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职业足球俱乐部运作机制对比研究
2017-11-27郭海芳
郭海芳 许 准
(1.河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2.洛阳第一高级中学,河南 洛阳 471023)
我国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相比欧美足球强国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上百年的历史,我国职业俱乐部尚属初级阶段。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诞生,开启了我国体育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转变的序幕。在这二十多年中,职业足球俱乐部不仅推动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并且为我国其他体育项目职业化转变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但是受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观念、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制约,我国的职业足球俱乐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没有达到预期,在竞技水平、管理方法、运行机制等方面,与足球强国的职业俱乐部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本文旨在对比我国与足球发达国家职业足球俱乐部运作机制的差别,寻找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问题,为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1 发达足球强国职业俱乐部运作机制特点
1.1 组织机制
欧洲职业足球分三个层次:足球协会、职业联盟、职业俱乐部。他们三者之间各自独立,互不干涉,又互相依存,彼此合作,共同维护职业足球的正常运转。以欧洲五大联赛为例,他们都具有专门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介于足协和俱乐部之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这些管理机构多数为民间性质,不以直接的经济利益为目的,他们主要负责足球联赛体系的管理、联赛整体的营销、协调俱乐部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并制定执行联赛的规章制度,形成必要的自我约束,避免俱乐部之间的恶性竞争,维护足球运动和足球俱乐的健康发展。同时他们还负责处理和协调俱乐部与足协之间的矛盾。
俱乐部是联赛的基础和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联赛中保持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因为体育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俱乐部不能完全自我独立。体育产出的产品是球队之间的比赛,俱乐部不能单独产出体育产品,各个俱乐部之间除了竞争关系以外还有合作关系。所以为了整个足球运动和比赛的健康发展,为了能有更大的市场,为了整个联赛能以一个整体的形象进行某些经济运作,俱乐部会将自己的部分权力交给职业足球联赛的管理机构。
1.2 目标机制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是一种经济实体,他们同样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俱乐部的老板或者股东,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并不是因为对该项目的喜好,他们看中的是俱乐部能为他们带来经济收益。企业或者投资者、俱乐部的管理者、教练员、运动员的最终目的都是满足自身利益,而这些主体的自身利益都包括经济利益,需要通过俱乐部发展来实现。在共同目的的带动下,俱乐部就拥有了相同的目标,那就是通过俱乐部的健康发展获得以经济为首的自身利益。
1.3 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以目标机制为前提,以利益机制为基础,它包括市场发展动力和收入动力。市场发展动力是针对俱乐部整体而言的,是宏观方向的动力。市场是俱乐部经济收益的来源,主要包括球迷市场、广告市场、电视转播市场及赞助商市场,其中球迷市场是根本。球迷市场的发展才能带给俱乐部更大发展空间,才能吸引更多的球迷的关注,电视转播权的出售以及广告费收入。市场发展关系着俱乐部的经济收入,即根本目的的实现,所以这种动力促使俱乐部重视该问题。市场的发展带来是经济收益的增加,这是俱乐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途径,也是俱乐部自身发展的途径。收入动力是俱乐部成员微观方向的动力。俱乐部成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他们的收入也就是工资主要来源于俱乐部的整体收入状况。收入动力是俱乐部成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维持工作及成员稳定的重要保证。俱乐部成员完成好自我工作就是在为俱乐部的整体发展贡献力量,更是获得自我收入的具体途径。所以,收入动力和市场发涨动力是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1.4 经营机制
