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7-12-05新昌县副县长方维炯
□ 新昌县副县长 方维炯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 新昌县副县长 方维炯
新昌县域面积1213平方公里,人口仅43万,是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该县工业基础较好,发展势头强劲,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较大,再加上杭绍台高铁、杭绍台高速、甬金铁路、527国道等重大交通设施的相继启动,土地资源稀缺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近年来,新昌县执行上级部署,结合县域实际,积极转变用地方式,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成效初显,去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一、强化源头把控,严防低效用地
1.聚焦产业层次提升,实行差别化供地
▲ 本文作者代表新昌县政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明确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按省定标准再提高20%以上,根据综合效益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类、鼓励提升类、整治改造类和落后淘汰类,建立用地项目联合预审制度,实行差别化供地。对达不到“双控”指标(投资强度324万元/亩、税收13万元/亩)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对科技创新项目和新兴战略项目给予鼓励和政策支持,极大增强了企业改造提升项目的紧迫感,促使了单位用地产出价值和单位用能排放产出效益的“双提升”。目前,该县的项目投资强度超过每亩380万元。
2.聚焦企业贡献率,倒逼转型升级
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开展企业用地绩效评估,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理念,通过“正向引导”和“逆向倒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2013年以来,开展工业企业用地绩效评价,建立完善以科技、效益、节约集约为导向的综合评估机制,将200多家规上企业列入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差别化供地机制直接挂钩。强化“亩产效益”导向,鼓励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目前全县规上企业亩产税收达40.78万元。
3.聚焦节约集约用地,引导产业集聚
坚持特色化、高新化、集约化,加快产业集聚、资源共享,实现用地效益最大化。目前全县90%以上的工业企业已集中在两大省级园区,置换出来的土地通过二次开发,用于发展商业、居住和现代服务业。2017年以来,该县在两个园区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聚园,总面积1000亩左右,安排1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同时引进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工业地产,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平台,打通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全县工业用地容积率接近2,最高可达2.8。
二、落实全程监管,提升用地效率
1.严格执行批后监管
建立工业项目分类管理、履约保证金、综合验收等制度,重点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方面强化监管,确保每个项目用地都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新增低效用地。相继出台《关于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政策,建立健全项目用地跟踪检查制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闲置浪费土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非政府原因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予以收回。同时,逐步探索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科学评价依据,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废弃矿山成新景
2.强化土地执法联动机制
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与监察、公安、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力度,明确了违法用地属地拆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管控违法用地发生比例,将全县土地管辖范围划为三级巡查区,按照重点、常规、一般等级划分巡查区域,限定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次数;从全县各行政村、社区中选聘党员干部担任土地监察义务管理员,协助做好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的日常监管工作,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控模式,构造全覆盖、无缝隙的土地违法行为监控体系。
3.加大历史遗留用地处置
▲ 土地开发项目荣获浙江省十佳垦造耕地质量奖
▲ 土地开发项目荣获浙江省十佳垦造耕地质量奖
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在全面摸排历史遗留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配合,简化优化程序,在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建设用地,但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处理。截至目前,永利、陵园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涉及土地累计600余亩,既助推了企业发展,又提升了用地效率。
三、深入挖掘潜力,实现高效用地
1.着力盘活低效用地
对一些城中企业与城郊结合部低效用地企业,开展“退二优二”工作,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厂房进行转型升级,如新和成公司充分利用原有存量土地,投资建成新型医药基地。实施“退二进三”战略,依法收储亏损、效益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老旧企业土地,再通过出让来发展商贸服务业,如处于半营运状态的华阳贸易冷库地块,实施“退二进三”后,投资15亿建成海洋城购物中心。
2.大力消化存量用地
大力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分类处置、强化考核,对每宗地块建立台账资料,全程跟踪督办,目前全县2006年以前的农转用土地已全部完成供地,前五年总供地率为82.59%,高出全省平均近9个百分点,排名绍兴市第1位、全省第10位。
3.连片推进旧城改造
为进一步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今年全面启动了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拆迁,推行县领导分片包干制,实施清单式管理,对旧城区、老厂区、新区旧村、园区旧村4个项目实施拆改,全县各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全力以赴,一期、二期拆改已全面完成,共拆除100多万平方米,收储土地1200多亩,第三期于11月上旬正式启动。
4.合理利用废弃土地
利用山坡地和旧宅基地进行避让搬迁安置,今年更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累计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93个,搬迁村民1694户4876人。同时,治理废弃矿山6座,面积约3.9万平米,如七星街道黄龙山等多只废弃矿山开垦成了耕地,大佛寺般若谷及小寺岙废弃矿山改造成大佛寺的旅游景点,实现了恢复生态、优化环境、盘活土地、创造效益的“多赢”局面。
5.加快整治农村空倒房
针对“建房难”“空心村”等问题,在前几年已完成农村房屋拆旧13万平方米,复垦新增耕地1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空倒房综合整治工作,通过空倒房整治盘活一批荒废闲置多年的宅基地、“边角地”,为农民建房、村庄建设腾出空间。经过全面摸排,全县农村空倒房面积约1300多亩,连片0.5亩以上的空倒房宅基共613处,土地盘活潜力很大。对于空倒房拆后土地,按照“拆用分开”的原则,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因地制宜、分类利用。
▲ 新昌县江滨公园全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