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运用“互联网+”创新执法
2017-11-30张志刚
张志刚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检验检疫部门在维护国家外贸发展和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面对着日益增多的国际贸易争端和突发的国际疫病疫情,检验检疫部门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与挑战,这就迫切需要检验检疫部门规范好检验检疫执法工作,探索新常态下检验检疫执法新模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才能履行好守卫国门保护人民的职责。
Abstract: In the era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highly informatization,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departments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safeguarding th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security and ensuring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At the same time, in face of increasing 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s and sudden international epidemic situat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departments are also facing greater pressure and challenges, so it is urgent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departments to regulate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law enforcement work, explore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law enforcement new model under new normal, and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ctivities, so as to fulfill the duties of guarding the country and protecting the people.
關键词: 尝试;运用“互联网+”;创新执法
Key words: try;use "Internet +";innovative law enforcement
中图分类号:R1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34-0232-02
1 检验检疫执法现状
可以说,目前检验检疫执法的现状距离建设“法治检验检疫”和“谐检验检疫”还有相当的差距。在管理者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思想中多多少少还存在比较深的“人治”观念,习惯于行政命令、红头文件,存在重政策、轻法律的情况;执法形式比较单一,成本也较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起,存在难作为、不作为等现象;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某些方面存在立法空白。同时,因检验检疫与进出口贸易、地方经济发展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执法行为会受到地方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不利于检验检疫执法的推行。
2 创新执法的几点思考
作为涉外经济执法把关部门,我们需要明确自身定位,严格履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法律不能漠视,更不能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消极态度,体现在宏观上要加强质量管理、质量宣传和质量维权执法,在微观上依法检验,对事关国计民生、国家战略需要和民众关心关切的产品加强检验监管。同时,需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转变观念和管理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树立执法权威,开拓思路,创新检验检疫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效益。
2.1 创新检验检疫执法理念 创新执法理念,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必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力求执法思想统一,公平执法,避免人情执法、关系执法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打造公共服务型机关。其次要树立人文意识,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创新执法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再次要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要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扭转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制裁轻过程治理的思想。
2.2 创新检验检疫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创新检验检疫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可以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管理定规范,以绩效管理促落实,以能级管理抓素质。系统地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及时清理、修订、废止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保障执法依据的有效性。同时,将执法职责层层落实,把权力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内设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身上。明确追究过错责任人的方式和程序,明确执法人员在违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以绩效考核来测量执法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权责规范后确定的执法责任,进行动态量化考核和定期阶段量化考核。建立起以规范化管理、案件高质量办理、及时纠正违法办案等为核心内容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统一化、程序监控全程化、质量评价专业化、执法执纪监督长效化。
2.3 创建行政联合执法机制 当前检验检疫系统正处于深化改革阶段,尤其在重大疫病疫情防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检验检疫独立的执法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检验检疫部门可以与海关、工商、食药、卫生等部门建立行政联合执法机制,确立合作协议关系,在具体的执法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如建立打击走私和防止逃避检验检疫的合作机制,定期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建辖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失信违规记录,共享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行政执法资源,实现执法互助、联防联控。
2.4 创新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提升检验检疫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要定期开展专业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采取专门培训、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开展“七五”、“3.15宣传活动”等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加强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申请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 注重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创新执法中的应用
建立一种基于“互联网+”与数据库平台的检验检疫执法新模式,构建一套以动态形式反映检验检疫执法全过程的执法业务软件,按法律效力级别类别等设置法律法规库和统一的法律文书。利用这一系统,执法人员可以方便地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等,取得决策支持,自觉接受监督,有利于提升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准确性,也能有效规范检疫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执法任意性。同时,可以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法治质检”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研发推广,形成新媒体普法、执法矩阵,并构建与其他部门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还能利用好“互联网+”技术,便利检验检疫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把关服务,提升履职效能。
参考文献:
[1]王世卿.网上社区警务室略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
[2]鲍浩东.浅谈互联网警务机制的构建[J].公安研究,2014(04).
[3]张兆端.“智慧警务”:大数据时代的警务模式[J].公安研究, 2014(0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