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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获诺奖的英国小说,解释了日本为何陷入军国主义

2017-11-27蔡孟翰

青年与社会 2017年32期
关键词:大英帝国史蒂文斯黑一雄

蔡孟翰

日本战前的问题,绝不是一小撮军国主义者就可以解释的,而是有为数众多的人停止理性判断,无私信仰战前政府,才使得日本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的不归路,而且还殃及邻国甚多。

石黑一雄荣获今年诺贝尔文学奖,在中国大陆普遍感到意外,甚至还有一些作家公知私下坦承从未听过这号人物,当然也从未读过他的书。 其实,石黑一雄在1989年,以《长日留痕》(The Remains of the Day)获得英国布克奖(The Booker Prize)之后,在英国文坛就是一号人物。1993年再由詹姆斯·伊沃里改编为同名电影,电影备受好评,而且还曾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剧本、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艺术指导奖、最佳服装、最佳原创音乐八项提名。

尽管后来全军覆没,没有一项得奖,仍然可以看出此片水准之高,制作演出之细腻。至此以后,石黑一雄在全球英语世界里,就一直享有盛誉,在不少人的心目中留下或深或浅的印象。

我不是文学研究者,也不算是石黑一雄的粉丝,我对他的兴趣,主要就是当年经由《长日留痕》这部电影以及同名小说,试图理解英国的历史与社会。

电影多年来已经看过数次,英文原文小说1993年看过一次,这两天又迅速看了一遍。除了依旧认为石黑一雄这部小说与同名电影确实是理解英国的一个很好的教材以外,这两天浏览小说后,又有新的感想——这部小说不但是温情脉脉地反思英国历史,同时亦是批判日本战前劣行恶状,提出一个为何战前日本军国主义有很多人支持的解释。

总之,我认为对于石黑一雄这部小说以及同名电影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会有增进理解他的作品,会有助于理解诺贝尔文学奖的决定。

一部英国旧日的小说

《长日留痕》原著的英文文字并不难读,在文学作品里,可以说是相当口语化,英文句型不冗长,英文的用字遣词,虽然雅洁,但却不诘屈深奥,与剑桥学派约翰·邓恩(John Dunn)学术论文的英文相比之下,实在容易很多,也不容易看到睡着。另外,小说里很多对话常常是几乎一字不变,就搬到电影里,似乎是现成的剧本台词。

难怪,石黑一雄从在文坛出道伊始至今,就已经跨行写了四本电影剧本(其中两本是电视台的电影),最近的一部是由拉尔夫·费因斯(Ralph Fiennes)与娜塔莎·简·理查德森(Natasha Jane Richardson)主演的《异国情缘》(White Countess)。《界面新闻》的文化记者董子琪在10月5日的一篇报道里,就强调石黑一雄是“一位跨媒介作者”,特别提到诺贝尔文学奖选择他,似乎是有意继续几年来“拓展文学的疆域”。

整体而言,电影非常忠于原著小说,任何差别都是非常装饰性非常些微的调整。比如在小说里,刘易斯先生不是众议院议员,而是参议院,也不是后来购买达林顿堂庄园的人,在小说里,法拉第先生(Mr Farraday)才是后来买下达林顿堂(Darlington Hall)的人。又比如,在小说里,史蒂文斯先生(Mr Stevens)开的车子是福特,但是在电影改为戴姆勒(Daimler)。

电影与小说最主要的差异,有三点:其一,没有完全按照小说分为六天的结构,电影大概是两三天。其二,最后在码头的对话,原来小说是与一个陌生人的对话,这位陌生人刚好也是在小房子当过总管的同行,而不是电影里与基顿女士(Miss Keaton)的对话。尽管如此,这两个较大的差异对于原著几乎没有任何破坏。其三,可能是最重要的差异,小说由于是日记形态,自述自评,比较直接表达史蒂文斯自己心里的想法,在电影反而比较晦涩婉转,很有英国人的气质,再经由演员安东尼·霍普金斯精湛的表情演技以及电影画面的气氛渲染,进而表达史蒂文斯心里的状态。

