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析婚姻财产分配制度对婚姻质量的影响

2017-11-29徐慧敏

青年时代 2017年32期
关键词:家庭

徐慧敏

摘 要:从古至今,婚姻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就占较大比重,多数人一生中大多时间都是与配偶度过。现代以来,由于男女平权的提倡和女性经济能力的提升,夫妻双方的地位也有了较大改变。最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其中婚姻财产分配制度对婚姻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以现行婚姻财产分配制度为基础,从夫妻双方就业和教育等方面分析该制度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以期为提高婚姻质量提出建议。

关键词:婚姻财产分配制度;婚姻质量;家庭

一、婚姻财产分配制度概述

建国第二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第一部婚姻法。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第二年起,旧的婚姻法停止使用,新的婚姻法正式施行。

在新的婚姻法中,夫妻双方的财产从共同拥有财产变为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进行区分的目的是保证夫妻双方分配财产时需要根据现行法律进行。婚姻质量在本文中主要从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幸福感来考量,婚姻关系破裂之后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对财产利益进行合理分配。而在现代以商业经济为主的社会中,改变了传统男耕女织的生活方式,夫妻双方都能通过各自工作对家庭产生收益,家庭不再占有主要地位,因此婚姻质量也随现代社会有了不同的变化。

二、婚姻财产分配制度的影响因素

(一)女性工作权利增加

在现代社会,由于相对于以前对女性的种种限制减少,女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选择去工作和能找到工作的女性人数增加,很大程度上使得婚姻质量发生变化。自建国以来,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进行保障,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得女性对婚姻关系和婚姻质量进行重新考量。受教育程度提高也间接促进了就业水平,一部分女性工作能力出众,收入不断提高,在家庭里的经济地位也随之提高,兼之在现行婚姻法的保障之下,财产分配制度对婚姻质量起关键作用。

(二)家庭职能转变

传统的家庭模式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工作权利的增加使这种传统分工模式已不再适用,在婚姻中更多地考量公平与各自利益平衡,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婚姻质量。传统分工模式衰落,女性更多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對家庭和婚姻的依赖减少,势必导致家庭职能转变。在现实中,一些家庭内部的事务如家务等还是较多落在女性肩头,同样进行工作、承担家庭经济责任,但家庭内部责任却被不公平承担,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出现冲突。女性投入工作的比例与社会地位的提高,家庭职能与传统观念产生矛盾,这是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原因。

(三)社会观念改变

女性地位的提升使其在婚姻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加,旧时代的“男尊女卑”观念开始衰落,传统观念中女子的后半生需要一味依赖婚姻的部分有很大改变,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地位发生变化。由于女性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都有很大提高,对物质和观念上的依赖减少,越来越注重婚姻质量。新时代与旧观念的冲突,大致形成了两种现象:一是部分职业女性收入颇高,夫妻双方受教育程度也高,对双方在家庭中的职能区分并不十分在意,对共同工作、共同承担家庭内部事务的方式也甚是认同,甚至在一些家庭中,女方负责外部事务,男方“主内”。这样自然而然的家庭转变,是提高婚姻质量最理想的方式。第二种现象是传统观念使得男方无法理解工作在外的妻子与自己家庭责任的分配,双方在观念上的冲突有可能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女性对家庭的经济依赖减少,加之观念的改变,这也促使她们勇于再度寻找高质量的婚姻。

三、财产分配制度的完善措施

在注重个人利益的现代婚姻里,我国婚姻财产分配制度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逐渐注重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部分。现行婚姻法又增加了司法解释,与以前重点在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对夫妻双方的债务承担责任和财产婚前登记等方面又做了新的解释,但也有部分方面尚有改进余地。

(一)完善双方财产中赠与部分权属

扩大对夫妻双方财产中的赠与情况的规定内容,不仅要规定直系亲属方面,还要延伸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的赠与权属规定。并且要增加对不同赠与财产的权属规定,除了不动产还要延伸其他种类的规定,并在透明化的条件下明确赠与双方的赠与内容及过程,对婚后双方各自的赠与财产及时进行公证。

(二)完善共同财产制

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权力共同处理,法律应完善夫妻间共同财产的管理规定。如果一方因故不能管理双方共同财产,也可通过协商允许其中一方进行管理;若双方同意,夫妻双方也可协商规定由一方单独管理,若出现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大量动用资产等损害对方权益的情况,可以经由民事诉讼裁决。还要进一步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规定,对双方因矛盾分居、离婚期间的财产收益做出明确划分。

(三)完善婚前财产公示制度

除了婚后财产,还要做好婚前财产公示,对目前缺失的财产登记方面进行规定。现行法律在财产约定方面有所规定,但相比于其他体制健全的国家来说还不完善。因此未来婚姻法可加强这些方面的规定,用法律约束、监督双方财产,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结语

婚姻财产分配制度是对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法律特有的滞后性也说明它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在财产分配的现行制度中不断发现问题,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是使夫妻双方的利益在财产分配制度中实现平衡,对促进婚姻生活和谐、提高婚姻质量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冯野光.论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缺陷及其完善[J],法制博览,2015(12).

[2]孙艳军.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2.

[3]裴桦.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J],当代法学,2008(9).endprint

猜你喜欢

家庭
有趣的家庭辩论会
家庭“煮”夫
我的家庭
家庭阅读角
“家庭癌”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正的好家庭,一定是拼妈的
6个“家庭”20个“娃”
寻找最美家庭
寻找最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