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效果分析
2017-12-01庄焕雄
庄焕雄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骨科,海南 东方 572600)
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效果分析
庄焕雄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骨科,海南 东方 572600)
目的:分析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创伤性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这10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仪组(50例)与普通组(50例)。对普通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采用骨创伤治疗仪对治疗仪组患者进行辅助治疗。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结果:在进行治疗后,治疗仪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6.73±2.88)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2.00±6.72)d;普通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13.04±3.12)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7.90±7.09)d。在进行治疗后,两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临床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缩短其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
创伤性骨折;骨创伤治疗仪;辅助治疗
创伤性骨折是骨科的常见病[1]。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不断升高,创伤性骨折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有研究指出,在进行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应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能够促进其骨折处的愈合。为了进一步分析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临床效果,笔者对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了以下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收治的创伤性骨折患者中随机选取100例作为研究对象。这100例患者均经影像学检查被确诊患有创伤性骨折。将这10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仪组(50例)与普通组(50例)。治疗仪组患者中有男32例,女18例;其年龄在20岁至50岁之间,平均年龄(35.10±15.03)岁;其中有锁骨骨折患者15例,肱骨干骨折患者4例,尺桡骨骨折患者14例,股骨干骨折患者3例,胫腓骨骨折患者8例,踝关节骨折患者6例。普通组患者中有男33例,女17例;其年龄在20岁至49岁之间,平均年龄(35.81±15.40)岁;其中有锁骨骨折患者14例,肱骨干骨折患者4例,尺桡骨骨折患者15例,股骨干骨折患者3例,胫腓骨骨折患者7例,踝关节骨折患者7例。两组患者的骨折类型、性别构成比、年龄等基线资料相比,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普通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包括对其骨折部位进行复位、对其进行内固定手术或外固定手术等。在此基础上,采用骨创伤治疗仪对治疗仪组患者进行辅助治疗。骨创伤治疗仪的用法是:根据患者的骨折类型对治疗参数进行调节,然后使用治疗仪的探头对其骨折部位进行磁疗和电刺激治疗。40min/次,1次/d,连续治疗40d[2]。
1.3 观察指标
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3]。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文中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用(±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在进行治疗后,治疗仪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6.73±2.88)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2.00±6.72)d。在进行治疗后,普通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13.04±3.12)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7.90±7.09)d。在进行治疗后,治疗仪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均短于普通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比较两组患者在进行治疗后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d,±s)
表1 比较两组患者在进行治疗后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d,±s)
组别 例数 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 骨痂形成的时间普通组 50 13.04±3.12 27.90±7.09治疗仪组 50 6.73±2.88 22.00±6.72
3 讨论
创伤性骨折是骨科的常见病。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不断升高,创伤性骨折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创伤性骨折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骨折部位疼痛、肿胀和肢体功能障碍等,其生活质量可受到严重的影响。相关的临床研究证实,用骨创伤治疗仪治疗创伤性骨折可有效抑制患者体内炎症介质的释放,消除其水肿症状,促进其骨痂的形成[4]。为了进一步分析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临床效果,笔者选取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创伤性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这100例患者随机分为治疗仪组(50例)与普通组(50例)。对普通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采用骨创伤治疗仪对治疗仪组患者进行辅助治疗,并比较两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本次临床研究的结果显示,治疗仪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6.73±2.88)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2.00±6.72)d。普通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平均为(13.04±3.12)d,其骨痂形成的时间平均为(27.90±7.09)d。治疗仪组患者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均短于普通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上述研究结果与丁旭[5]的文献报道基本相符。
综上所述,用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患者进行辅助治疗的临床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缩短其疼痛症状消失的时间和骨痂形成的时间。此辅助治疗方法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1]邓锦隆,曾妍,徐剑锋,等.骨创伤治疗仪辅助治疗创伤性骨折的疗效观察[J]吉林医学,2015,36(4):719-720.
[2]张新田.骨创伤治疗仪对创伤性骨折的辅助治疗效果研究[J]医学信息,2015,28(50):242.
[3]彭勇.骨创伤治疗仪治疗22例创伤性骨折的临床观察[J]医药前沿,2016,6(22):67,68.
[4]李同生,张秀云.骨创伤治疗仪在骨科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3,15(5):105.
[5]丁旭.骨创伤治疗仪治疗22例创伤性骨折的临床观察[J]心理医生,2016,22(3):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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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629-(2017)11-00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