不仅如此,小说的文字,其实对当时的社会规范与达林顿堂的整个环境,对所有人的打扮与言行举止,都没有直接细腻入微的着墨,仅有一些零星的形容。小说的文字,毋宁是记载一些人对话与主人翁的自言自语,因此,光读小说是比较难以想象当时英国的贵族社会。

这就是《长日留痕》电影有小说无可替代的地方,电影形象化了小说里的世界,一下子将观众带入贵族家里,嵌入到贵族领导的英国社会。 所以,电影与小说是相辅相成,已经到了缺一不可。所以,《长日留痕》的小说与电影,合而言之,可以说是一部文学作品,有多媒介的体验与感受。

活跃在旧时代的生命

这本小说的内容亦很简单,篇幅并非长篇巨制,就是一个英国总管(the Butler)史蒂文斯先生第一人称的日记与回忆。从他想到英格兰西部观光,同时准备与过去共事的一名女管家(the Housekeeper)重逢開始,之后记载连续几天到重逢那天的日记。在日记里,除了描述沿途风光与一些聊天以外,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回忆在1920年代30年代,他在达林顿堂庄园服侍达林顿伯爵(Lord Darlington)的一些往事。

他回忆的往事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关于达林顿伯爵在达林顿堂的政治活动与会议,尤其是他主张对德友善的外交政策,即使在纳粹夺权以后,仍然主张姑息政策(appeasement)。其次是回忆他与女管家基顿女士的点滴往事。 这是一些很锥心刺骨的回忆,一段充满挣扎的陈年往事,但又平淡道来,没有充满激情夸张的语言。 正如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他在巨大情感力量的小说里,揭露我们与世界连接幻觉之下的深渊。”

《长日留痕》这个中文书名,首先并不能很精准掌握到原文书名的韵味与歧义性。在英文是The Remains of the Day,the Day在此,应该有三层意义。第一个,the day所指是时代(era)的意思。第二个,他个人的最活跃时期的生命。

第一个与第二个the day的意思,都是实指。第一个所指是旧时代,这里旧时代是一个社会阶级阶层地位分明,各司其职,由贵族领导的英国旧社会,同时是一个大英帝国光荣四射的时代,一个征服五大洋海浪的日不落国-大不列颠(Britannia, rule the waves)。endprint

第二个是个人的生命,小说/电影主人翁管家史蒂文斯的生命。这里特别是指史蒂文斯的青春与人生的最盛期,在小说中,他明确地说他将他人生最精彩的年华献给了达林顿伯爵。

第三个,从日出到日没的白天意象。现在中文的书名只是取第三个意义,但第三个意义只是文学的手法,一种意象的暗喻丰富前两者的意涵。 在整本书或电影里,既不是在一天的白天内,亦非全部在白天设景,所以,所谓“长日”只是虚指,并不是实指。小说的架构一共有六天,有白天,有晚上,在电影里,话虽说是几天,实际上感觉是两三天而已。

Remains在此,亦有两层意思(在英文文字许可的范围内,而非自我作古的解释),其一,剩下或用剩的部分。其二,历史或考古的遗物。在前两个the day的意思,都可以有这两个意义。当然,最无争议,最直接的就是第一个:剩下的部分。

因此,The Remains of the Day的中文意思,可以有以下几个意思与翻译:大英帝国的余晖,旧时代的最后,旧时代的遗迹,生命的余年,生命的灰烬等等,还有现在中译本的书名《长日留痕》,以及类似的长日将尽,落日余晖等等。 然而,任何中译都将捉襟见肘,很难完整传递原文书名的意蕴。 因此,读者知道书名的歧义多义性,很有助于理解小说与电影的内涵。

秩序与传统

从小说与电影里,可以清楚看到一个上下尊卑分明的社会浓缩在一个贵族的家里,有英国所谓的楼上(upstairs)与楼下(downstairs)。所谓楼上就是主人家里与朋友,通常以贵族为主,楼下就是仆人与其他为此主人家庭服务的人,通常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楼上楼下的说法是来自于仆人的活动范围与仆人的食堂通常在大的房子是在地下一楼,在比较小的房子则是一楼,总之就是在主人家里生活空间的下面,因此,有楼上楼下的说法。

