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经验问题研究①
2017-11-27李世森王晶郭超
李世森 王晶 郭超
(华北理工大学体育部 河北唐山 063009)
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经验问题研究①
李世森 王晶 郭超
(华北理工大学体育部 河北唐山 063009)
近年来,围绕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的发展问题,学界展开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和研究。采用文献资料、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对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经验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探讨。研究结论认为:为回应国际体育组织治理不善的问题,国际体育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理改革实践活动,根据善治改革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可以赢得旨在解决具体治理问题的项目拨款,同时,国际体育组织开发了一系列通用教育方案和信息资源,以帮助直属的国家体育组织改善其治理状况,这些治理手段措施都值得中国体育组织治理学习借鉴。
国际体育组织 治理改革 善治 经验
近年来,围绕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的发展问题,学界展开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展示了政策流程的工作。一旦深入研究国际体育组织改革治理的各项问题,那么就需要对体育可持续发展制定相关的促进政策。一些国家的体育组织治理改革没能满足实际需要,这表明国家体育组织的治理是不完善的,这同时会传导到国际体育组织的治理效率上面。
1 以改革为导向的国际体育组织治理
近年来,陷入国际形象危机的国际体育组织,面临重建形象的机遇和挑战。国家体育组织的管理制度与国际体育组织一脉相承,也是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体系的一部分。尽管存在各种优化的治理改革方案,这个问题后来被学界阐述为缺乏有效的治理,这限制了国际体育组织利用国家赞助、商品销售、系统集成和通讯领域的能力,进而提升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的绩效问题。换句话说,国际体育组织明显是治理效率低下,导致无效绩效这一事实。有效的理事会治理将会促进组织的治理绩效,有助于各项治理任务的圆满完成,这一假设建立在完善非营利组织治理的规范性之上。总之,问题就在于国际体育组织治理制度及结构缺乏有效性。
2 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经验问题研究
为什么无效治理总是发生在一些国际体育组织中呢,有两点原因是明确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固有治理结构下,大多数国际体育组织的运营不适合现代化的要求。国际奥委会认为固有的治理制度,对于吸引有经验、有能力、有专业知识,以及对业务操作的人们来说是极其不现实的方法。以澳大利亚国家体育组织治理为例,澳大利亚国家体育组织治理缺乏有效性的原因,就是缺乏恰当的治理程序,在澳大利亚国家体育组织治理层面缺乏委员会及成员的责任陈述。而且,国家与州组织角色及职责分配不明确,领薪水员工和志愿者角色及职责分配不明确,其中治理及管理功能分配不明确是体育界最受关注的问题。
大多数国家体育组织的治理结构及其未能使用恰当的治理程序,是导致国家体育组织治理内部缺乏有效性的原因。国际体育组织理事会有很强的体育政策保障,但在商业治理事务上存在缺陷,新理事会有很强的商业谈判技能,缺陷在于没能与国际体育组织的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
基于国际体育政策治理模式,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制定了体育组织治理指南。该指南强调了理事会的角色及治理责任,在促进国家体育组织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重要性。因为日益商业化和全球化的体育产业对国际体育组织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国际体育组织日益增长的国际影响力,理事会更需要在设定组织战略方向中发挥指导作用,其中包括整合各种旨在推动采纳国际体育组织善治改革实践的资源整合需要。除管理改进项目外,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最佳实践原则提出了五条指导治理原则,而这同样基于国际体育组织普遍实行的政策治理模式。这些原则包括定义组织内部治理角色、有效治理程序、创建有效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框架、成员响应机制。
以澳大利亚体育组织治理为例,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采用公司治理模式,并提出了对国家体育组织理事会运作的总体框架,理事是体育社会组织的核心,而经理是组织实践层面的核心。这一观点与许多研究人员的发现大相径庭,研究员们已经证实领薪水的管理人员对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以及国际体育组织内部的有效决策和治理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澳大利亚体育组织开发的两个主要信息资源,旨在为治理体育组织提供指导原则,来源于国家提出的政策治理模式。对这种模式的批评者指出了理事会与执行董事关系的理想主义观点。理事会实施具体的治理改革政策,执委会负责贯彻执行,他们保持着严格的从属关系。该模式及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没能解决自愿理事会成员及领薪水员工的复杂关系,作为隶属关系的国际体育组织同样表现出这一必然的发展趋势。
与此同时,改革治理结构问题反映出国际体育组织治理困境的问题。国际体育组织委员会的政策解决方案包括,基于专业技能任命理事会成员的治理模式。国家体育组织尝试治理改革的实际成效极其有限,对国际体育组织理事会改革,以及国家体育组织的治理结构改革,为国家体育组织改善治理绩效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方向。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实践的启示是,解决治理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定一个治理战略计划。如果当前国际体育组织无能力或不愿开发治理改革计划,当前的治理政策框架如果没能认识到国家体育组织可以利用的其他非盈利性治理模式,那么传导至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的层面,就会影响治理绩效的进一步提升。例如:执委会在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实践中仍然处于核心地位,而这一问题受到国际体育组织当前治理准则的忽视。可以预料的是,国际体育组织继续依赖于现有的政策治理模式,难以解决国际体育组织志愿者与工作人员的复杂关系,同时导致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绩效的提升。
3 结语
采用文献资料、逻辑推理等研究方法,对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经验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探讨。研究结论认为:为回应国际体育组织治理不善的问题,国际体育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理改革实践活动,根据善治改革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可以赢得旨在解决具体治理问题的项目拨款,同时,国际体育组织开发了一系列通用教育方案和信息资源,以帮助直属的国家体育组织改善其治理状况,这些治理手段措施都值得中国体育组织治理学习借鉴。
[1]黄璐.国际足联善治改革趋势评析[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6,32(6):1-6.
[2]黄璐.2016年国际足联改革委员会报告解读[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6,31(5):22-27.
[3]吴新宇.国际体育组织善治改革研究简评[J].四川体育科学,2017,36(3):16-19.
[4]陈华荣.论欧盟体育治理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1):156-157.
[5]黄璐.国际体育组织自治问题审视——以奥林匹克善治改革为背景[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6,31(1):6-11.
[6]黄璐.国际奥委会政治自治问题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6,31(1):6-11.
[7]张伟.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分析[J].体育学刊,2017,24(4):22-30.
[8]冯晓丽,盖甜甜.我国民间体育组织发展的制度困境与路径选择——新制度主义视角[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4,29(6):1-5.
G8
A
2095-2813(2017)10(c)-0230-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7.30.230
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703040310)。
李世森(1976—),男,汉族,河北沧州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体育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