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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法律问题浅析

2017-11-25赵艳花

小品文选刊 2017年20期
关键词:微商经营者交易

赵艳花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微商法律问题浅析

赵艳花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微商作为一种新的重要的电子商务模式迅速发展壮大,并且具有快速成为一种新型经济方式的趋势。在微商经营中,一些行为活动存在着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而立法的空白使得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遇到困难。本文立足法律视角,提出针对微商经济行为规范的立法具体要求,填补微商在经营活动过程法律对其监管的空白。

微商;法律问题;立法建议

1 微商存在的法律问题

在微商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相关微商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尚不能对这些问题或相关微商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从法律视角看待这些问题,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微商行为的法律地位界定不明。作为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微商的法律地位较为模糊。我国学界及立法部门对微商的法律地位没有界定和说明。微商的营销是隶属经营行为,或者是民事行为也存在争议。因此,如果把微商行为视为经营行为,那么在微商开始经营前,需要依照我国经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提交相关信息,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使微商的经营行为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如果把微商行为视为民事行为,民事之间的交易行为就要受到《民法通则》的约束,同时,交易中存在的交易纠纷要服从《合同法》的规定。

1.2 微商交易行为监管不力。微商作为新兴的产业,相对于传统的电子商务—淘宝商城,京东商城等,微商的经营并未规范化、秩序化。微商行为中的买卖双方交易行为尚未受到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微商无需注册登记,第三方无法掌握微商的真实信息,从而使得微商在经营中,无法接受第三方有效的监管以及行为的规范。正是这些原因,微商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此外,由于监管不力,微商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微传销行为。对微商交易行为监管不力,忽略了对微传销的刑事处罚。

1.3 微商侵权纠纷解决法律制度欠缺。微商主体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欠缺第三方平台以及国家行政部门对商品信息的真实性的监督。因此,微商经营者在进行经营时,以营利为目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夸大产品的性能。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受到限制。一旦消费者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给人身财产带来损害时,由于我国对微商的立法空缺,消费者求偿权受到限制。而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都对消费者的救济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涉及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中,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采取和解解决纠纷,也可以请求消协调解。在公力救济中,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立法部门对我国微商行为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欠缺。当微商经营者不履行经营者的义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与宣传不符合的商品,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其求偿权难以得到实现。

2 微商存在法律问题的立法建议

微商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微商自从兴起之后,快速发展。微商要健康发展,长久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就要恪守法律底线。下面就微商的发展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2.1 完善微商行为认定的相关法律。微商作为电子商务中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对微商行为的认定没有专门立法。微商行为在发展中纠纷解决出现了难题。要促进微商稳定健康发展,需要为微商的发展提供法律后盾,即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首先,对微商利用社交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模式进行完善,要完善其管理,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条例等。微商行为尚未有法律明确其法律定性,阻碍了微商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要把电子商务发展出来的新的经营模式的微商进行法律界定,把微商行为定为经营行为,使微商行为所从事的交易行为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该明确微商主体地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说的经营者。其次,要规制微商主体的法律责任。微商在交易中,依托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宣传产品,并提供一些顾客回馈。在此过程中,消费者的权利受到限制。微商主体虚假宣传产品,提供虚假回馈信息,隐瞒消费者真相。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以牺牲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代价。因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要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微商行为纳入到其管理约束之中。

2.2 强化微商交易监管。微商经营行为是电子商务中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它借助社交平台,从事商品的宣传及销售。从事微商无需注册登记,区别于传统的电子商务。因而,微商交易行为脱离了法律的监管。基于此,需要对微商交易行为进行法律的监管。首先,应该加强微信等社交平台技术支持。从事微商,要事前在社交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验证,完善信息登记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微商信息的真实性,利于第三方的监督,而且也能够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地情况下,追究微商的责任。其次,加强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微商经营借助社交平台,直接支付,直接发货。双方依赖的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因此,在微商销售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监管这一交易过程的责任主体不明。根据为传统电子商务提供平台的第三方有义务监管的规定,在微商经营中,腾讯公司提供了微信等社交平台,其有义务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管,这也同时符合我国的《民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基于我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微商销售基本符合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特征。因此,腾讯负有对微商经营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的义务。腾讯须恪守职责,加强信息发布的控制,对于虚假信息和违法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警告发布者,并且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可根据微商的具体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微商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2.3 完善微商纠纷解决机制立法。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商的经营活动虽然在经营形式上与传统的商业经营模式不尽相同,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其经营行为应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立法部门应该就微商制定专门的法律或给现行法律做出补充解释,使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微商,让微商的经营活动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之下。在明确了微商商事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作为微商的经营者,应该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可将应负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一,民事责任。在微商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果有违反约定,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性能等,或者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欺诈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害或者造成消费者严重的精神伤害时,应当追究微商经营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立法部门可以制定出针对微商行为的专门法律法规,也可以根据现行法律,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在微商的交易中,腾讯公司提供了微信等交友平台,为微商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依照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腾讯公司是交友平台的运营商,对网络经营中的民事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立法部门可依照网络交易的管理办法,做出微商经营行为发生侵权行为时,腾讯公司应当负责任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对现行法律做出司法解释。使得腾讯公司在微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行政责任。在微商经营行为中,如果微商主体做出的虚假宣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损害。根据前文,可以把微商行为视为经营行为,依法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微商经营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相关的责任如果民事责任未做具体规定,或者需要追究经营者行政责任的,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对微商经营者,可以对其进行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也可以对其行为罚,责令其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也可对其进行申诫罚,进行通报批评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将处罚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

第三,刑事责任微商经营活动中,在利益驱动下,微商存在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形。微商的这种做法,可以依据《刑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情节,可追究虚假广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此外,微商经营行为无需注册,因此可能存在下列情形:存在逃税的行为构成逃税罪;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非法经营的,构成非法经营罪。立法部门在完善相关微商经营的法律时,可以依照《刑法》中对经营行为中的经营者的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对不法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专门立法或者做出司法解释,应让进行严重不法行为的微商经营者接受刑事处罚。

3 结语

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鉴于立法的被动与滞后,对微商经营行为缺少法律监管。因此,根据微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健全法律法规,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微商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影响。

[1] 朱玲玉,王玉全.朋友圈微商背后的法律问题[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13(1):112.

[2] 李林.论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D].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5.

[3] 顾功耘.商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34-47.

B82-053

A

1672-5832(2017)10-0209-02

赵艳花(1992-),女,汉族,河南济源人,硕士,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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