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韵紫海:“农业+旅游”实现精准扶贫
2017-11-30李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编辑夏末
文|李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 编辑|夏末
黔韵紫海:“农业+旅游”实现精准扶贫
文|李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 编辑|夏末
[√]乡村旅游业因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就地取材”等优势而成为解决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
旅游产业是指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是具有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效益的现代服务业。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的三大要素。乡村旅游业因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就地取材”等优势而成为解决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
黔韵紫海
道真县黔韵紫海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韵紫海)位于武陵山片区道真县,是全国两个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之一。黔韵紫海是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为一体的扶贫项目,主要从事香草种植、香料加工、香草旅游度假及休闲观光养生等业务。其致力于打造集农业观光、创意体验、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户外运动、养老产业、婚庆产业、有机花果蔬产品展销及其配送为一体的“一站式”度假区。
黔韵紫海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鼓励周边农户流转土地,发展、参与香草种植产业和养殖业。公司“统一规定种(养)品种和标准、统一提供种源、统一收购”,并支付土地流转租金。通过流转农户林地和耕地,并盘活荒地,增加了农户土地租金收益。通过吸纳农户加入合作社并覆盖全部的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入股进行股金分红,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
将土地流转至黔韵紫海的贫困户可获得耕地300元/亩•年、林地10元/亩•年的土地流转费,目前约有3000余亩土地流转至公司,耕地面积达1400余亩 (其中,盘活撂荒的土地面积达1100余亩)。此轮项目涉及21个村民组701户,其中贫困户229户925人,农户土地流转收入1980元/人•年。
合作社成员资产收益:1.保底分红: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土地流转费200元/亩,水田流转费300元/亩,总入股土地面积500亩,其中贫困户100亩;2.盈余分红:合作社当年盈余的90%用于分红,农户分红按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合作社还免费向农户提供鸡苗、仔猪,经农户饲养后以高于市场价25%的价格对鸡、鸡蛋、猪回收,并将回收的鸡蛋免费赠予当地的小学作为学生营养餐。
据了解,2016年全年,黔韵紫海劳务支出达300余万元,基本解决了每户1—2人的就业问题,实现了户均10000元/年的收入。同时,兴宝村已开设13家农家乐(含住宿)和17家商店,实现就业率20%。
黔韵紫海采用长期雇佣和短期雇佣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雇佣18人,固定工资在2000—3000元/月,此外,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300元的餐补,员工每月只需自付100元即可在餐厅用餐。另一种为临时雇佣,日薪60元。专门设立贫困户妇女岗位,如产品销售员、餐饮服务员、园区保洁员岗位。
黔韵紫海每年将盈余的3%用作县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推动全县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建设水、电、路等设施方面的投资也已达1亿元。其中,投资140万元人民币修建了从园区通向农户家的公路(4.5米宽);为满足生产用电电压380V的需求,改造电网,保障农户用电;垫资修建提灌工程,引用河水,修建水厂,将水分配至园区中等。据统计,黔韵紫海项目共惠及1个行政村(兴宝村),6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此6个村民小组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通过在公司打工、土地流转及生产农特产品,其中57户已分别于2014—2016年相继脱贫。据统计,2016年全年游客量达23000余人次,2016年村内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46元。
“农业+旅游”的模式及特征
直接生产带动模式
农副产品销量增加。一方面,农户可以凭借景区平台销售自家农副产品;另一方面,旅游企业通过“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整合农户资源,帮扶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统一提供种苗、猪仔等并提供技术培训,降低农业经营成本,合作社以高于市场价统一收购农副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推动农业升级转型,提高农业效益。贫困地区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而形成的“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大量土地闲置。旅游开发企业的入驻,盘活荒废的土地资源,农户可自主种植旅游作物,发展特色农业。以休闲体验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业,如“山地景观种植型”旅游业,以成片农业作物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尤以花海旅游为特色,改变了“空心村”无特色农业的现状。
