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有度 “奖励”有方
2017-11-27刘光斌
“惩戒”有度 “奖励”有方
《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是教师不可逾越的师德红线,如何科学、合理、准确地把控“体罚”、“惩戒”与“奖励”三者的度,是科学设计教学,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每一名体育教师最为关注的话题。
一、厘清“体罚”、“惩戒”与“奖励”的行为与概念
“体罚”是无目的、恶意地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侵犯的语言或行为,“体罚”不但达不到教育目的,而且容易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奖励”是为了进一步发扬学生的优点,激励学生向更高、更快、更强迈进,目的是让正能量得到延续与传播。
“惩戒”是为了维护正常的上课秩序,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避免负能量连续出现和扩散所采用的适当的、理性的惩罚。
“惩戒”在体育教学中是有必要的,也是具有教育性的,合理“惩戒”的效果与赞扬赏识一样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不合理的“惩戒”则会带来负面影响,不但会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而且会导致受“惩戒”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二、把握本质,有效“惩戒”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在教学过程中,必要的“惩戒”是保证教学任务完成的必要手段,但在对学生“惩戒”时,教师需查明学生犯错的原因,如果是学生自身的问题,应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如果是学生间发生的问题,应找出问题所在,帮助学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如果是教师的问题,教师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修养;如果是环境的问题,如,周围班级过于吵闹等,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关注自己,不应受外界环境影响。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让“惩戒”有据可依,否则容易造成学生的误解,产生消极对抗情绪。
三、注重引导,适时“奖励”
“奖励”是体育教学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其明辨是非能力的有效方法。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利用“奖励”,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在课堂上组织分组比赛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学生相互指责对方犯规的现象,单纯地说教起不到任何作用,这时教师就可以暂停比赛,对那些遵守纪律的学生、团队合作表现积极的学生给予“奖励”,可以是口头的表扬,可以是课后小小的物质奖励,通过正面引导,对其他学生也是一种很好的警示教育。通过“奖励”正面引导学生,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有时胜于教师暴风骤雨式的批评和严厉的“惩戒”。
无论是“惩戒”还是“奖励”,归根结底都是用善意的手段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合理的“惩戒”要建立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要让学生充分认识错误。适时的“奖励”则是剑走偏锋,倡导正能量,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教师在教学中要善用“惩戒”和“奖励”,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地发展。
——刘光斌(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弘文学校,266400)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