史蒂文斯就是总管,是楼下的代表与第一人,其他楼下的人必须尊称史蒂文斯先生(Mr),如同尊称楼上的人,是称谓加上姓氏。而楼上的人称呼楼下的人一般就是直呼其名(所谓的first name,不带姓氏),但对总管则是直呼其姓氏而已,没有任何尊称。 在大的贵族庄园,同时会有女管家(The Housekeeper),管理所有的女佣以及房间的打扫,在楼下,算是排名第二的仆人,在小说与电影里,她就是基顿女士。

史蒂文斯非常认同这个上下尊卑秩序,而且在楼下也尽力维持这个秩序。他说了好几次,在小说中尤其明确,一个好的总管,就是要有尊严(dignity),“一个与自己地位相称的尊严”(dignity in keeping with my position)。因此,他的尊严,并非是现在自由主义所谓平等的尊严(equal dignity),而是过去保守主义认可的上下尊卑意义结构里的尊严。这与战前,甚至战后日本社会的自我认知是异曲同工,都不是平等的尊严,都是等差序列的社会秩序;日本社會每个人都很注意自己所处的位子,每个位子是由儒家尊卑长幼男女的原则所决定。但是,史蒂文斯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老化石,一个只懂得忠于主人的仆人而已,而是一个多少经过现代洗礼的人,生长在兴起个人主义的英国。

所以,他往往以专业精神或主义(professionalism)来要求自己的工作表现,以及衡量其他楼下仆人的工作,在封建社会的忠仆精神注入现代的专业主义,更重要的是他赋予他的工作一个更大或终极意义——他很有意识经由效忠主人,达成效忠英国,甚至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这不会是,也已经不是一个17世纪忠仆可以有的观念,这是一个与时俱进来到20世纪的忠仆思想。

时代的逻辑与悲剧

所以,史蒂文斯就说了,他对达林顿伯爵的信任,不是因为他有钱有身份地位而已,而是达林顿伯爵有过人的智慧与道德。然而,史蒂文斯的悲剧,就在于他所深信英国贵族的执政能力与贵族领导的尊卑秩序,在20世纪是一个每下愈况崩坏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蒸蒸日上的大英帝国。史蒂文斯的深信,已经到了执迷不悟的地步。话句话说,他对旧时代秩序的信任(trust),已经是一种宗教情怀信仰(faith),他说他对伯爵的判断有完全的信任(every trust in his lordship's good judgement)。

因此,尽管达林顿伯爵的干儿子三番两次企图唤醒史蒂文斯,告诉他达林顿伯爵虽然有良好的意图,但是他的判断是完全错误,他的能力根本无法处理目前纳粹德国暴走的状况;这些忠言逆耳的话对当时的史蒂文斯如同对牛弹琴,史蒂文斯完全无动于衷。

不仅如此, 史蒂文斯为了信仰,为了对自己所信仰的社会秩序作出贡献,还多次刻意忽视女管家基顿女士对他的爱意。就算是基顿女士告诉他,她已经接受别人的求婚那个晚上,史蒂文斯仍是以服务当晚在达林顿堂召开的秘密会议为重,完全压抑自己的感情,完全不去试图挽回基顿女士心意,这造成了史蒂文斯另一种个人的悲剧: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悲剧。

这个悲剧的代价在史蒂文斯所信仰的秩序崩坏后,在事实证明达林顿伯爵的判断完全错误以后,更显得难以接受。 所幸在小说与电影的开始,史蒂文斯认为可能还有一些挽救的机会,这就是书名中remains的另一个意思:在生命的余年追求自己当年应有的幸福。

可惜的是,在故事的尾声,史蒂文斯的一丝希望最后是落空的。当基顿女士对他说,我们无法将时光倒转,无法继续想象另一个可能性,应该满足于现下,史蒂文斯终于承认,他听到这些话以后,在那时刻,他的心都碎了(at that moment, my heart was breaking)。这句话在电影里没有,因为这句话还是史蒂文斯心里的话,不是他对基顿女士接着继续说的话,他接着说的是一些安慰基顿女士的话,祝福她要把握剩下的人生, 不要再让一些愚蠢的想法阻碍了她应有的幸福。 (You really mustnt let any more foolish ideas come between yourself and the happiness you deserve).endprint