由于俱乐部拥有完全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以俱乐部对经营方式具有自主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俱乐部如果想在竞争中取得发展获得经济收益,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提高经营效率。
俱乐部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比赛门票销售、电视转播权销售、广告和赞助商、特殊商品销售等。比赛门票的销售不仅是俱乐部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更重要的是俱乐部经营优劣的重要标志。俱乐部想尽一切办法,培养民众观看体育比赛成为习惯和文化,从而为自己带来未定的球票收入。
由于电视转播的快速发展,电视转播权销售已经成为俱乐部另一种重要的收入。以英超为例,2016至2019年的电视转播权售价为81亿英镑。每个俱乐部都会从中获得不等的份额,这些资金拓宽了俱乐部的收入渠道,大大提高了俱乐部的资金收入。
同时,俱乐部因为上座率和电视曝光率的提高,俱乐部可以获得更多的广告和赞助费。广告和赞助具有同样的性质,目的都是通过俱乐部提高自己或者产品的知名度,增加产品的销售额,获得更多的销售收入。被关注度的提高带来的是更高价格的广告费和赞助费,这也是俱乐部努力提高上座率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还有其他的营销方式:球衣及球迷用品销售、特殊商品使用权销售等。其中,大俱乐部球星的球衣销售收入也已经成为俱乐部收入的重要来源。
1.5 管理机制
欧洲职业足球俱乐的管理主要由两方面组成:俱乐部自身的管理和职业联赛的管理。俱乐部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可以完全自我决定俱乐部的发展和决策,但是因为职业体育的性质需要与其他俱乐部合作才能完成产品的产出,需要有中立的机构处理俱乐部合作时产生的利益冲突,所以俱乐部上交了部分管理权给联赛,联赛就拥有了对各个俱乐部以及联赛整体的管理权。许多职业体育项目设有自身的管理机构,它们属于介于政府和俱乐部之间的自治性民间社团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因各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的竞赛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的需要而自发产生,它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各职业俱乐部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间的各种矛盾和关系,形成自我约束,克服盲目竞争,处理违纪行为,促进该项目的健康发展。
由于有了职业联赛的管理,政府部门的职能被弱化,主要功能主要体现在宏观方面:第一,依靠立法手段管理职业体育;第二,市场主导,必要时给予支持。
2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运行机制特点
2.1 组织机制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组成形式:企业出资购买体育局下属的球队组建俱乐部、企业与体育局联合组建、企业赞助体育局组建俱乐部。组织形式正由赞助型逐步向联办型、自办型过渡,由非实体向实体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资金逐步取代了国家下拨的资金,成为足球发展的资金来源,同时,出资者同样得到俱乐部带来的收益。但是目前我国职业俱乐部,政府参与组建和管理的不在少数,这就造成了俱乐部产权关系比较模糊、管理效率低下、目标不一致等现象的发生。在企业与体育局联办的俱乐部中,这种情况尤为突出,从管理方式、方法到追求的目标都有很大的不同。
我国的职业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并由其管理。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仍然受中国足协的管制,政治色彩浓厚。虽然足协在转变职能上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是没有完全按照职业足球的要求去做,既作为政府机构又兼为社会组织来管理足球运动的性质也没有改变。如在管理上还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手段和方法,对足球的微观管理有余,宏观调控不足;对长远规划缺少统筹考虑与安排,对职业足球的认识不足,抱着原有的行政权力不放甚至在俱乐部的管理上过多地行政干预,从而导致足协与俱乐部之间的矛盾。例如,足协直接地控制着职业足球俱乐部联赛的三大经济来源:商业赞助、广告、电视转播权的出售,这一点明确地写在其章程中。
2.2 目标机制
目前我国的职业俱乐部多由体育局的运动队转变而来,企业出资组建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不甘心完全放权,造成俱乐部管理方的多元化。由于俱乐部管理方具有不同的性质,造成其追求的目标有很大的差别。企业的资本投资不是为了个人的喜欢,他们最直接的目的是经济收益的最大化,投资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目的也是如此。他们要求俱乐部按照市场规律、资本运作规律运作,只有收益的增长才是企业方的目标和动力。而体育局为代表的政府方,追求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收益,他们在特定的情况下还要追求政绩方面的成果,例如过分追求眼前的比赛成绩,对青少年培养不够重视等;另外,政府方由于自身的优势,掌握俱乐部的场地所有权、人员任免权等重要管理职权。这就造成职业足球俱乐目标机制的多元化。
