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下的抗争政治研究
2017-11-30严瑶婷梁佳卉
严瑶婷 梁佳卉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体制的建立与社会力量的发育改变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城市化进程也不断深化发展,抗争政治应运而生,成为地方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点与难点。全能政府的逻辑惯性与路径依赖使得当前的地方政府往往将抗争视作地方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从而放大了抗争的负面作用。发生在L小区内的维权运动,其动员和遣散的机制与过程,在微观层面表明抗争对制度塑造有着正面作用,为我国地方治理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内在地反映了当前地方政府的运行逻辑以及民主化的发展。
关键词:抗争政治;地方治理;民主化;维权
引论
1950年代以后的中国,国家垄断社会资源并通过单位进行资源分配与社会整合,单位则通过对资源的控制与配置使个人依附于单位。伴随着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进程,单位的资源垄断逐步打破,个体独立意识逐步觉醒,“单位制”存在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基础被逐渐消解。市场体制的建立与社会力量的发育改变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抗争政治在“单位制”逐渐退场的舞台上逐渐兴起,各种维权行动愈演愈烈,从早期底层的工人、农民的抗争逐渐深入到城市中产阶级的街头抗议,从暴力抗争演变到理性维权,抗争越来越成为地方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点与难点。全能政府的逻辑惯性与路径依赖使得当前的地方政府往往将抗争视作地方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从而放大了抗争的负面作用。抗争的积极作用在以往的政治语境中遭到忽视,而随着地方政府统治的理念越来越向治理理念转型。抗争的更多价值意义可以被重新解读,查尔斯·蒂利的抗争政治理论正是解读视角之一。抗争政治的发展追逐着市场化、城市化的浪潮而来。难道仅仅破坏了社会稳定?扰乱了公共秩序?它是否促进了制度设计?对地方治理有何作用?本文将通过一个实证案例的研究来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一、抗争政治理论:抗争、政治与集体行动
国内与抗争政治相关的有以下几个概念:抗争性政治、集体行动、群体性事件、集体抗争、底层抗争等。其中,有较大影响力的是群体性事件研究和集体行动研究。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邱泽奇的定义最有代表性:“为达成某种目的而聚集有一定数量的人群所构成的社会性事件,包括了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的、有明确诉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于建嵘进而将群体性事件定义为“有一定人数参加的、通过没有法定依据的行为对社會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并根据事件性质分为维权行为、社会泄愤和社会骚乱三种。于建嵘基于底层视角,区别于“冲突性政治”、“对抗性政治”,提出了“抗争性政治”,并将其视为一种以政治的眼光对底层民众的制度化或反制度化行为进行解读的框架。与“群体性事件”相比,“集体行动”是一个更为规范的学术用语。“集体行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国内在使用“集体行动”概念时,大多采用邱泽奇的观点:将“是否专门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作为区分“集体行动”和“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特征。当前集体行动的研究主要关注以下主题:集体行动的动力、动员与组织机制、行动逻辑、协商民主、公民社会的发轫、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等。其中,集体行动的主体更多的是保卫居住环境和土地房屋产权的地方性居民,所构成的建立在地域认同感和共享利益基础上的行动共同体,简称为地域共同体。
抗争政治理论是查尔斯·蒂利的一大理论贡献,作为这一领域的理论前沿,超越了传统理论研究的局限,将社会运动、革命、集体行动等抗争行为置于一个分析框架下进行研究。在对“抗争政治”进行定义时,严格区别了“抗争”、“集体行动”、“政治”。抗争涉及的是提出对其他人之利益产生影响的要求。将主体、客体与要求三者集合在一起。集体行动则指为了共同利益或计划而做出的协同努力。抗争和集体行动多半是发生在政治之外。抗争政治的定义则是:发生在提出要求者和他们的要求对象间偶尔发生的、公众的集体的相互作用。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提出影响个体与集体利益的要求,政府作为提出要求的主体、客体或第三方而介入其中,抗争是主体、客体与要求的联系纽带,总之。抗争政治则是抗争、集体行动和政治的结合。
抗争政治作为重要的理论工具,为解读中国地方治理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对具体案例的考察,研究其中的机制与过程,不仅为地方政府如何应对抗争带来了启示,更为重要的是,抗争与政治在集体行动中的互动直接塑造了制度本身,为地方治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
二、案例回溯:L小区的维权运动
