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可复制性探讨
2017-11-30李燕婷��
李燕婷��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日渐突出,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社会问题。为适应东莞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式,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东莞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于2006年开始推行家居养老服务。本文从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着手,探讨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是否能够复制性,通过访谈、调研以及文献整理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探讨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可复制性。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东莞市;可复制性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18831709人,占总人口的8.87%,由此可见,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助老服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东莞市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多年来一直采用机构养老的方式,各镇街出资兴建敬老院,但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与需求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种单一的养老方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针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东莞市于2006年在石龙镇中山东村、莞城北隅社区的试点居家养老服务。而2010年东莞市正式出台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则意味着服务的全面铺开。经过6年的发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服务覆盖面较广,诸多长者获得了方便贴心的社区照顾服务。由于东莞市在我国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有着多种的全国第一的荣耀,在国内有比较独特的地位,笔者选择探讨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可复制性,探讨在东莞市取得较好成效的居家养老模式,能否推广复制到其他的地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 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运作机制:市+镇(街)+居(村)委会运作模式
东莞市的居家养老服务采用市+镇(街)+居(村)委会运作模式,东莞市民政局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并进行综合协调,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要求和操作规程和补助资金核拨,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镇(街)社会事务(局)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统计、监督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结算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居(村)委会负责具体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建立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反馈实施过程的情况等。目前,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是全国统一的,基本上所有的地区的行政划分都一样(直辖市和自治区除外),因为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运作机制能够轻易地复制到其他地区。
二、 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社工+社工助理+护工+义工”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内容复杂、层次广泛、需要多样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需要发送社会力量,使之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东莞市探索的模式主要是“社工+社工助理+护工+义工”的服务模式。东莞市于2009年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并于当年5月22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其七个配套文件,简称为“1+7文件”,经过近7年的发展,东莞市的社会工作事业取得较显著的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东莞市民办社工机构达37家,在职社工增至1267人,实现了全市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因此东莞市具有较丰富的社会工作资源,能够支撑起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全国率先发展社会工作的地区之一,东莞市在社会工作资源方面具备较明显的优势,因此东莞市“社工+社工助理+护工+义工”的服务模式,只能复制和推广在一些宏观条件差不多的地区,对于一些经济落后或社会工作发展滞后的地区,该模式不适用。
三、 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模式:政府财政资金+社会公益金+社会捐助
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三种渠道,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财政资金、通过慈善会筹集的社会捐助资金。其中政府补助主要包括:1. 市财政一次性拨款补助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村)开办经费5万元(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前期宣传工作及服务人员岗前培训费等费用)。2. 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按目前市场劳动力价值18元/小时标准据实核算,享受无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30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合计540元/人·月;享受低偿服务的老人可以享受20小时/人·月的服务时间,合计360元/人·月。3.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根据社区(村)实际发生服务老人数量,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由此可见,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而政府财政资金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东莞市抓住改革开放的机会,腾飞了自己的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有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而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民生大问题,获得了政府的关注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投入。因此,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只能复制推广到一些经济发展较发达、财政资金能够提供强力支持的地区,不适用于一些欠发达地区。
除此之外,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普及推广96993居家养老“平安铃”,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同时,建立了正规的项目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评估机制、奖惩机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引导。
综上所述,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雄厚的经济条件下探索发展起来的服务模式,因此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只能复制和推广在一些经济发展状况和东莞差不多的地区,对于一些经济发展滞后地区不太适用,不过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对其他地区具有学习参考的价值,因此可在该模式上多做总结和分享,争取将东莞市居家养老模式打造成为全国养老事业发展的标杆。
参考文献:
[1]《东莞市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其七个配套文件,简称为“1+7文件”.
[2]《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手册》.
[3]《东莞市居家養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简介:
李燕婷,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