3.3 动力机制
俱乐部构成的多元化造成了目标机制的多元化,造成了动力机制的多元化。企业出资方主要追求的经济益力,所以其主要致力于市场开发上,要求俱乐部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运行能力,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追求经济收益稳定化、长久化。这一点与发达足球强国的俱乐部的动力是一致的。政府方面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对短期利益的过分追求。
2.4 经营机制
我国的足球职业化改革是将以前国家负责的职业运动队直接转变为职业俱乐部,国家不再负责球队的经济开支。曾经国家的专业运动队由国家全权负责,几乎没有经营活动。我国职业化改革又进行比较仓促,无论是国家体委、职业运动队,还是社会出资企业都没有进行足够的必要的准备。改革初期,部分球队为了能进行融资,只是在形式上作了改变,目的是进行融资,并没有认识到建立俱乐部的经营机制的重要性,更没有建立自己的经营机制,造成职业俱乐部只是形式上的职业俱乐部,并没有真正走进市场独立发展。
2.5 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的联赛也属于三级管理模式,即中国足球协会、中超联赛、各职业俱乐部。足协具有双重性质,即作为政府机构行使行政权力,又兼顾社会组织机构管理中超联赛。我国的中超联赛实际上没有与足协完全分家,并直接受足协领导,对俱乐部利益体现不足,没有起到俱乐部和足协之间的过渡协调作用。所以,我国职业体育的组织机构和名义上的章程与西方国家类似,但本质却不同,有效的管理机制并没有形成,职业体育的联盟关系没有得到体现。
3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运作机制的不足之处
3.1 产权混乱,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带来目标和动力的混乱
职业体育俱乐部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在实际中一些俱乐部因法制观念淡薄或企图逃避税收,仅在项目协会注册而不进行工商注册或社团注册;同时各地对俱乐部注册登记的把握尺度也有很大出入,注册不规范;有些俱乐部尽管注册了,但不具备真正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有限责任。没有独立产权,使得俱乐部在面对市场时,主体身份不够明确,无法以法人的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无法进行独立的市场运作,也使得投资方不能获得应该有的收益权。这样的情况下,俱乐部及俱乐部的投资方积极性受到打击,严重制约了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发展;制约了市场经济体制应该具备的自负盈亏的风险机制,也无法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竞争市场。
俱乐部主体多样化,带来的是目标和动力的多样化,在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必然会显现出目标的多样化和动力的多样化,这势必影响到俱乐部整体发展,分散俱乐部的力量。
3.2 经营机制不完善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俱乐部经营体机制设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出,目前我国职业足球俱乐自我发展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一些俱乐部缺乏市场意识、经济意识、企业意识;过分强调比赛成绩,忽视市场开发、观众需求,没有摆正俱乐部、运动员、球市的关系。俱乐部在运营过程中经营机制不健全,造成俱乐部收益低下,发展步伐缓慢。俱乐部业缺乏必要的营销手段。例如增加赛场球迷人数少,提高社会关注度;对职业联赛整体营销采取必要合适的方式;特殊商品的开发销售等。
3.3 管理机制需要改革
我国虽然形成了职业俱乐部三级管理模式,但是其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待改革。权力意味着服从与强权,一旦权力进入市场,市场交易就不再平等,本来通过市场可以实现的利益分配则无法实现。足协的权利过于集中,过多地参与了联赛的管理;职业联赛直接受足协的领导,足协与俱乐部之间的过渡性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俱乐部的自主权利受到很大限制。目前的这种情况使得俱乐部的活力不足,经济效益低下,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不够强,与职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足协及联赛管理机构的性质改革需要加快步伐,真正实现权利下放,让俱乐部拥有自主经营权,调动俱乐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自负盈亏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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