排查出1795宗,已移送法院、“三改一拆”办处置及拆除复耕等1480宗。全面落实2016年度国土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大力推进违法用地拆除复耕,5月20日前通过复耕验收32宗、81.47亩,其中耕地46.5亩,整改复耕面积为历年之最,依“5·20”政策扣减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下降至1.89%,为历年最低。

2.实行“一票否决”控“除”新增违建

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强化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新增违法建筑管控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巡查队伍,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定人定责网格化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报告新增违法建筑;各职能部门要履行查处新增违法建筑职责,成立巡查队伍,落实日常巡查和防控。对新增违法建筑管控不力、没有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大体量新增违法建筑的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与各级“无违建镇(街道)”的创建评比。如镇(街道)一年内发生1起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的,对该镇(街道)分管领导予以约谈,书面通报全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一年内发生2起(含)以上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或新增单体违建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取消该镇(街道)“无违建”命名,对该镇(街道)主要领导予以约谈,书面通报全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自“无违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已有269个村通过区“无违建”创建验收。到今年年底,预计将有88个村完成无违建创建工作,基本达到“无违建”创建全覆盖。

3.强化地灾防治实现“除”险安居

健全行政区划调整后新鄞州区地质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机制,修订鄞州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册》等应急防灾避险方案,调整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国土部门应急救援小分队成员,完善区、镇、村、点四级群测群防体系,补充更新应急物资近万元。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出台《鄞州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围绕“一年攻坚、两年完成”工作目标,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全区现有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12处不稳定斜坡的综合治理。目前已完成治理5处地灾隐患点和5处不稳定斜坡,其余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均已完成勘查和治理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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