黔韵紫海香草休闲旅游度假区
就业带动模式
带动农户就业多。旅游行业涉及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方面,岗位需求量大、门槛低且岗位多样化,如建筑岗位、服务岗位、园区建设岗位等,为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劳动能力的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返乡的劳动能力强的农户可以参与建筑等工作,妇女可以参与服务等工作,60岁以上的弱能贫困户可以参与景区种植、清洁等工作。旅游企业专门为贫困户提供公益岗位,旅游景区的开发运营长期阶段性进行,贫困户可获得稳定、长期的工资性收入,带动脱贫效果明显。
自主创业增收明显。旅游景区开放后,游览量不断增加,集“旅游、休闲、体验、教育、医疗、养老、生态农业”为一体的“一站式”旅游,为贫困户自主创业创造了条件,拓宽了脱贫渠道。在旅游景区周边,围绕旅游服务而兴办的农家乐、民宿、旅游商店比比皆是。企业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引导平衡农户间的关系利益,改变了农户收入单一、收益偏低的现状,为农户增收开辟了多元化的渠道,创业收益明显。
资产收益模式
土地、劳动力和旅游资源利用率提高。旅游业的发展通过“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合理配置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农户获取土地流转收入和从事种植劳动获得工作收入。其次,“人造景观开发型”旅游景区的开发占用农户房屋、土地,农户拥有搬迁后新房产权,旺季景区房产市场需求量大,搬迁农户可以通过出租房屋或开设民宿,在获得搬迁后的征地收入基础上,获得房屋租赁收入或创业收入。通过旅游作物发展初加工、深加工和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提高旅游服务的附加值。
分红稳定。采用“旅游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政府支持成立合作社,并鼓励、要求贫困户入社,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每年根据农户所持股份比例获取稳定的分红。弱能贫困户即使不能参与合作社统一劳作,也可获取分红收入,增加贫困户收入的多样性,分享到旅游景点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总的来看,旅游业是扶贫效果较好、成本较低、返贫率低、受益面宽、拉动性强的行业之一。
贫困户开设的“吃住一体”农家乐
扶贫模式的适用性
从开发的可行性来看,自然资源和区域特色是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开发的客观条件;基础设施完善是旅游扶贫产业发展的必备条件
当地的资源禀赋是发展旅游业的前提条件。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自然环境优美的区域旅游、居住,这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各大景区景点存在趋同化现象,在满足人们对绿色、生态旅游要求的基础上,要突出自身的发展优势必须把握特色,以文化为切入点,打造自身品牌。自然资源和区域特色是开发旅游扶贫项目的客观条件。
完善的基础设施,尤其是便利的交通网络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基础设施完善是“游客走进景区,农产品走出山区”的必备条件,是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关键。
从游客需求来看,近郊区位优势是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开发的重要基础,确保获取稳定客源
游客量是旅游景区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在旅游开发的阶段,宣传力度决定了游客量,也决定了企业的收入并关系着农户的收入,但游客对某一景点重复旅游的可能性较小,需要找寻吸引游客长期驻留的方法。近郊区位优势为旅游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并降低了经营风险,比如黔韵紫海、大沙河公司根据气候、环境优势和距离近、交通方便的地理位置优势,定位周边市民及重庆市民为主要客户群体,而且是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这就保证了景区的客源。
从市场竞争来看,乡村旅游项目需要当地政府的统一管理
现阶段贫困地区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扶贫效果有目共睹,但是也存在不足,农家乐、民宿等创业项目的市场竞争激烈。一方面,“吃住一体”形式的农家乐、民宿等数量多,户间特色不够明显;另一方面,个体农家乐、民宿对景区客源依赖性高,季节性强导致收入不稳定。因此,当地政府要切实推进统一管理工作的落实,促进农家乐、民宿、旅游商店等产业的良性竞争。
从扶贫效果来看,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项目需要依靠大户、合作社或企业
贫困户在自主谋求发展、自主参与扶贫项目方面意识、能力不足,往往等待被动,直接帮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的问题。实践证明,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或“能人大户+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为贫困户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他们的组织性得以提高,思想观念得以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