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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亲互隐”看儒学的内在特质

2017-11-25段博雅

小品文选刊 2017年20期
关键词:人伦血缘亲亲

段博雅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41)

从“亲亲互隐”看儒学的内在特质

段博雅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41)

“亲亲互隐”是儒家极为推崇的处理道德冲突时的选择,本文诠释了“亲亲互隐”的内涵,重点论述了“亲亲”中体现出的人伦特征——角色性性人伦关系,并深究了礼在角色性人伦关系的体现,阐释了仁对礼的补充使得角色性特征的礼内涵道德性价值,由是,较为全面把握因“亲亲”而“互隐”内涵的儒学人伦特质。

“亲亲互隐”;儒学;角色性;人伦特质

1 “亲亲互隐”诠释

“亲亲互隐”是指在亲人有过错时,为其隐瞒,对其罪行保持缄默,是在特殊伦理情境下做出的选择,在儒家那里得到了肯定。“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养,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关于“直”的践行,体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伦准则——“父子相证”与“父子相隐”。父亲偷羊,儿子揭发父亲体现了坦白直爽,这当然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直”。孔子则认为“直”体现在“父子互隐”背后的儒家伦理的“孝”与“慈”,可见,在孔子看来“直”有条件的相对的,在面临亲情伦理选择时,儒家的“直”作了让步。

如何理解儒家的“隐”?可以说是另一种“直”,仅仅是以不“证”的方式显示“直”,不因对“直”的追求伤害父子亲情。郑玄在《檀弓注》中也说道:“隐,谓不称扬其过失”。《孝经》言:“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可见亲情的维护是有分寸的,不能至亲人于不义的境地。再者,孔子认为处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时,既不赞成子女对父母盲从,也不同意事事求全责备,而是采取劝谏的方式,即“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总的说来,儒家所说的“隐”是在不影响血缘之间的亲情的前提下,追求正直坦率。

孟子承继孔子重视血缘亲情的思想,以舜为例,思考处理亲情人伦关系。“窃负而逃”体现了尽孝之道,“封象于庳”体现了宽恕之德,将“亲亲互隐”的内涵深化和拓宽。我们认为“亲亲互隐”反映出儒家在处理人伦关系时追求的原则,诠释“亲亲互隐”应以“亲亲”为前提。可见,儒家看重伦理关系中是什么样的角色,父母、子女亦或兄弟,儒学便是从重视亲情血缘出发,倡导维系亲情人伦的秩序与合理。

2 儒学的角色性人伦特质

通过对“亲亲互隐”的诠释,我们发现儒学伦理思想是其产生的基础和根源。更具体地说,在儒学伦理是一种角色性的伦理,强调人在伦理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儒家提倡“亲亲互隐”旨在维护良性的人伦关系,不使人与人之间的是非准则超越了实在的角色设定。众所周知,血缘肉体是人之所存在的首要表现,但是人又不仅局限于此,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形成超越肉体本身的社会角色,在上面三个案例中,我们均可窥见正是因自身的不同角色所承担的不同责任发生冲突,促使主人公作出选择。

孟子在《孟子·告子》说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可见是非之心起着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作用,是不能被漠视和放弃。那么,当人伦关系的实在角色与是非准则发生冲突时,便产生了能调解二者的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礼记·坊记》。人伦角色之间最能体现出人之情,人的血缘的本怀。亲亲之间遵循礼的约束,当亲人面临处罚或者困难时,无法像普通人一样置身事外,需要作出相应行为维系亲亲之间的亲情。

由人伦关系的角色性特征引出礼在其中的具体作用和表现。“尊尊”与“亲亲”构成了礼的主要内容架构,也是对君臣、父子的角色的具体要求。“尊尊”是尊其所尊,具体表现为臣子对君王的尊从,“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亲亲”则是指血缘关系之间亲其所亲,旨在维系血缘亲情,形成“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平天下”的社会秩序。这样,尊尊与亲亲所代表的政治权利与自然血缘这两大系统就基本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主要框架,在这系统中两端角色的权力与义务是互为前提的,即父慈子孝,君礼臣忠。

礼作为具体的人伦规范是否就是随着个体的角色不同而随机产生的呢?“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孔子认为礼的存在价值并不只是其具体形式,而是贯彻了一定的普遍性与绝对性。因此,礼的角色性特征内涵了深层次的道德的内在根据与价值。“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一句承接了礼不仅是表现在“玉帛”、“钟鼓”等具体形式,将仁作为礼使人能够自觉遵守的基础。礼的角色性特征内涵有仁的前提,亦或仁以一种补充礼、支持礼的方式深化着礼的角色性特征的道德内涵。毫无疑问地,在整个儒学发展过程中,以仁为根本出发点又将仁作为最高道德追求,所以说从仁出发,礼不仅能够摆脱一味外在的所谓形式框架,并且也获得了道德价值的升华。

3 小结

“亲亲”是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人伦关系,才会有“互隐”的结果,我们便从中窥见儒学中的人伦特质。儒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为人之学,对人是什么的认识,首先就是个体存在的理据,血缘就构成了社会伦理关系的基础,在后天的社会群体生活中,人的血缘关系赋予相应的角色规定,而一个人的角色有不只一种规定,儒家尤为重视亲亲之间的角色性的人伦关系。“礼”则在这种角色性的人伦关系中起着规定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主要角色性伦理关系的处理准则——亲亲与尊尊,“礼”的规定性彰显着人伦的角色性特征。仁对礼的规定性的践行使得礼作为伦理的角色性特征内涵道德价值,这样,我们就说清楚“亲亲互隐”背后蕴涵的儒学人伦特质。

[1]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3] 陈戌国.礼记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4.

[4] 郭齐勇.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C].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4.29—39;218—224.

B82—051

A

1672-5832(2017)10-0212-01

段博雅(1993—),女,汉族,四川康定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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