在这刹那,以婉转内敛的文字修饰暴乱的情绪,将文字的张力无限炸开。接着是陷入一个深渊无底洞的空虚失落感。

同样的逻辑课映射日本战前社会

尽管石黑一雄所描述与批判的是英国的历史情境,不过,却同样可以转移到批判战前日本,很多日本人对于军国主义有真实的信仰,因而日本战前的问题,绝不是一小撮军国主义者的所作所为就可以解释到令人满意,而是有为数众多的“史蒂文斯”停止理性判断,近乎无私地信仰战前政府的领导与秩序,才使得日本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的不归路,而且还殃及邻国甚多。这也就是为何作者本人强调他的作品普世性的原因——信仰,尤其是盲目的信仰,总是带来群体与个人的悲剧。

当然,由于小说与电影直接所触及的是大英帝国的落日余晖与旧时代秩序的结束,这深深触动了英国人的心弦,似乎只有英国人才能写的出这样的感伤与怀念,而一位新移民如石黑一雄写来,更是难能可贵。在小说与电影里一个最重要的场景,就是达林顿伯爵在达林顿堂召开大型国际外交会议,邀请欧洲各国以及美国的政治人物,一同讨论如何确保欧洲的和平,实际上就是如何善待或姑息德国。在会议最后一晚的晚宴上,美国参议院(电影中是众议院)议员劉易斯先生很不满大会采取的政治方向。

因而,他起立致谢主人达林顿伯爵的热情招待以后,接着狠狠地骂了达林顿伯爵一顿,同时顺便把整个欧洲一起批判一次,刘易斯议员主要的意思就是,像达林顿伯爵这种绅士,虽然意图很好,但是终究是业余的政治家,对国际大势没有正确的了解,他主张国际事务必须交给专业人士来处理,最后他请与会贵宾为专业人士干杯,当场鸦雀无声,没人理他。

刘易斯议员这段对达林顿伯爵的批评虽然是正确无疑,但是放诸大英帝国的历史,却是基本上错误的。

大英帝国的兴起,绝不是建立在所谓善良的意图上,不是喝奶水长大的狼,而是贪婪与利益所驱使。诚如19世纪剑桥大学钦定现代史讲座教授约翰·罗伯特·希里(John Robert Seeley)在《英格兰的扩张》(The Expansion of England)一书里,为大英帝国辩护时就说了,“看来我们可以说是在不做多想之际,已经征服了半个地球”(we seem, as it were, to have conquered half the world in a fit of absence of mind”),这是说英国的帝国主义虽非恶意,亦非善意,而是无意之间的成果,这辩解个无疑透漏背后的动力就是利益至上与投机主义。

然而,向来精打细算的大英帝国,到了20世纪,却是一错再错,最致命的错误,便是如同尼尔·佛格森(Niall Ferguson)在《战争的怜悯》(The Pity of War)一书里所说的,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犯的一个滔天大错。

一战后,英国不免显得老态龙钟了,所以,刘易斯议员的训斥,与其说正中鹄的,不如说象征美国的崛起。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取代英国,成为实际上的世界第一强国。因此,这场晚宴亦是宣告大英帝国的没落,过去的光荣至今已经泛黄。刘易斯议员充满自信的口吻,不外是提醒英国没落的当头棒喝。

于是,《长日留痕》在此亦是继承了20世纪以来,英国这类描述大英帝国没落与旧秩序瓦解文学作品的传统,比如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的名著《重返布莱兹海德庄园》(或译为《故园风雨后》,Brideshead Revisited)与福特·马多克斯·福特(Ford Madox Ford,1873-1939)的《陈列的终结》(Parade's End)。也只有置放在这个文学传统里,才更能感受《长日留痕》深厚的意蕴,才更能看到石黑一雄青出于蓝的地方,他的反省并不亚于汉娜·阿伦特的“平庸之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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