S工业园区某D高等教育园区为了吸引学校人驻,由S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投资开发了面向D高等教育园教职员工的L小区。L小区作为“定销商品房”,在规划之初就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控制价格。尽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L小区荒僻的地理位置仍然阻碍着老师们购房,一期的销售业绩很不理想。始料未及的是,二期开盘时,房地产市场一扫颓势,房价一路飙升,而经过一年经营的D高等教育区也初步显现了它的区位优势,不管是公共设施还是人文环境,一时之间L小区变得无比紧俏。卖方市场下的开发商枉顾之前控制房价的政策文件,违规涨价,而且顺带捆绑销售一期没能卖出去的车库。这一举措在经济上无疑是成功的。大多数老师们为了抢到房子只能暂时忍气吞声。但矛盾很快就爆发了,先是个人零星的维权,经由互联网(业主论坛、QQ群等)集结成群,在线下拉开了声势浩大的维权运动。老师们组织在售楼处游行、示威和静坐,选出代表与开发商谈判,强硬的开发商在此种压力下,也被迫和老师们约定了谈判的时间地点。正式的谈判除了两方外,还有老师们联系的新闻媒体。开发商联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谈判桌上老师们充分表达意见,而开发商也予以会作出后续处理的回应,看似十分顺利地约定了下次的谈判。事情却远没有那么简单,散会后的老师们纷纷受到工作单位的威胁,核心成员甚至接到了公安部门的电话,威逼利诱其退出维权。本就松散的维权联盟立刻变得风雨飘摇。二次谈判的参与人员寥寥无几,老师们的谈判几乎没有取得任何有益成果。其后,政府还邀请个别零星维权的抗争者,展示了有利于开发商的政府文件(L小区的房价允许微调,政府将按比例收取上涨房价的利润)反驳涨价的构陷。至此,维权运动再难聚合,难以挽回地走向了失败。endprint
三、抗争与地方治理
在抗争政治的过程中,抗争的发展与制度性机构的发展往往同时出现,抗争帮助塑造了各种机构,各种机构也塑造了抗争。而在案例中,抗争以失败告终,并没有直接的制度成果产生,但即使作为抗争浪潮中的一朵不算勇猛的浪花,它也间接推动了S工业园区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在电子政务和基层社区治理层面。尽管“看得见”的制度成果有限。“看不见”的对地方治理和民主化进程的影响和作用却深远而持久。“在某种意义上,公共行政问题已经跳出了公共机构的边界。现在。一种宽泛的‘第三部门正密切地进入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管理中。”萌芽中的“第三部门”在此次案例中初步尝试进入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管理。这在国内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越来越多的抗争使得地方政府或被动回应,或主动转型,其治理的转向是不言而喻的。公民必须纳入到社会问题的定义中,而且他们的行动常常是解决方案产生的基础,地方治理就是在这样的抗争过程中不断地提高政府通过内部及外部网络进行运转的能力。
在国内,抗争对制度、机构的塑造是有政策依据可循的: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人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并将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從“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强调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这些举措都致力于将抗争纳入制度化轨道。学界关于“回应型政府”的研究其实也是基于抗争对制度、机构的塑造,可作为重要的研究视角进行补充论证。
四、抗争与政权
业主作为提出要求者,与被要求对象开发商、重要的听众以及公共权力机关的代表们发生策略性互动,甚至是展开斗争,这些基于以前累积的经验所形成的互动被查尔斯·蒂利称为“抗争剧目”。业主们的游行、示威、静坐和谈判,都在制度允许范围内,是有节制的抗争,并没有逾越界限,也没有创新出新的斗争形式。通过规定和被容忍的政治渠道,业主提出的要求得到了回应,有政府和媒体参加的与开发商的谈判控制住了不确定性,使得遭禁止的斗争形式始终没有出现。然而,政府后续的做法,却是将这样的有节制的抗争也视为危险之物,不去试图解决冲突,而是以对待逾越界限的抗争一样的方式,而这样的做法最后也没有引起抗争的扩散和激进化,而是如其所愿地成功遣散了抗争行动。这一现象值得深思,政府对其可以接受的提出要求的形式所设定的界限是否比其法律制度所设定的界限更加范围狭窄?某些可容许形式实际已踩在了禁止形式的边界.甚至已跨过边界。这样的斗争剧目特征:存在一定数量的指令型活动:容忍型活动范围较窄;几乎所有的斗争行为都以禁止型活动的方式进行;政府代理人卷入斗争活动的程度较高。落入了蒂利对高权能的非民主政权的分类。
通过对上述案例动态的分析,不难发现其中促使抗争政治发生与发展的各种机制,其初始条件、结合方式和发生次序共同构成了事件的过程。各种机制和过程在微观上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我们也能据此做出这样一个判断:中国处于从威权主义国家向民主化变迁的过程之中。初始状态对应在图1中的位置是左上高的政府能力和低的受保护协商程度,即高权能非民主的政权,对应图2中强国家的民主化路径。而目前的趋势是受保护协商的增长,具体呈现为反抗、讨价还价和权宜之计的增多,全国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集体行动正是对此的例证。
宏观的强国家的民主化路径不是本文研究的一个单薄的案例所能论证的,深入研究民主化路径无疑需要更多横向与纵向上实证案例的支持,单个的抗争案例只能通过对自身因果机制的呈现,反映抗争对制度的塑造作用,制度对抗争的反向构建也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形成的良性循环正是地方治理的发展方向所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