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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 以市属高校中国音乐学院为例

2017-11-25中国音乐学院程鸽

办公室业务 2017年23期
关键词:市属公务用车党政机关

文/中国音乐学院 程鸽

浅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 以市属高校中国音乐学院为例

文/中国音乐学院 程鸽

2016年10月,北京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新一轮公车改革。此文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北京市属高校在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以期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务出行管理模式,从而为北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通过梳理国家和北京市在整个公车改革过程中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效果,结合当前市属高校公务出行的情况,探讨本次公车改革后市属高校普遍存在的公务出行难题和因法规性而产生的资产浪费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公车改革;市属高校;社会化;更新置换

公务车辆,一般指的是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用车。多年以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国家和各级地方及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方对公车制度改革的呼声从未停止。

一、国家层面的公车改革情况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央和地方政府便开始了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思考和探索。这一时期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触及到了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是公车改革的起步阶段。因牵涉各方面的利益比较复杂,有些地方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效果并不明显。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党政机关相继出台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对当时的公务用车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管控,这标志着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公车与专车混淆、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管理与改革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等问题。

20世纪90年代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通知中提出了公开竞价、统一购置的原则,并规定了不同级别配车的价格限制及要求,以遏制购买高档公务用车的现象。

2000年至2009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产业有了新变化,汽车市场景象繁荣,车型较多,价格逐年降低。以前的规章制度难以对公务用车的浪费和频繁更换车型等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于是国务院在2003年、2004年、2008年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国管财〔2004〕120号)《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管办〔2008〕293号)等文件,详细规定了公务用车报废的年限,进一步降低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使公车采购制度更加明确并具体可行,有效控制了新车更换的频率,限制了公车数量的过快增加,全国各地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公车改革现象,这一时期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在稳步向前,逐步成熟。

通过以上四次对公车制度改革的尝试和探索,逐渐形成了我国当时普遍实行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即:“一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接受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县一级党政机关都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管理主体,具体负责上述规定管理范围内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换、调配和维修等管理工作。二是实行编制管理,控制公车数量。按‘三定方案’确定车辆编制数量,按干部级别及机关工作人员数量确定公车数量及标准。三是实行统一采购制度,按照等价择优等质择廉的原则公开竞价、统一购置。四是实行定点维修制度。五是规范公车的报废拍卖。”

国务院在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中提到,要“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年1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

2011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策管理办法》(财行〔2011〕9号),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中办、国办印发了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文件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2年,温家宝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4〕41号)。文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文件中的公务交通补贴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头发放,而是要根据不同工作性质灵活掌握。不能理解成改革性补贴,更不能简单地解读成普遍发放的福利性质的补贴。

2015年,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15〕3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二、北京市公车改革情况

北京市的公车改革也一直在跟随国家的车改政策逐步推进。

早在2001年就以大兴区西红门镇作为本市车改的首个试点,率先尝试“货币化”公车制度改革。

西红门镇的公车改革实施三年后,除房山区琉璃河镇、平谷区夏各庄镇随之跟进以外,北京市各区县对外公开的资料中,再没有其他新的区县跟进公车改革。

现在看来,这种自下而上的公车改革,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是因为改革进行的不够彻底,化解矛盾和问题不够深入,是被动式改革,也有体制上的原因。

2016年10月,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面向全市印发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车改发〔2016〕1号)。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和本市公车制度改革计划,结合本市公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实际情况,市级和区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三、中国音乐学院公车改革情况

作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自20世纪90年代末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开始,各市属高校就结合实际校情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尝试。

中国音乐学院于2001年划归北京市管辖后,根据要求实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同时一并对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革。因当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公车改革的相关文件,只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原先由行政处管理的车队取消,精减人员后仅留2名司机和2辆轿车,其职能纳入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后又成立交通科具体负责。

2001年改革之初,学校公务和外事活动用车量不是很多,故2名司机勉强能够应付工作需要。此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与学校各项工作的增加,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学校逐渐添加购置了车辆,但专职司机仍然只有2名。

到2008年,学校拥有的车辆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各部门和校级领导公务出行的需求。经会议讨论研究,为节约开支,降低聘用专职司机带来的资金成本,在专职司机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学校无大量集中用车的情况下,在和其他兄弟院校交流调研后,允许校级领导自驾车公务出行。学校办公室起草了《关于院领导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作为学校内部的一个管理依据。

2014年后,由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对外交流的需要,司勤人员增加到了4名。2015年学校正式下发了《关于院领导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试行)》《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两个红头文件,使学校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2016年10月,根据《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车改发〔2016〕1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制定了《中国音乐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国音院〔2016〕34号),上报市教委后获得批准。

学校改革前原有公车12辆,改革时取消4辆,保留8辆。取消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市教委车改办统一处理。保留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公务用车标识化的粘贴工作。

改革前,学校公车管理运行模式和人员配置就已经不适应学校事业的发展,借此契机,按照北京市教委车改办的要求,在本次公车改革中,学校采取了内部转岗的办法,妥善安置了2名不再适宜司机岗位且年龄偏大的人员;保留公务用车的标准、数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主要领导采用实物保障,校级副职领导取消实物配备以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标准参照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学校有重大事项和活动时采取短时租赁社会车辆的方式;其他人员公务出行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从严从紧执行。首先要填写学校公务出行申请记录单,要求部门负责人先签字确认公务用车,再到交通科审核并预约;如学校无车可派,再申请乘坐出租车出行,经交通科初审和党院办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并凭申请单和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为配合公车改革,学校制定了实报实销的财务专门规定,修订了现有的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更加合理规范、有章可循。

本次公车改革,是市属高校抓住机遇,优化和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与服务水平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改革。

目前,学校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务出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运行尚可。后续将根据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经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和使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加以调整和完善,确保学校公务出行管理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四、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2017年3月,为了首都的蓝天更多,空气更净,北京市要求国Ⅰ国Ⅱ机动车工作日停驶,学校保留的8辆车中4辆为国Ⅰ国Ⅱ,1辆限高限路段;工作日可用的3辆车中2辆为同一天限号停驶,限号时全校仅有一辆车可用。公务出行人员大部分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或用私家车前往。

有些紧急和重要公务如:机要件、人事档案、财务票款、试卷、组织、纪检、监察、老干部等公务出行从安全和保密角度考虑,不适宜长期采用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或私家车的方法去办理。对此,公务外出办事人员颇感无奈。

五、思考与建议

笔者曾与其他几所市属高校交流探讨,情况大致相同。

从中国音乐学院公车改革可以看出,一方面,市属高校大量国Ⅰ国Ⅱ车辆停放车库不能上路,造成了很大的资产浪费;另一方面,教职工公务出行却没有车用。长久下去,不利于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十分影响公务出行任务的顺利完成,急需更新置换公务车辆。

另外,本次车改中有一项节支率的测算,是出于财政上的考虑。笔者认为高校的公车改革,不能单从节约了多少资金的角度来看。仅盯着车改前后财政支出的对比数值,这种对比意义并不大。而是应从解决问题和教职工公务出行的顺畅合理上来看。当然节约资金和减少支出也很重要,从学校改革后新方案运行三个季度的情况粗略计测,公务出行支出费用确实有一定的减少,但最终目的是既要节约成本还要提高公务出行的效率。

当前,这一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基本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已开始对参加车改的市属高校进行摸查改革后公务出行的情况。

年底,政府办公机构将统一搬迁到通州区的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市属高校也面临搬迁到远郊区的问题,势必会给外出办理公务的人员增加新的出行难度。

建议尽快为事业单位特别是市属高校更新置换公务车辆,以缓解当前公务出行的窘境。使北京市高校在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管理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为北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1]李强,公车管理制度的弊端与改革[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10(3):80—82.

[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Z].2010-5-27.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Z]..

[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二.2012年工作总体部署.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Z]. 2013.

[6]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4〕41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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