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树起『对标』意识
2017-11-25中共芮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华文
■ 中共芮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宁华文
纪检监察干部要树起『对标』意识
■ 中共芮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宁华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充分释放了正风到底、反腐为先的强烈信号,不但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也对依规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各级纪委要“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对照这一标准和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手握戒尺、从严执纪的同时,切实树起“对标”意识,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以担当诠释忠诚,以铁纪打造铁军。
一要在“找准定位”上对标,把握成果,学思践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了正风反腐的实践成果。这些党内法规,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也是纪检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利器。唯有把握成果,学思践悟,方能坚守职责,更好地履职尽责。但从基层工作实践来看,还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对新思想、新理论、新成果,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以致工作中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甚至产生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影响了执纪效果,制约了工作推进。针对这一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通过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找准职责定位,获得价值归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的落实。在学习党规党纪、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中,要着力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成果不会用的问题,通过真学真懂,善思善用,提高工作能力,涵养精神追求,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学习成果的深化,把学思践悟的过程变成审视自我、自我检阅的过程,努力在思想上返璞归真,在党性上固本培元,理直气壮地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在“履职担当”上对标,挺纪在前,不辱使命。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虽然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种形态”的提出,绝不意味着反腐节奏的放缓,而是挺纪在前思路理念的深刻体现。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所以,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充分自信,也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战略定力,履职担当,善作善成。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形成震慑。紧贴中心工作的开展和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的干部,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顶格处理,决不姑息,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在督促责任落实、扎紧制度“铁笼”的同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让铁规发力,震慑常在。另一方面,要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把纪严于法、挺纪在前贯穿于工作始终,特别注重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既抓大又抓小,既抓小更抓早,第一时间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视野,严防小错酿成大祸、违纪走向违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要容错纠错,鼓励探索,宽容失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要在“内部监督”上对标,严管严控,规范行为。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执纪监督监察的重要权力,只有强化内部监督,把监督的发条拧得更紧,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才能确保手中的权力规范运行,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重托。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一手抓严控,一手抓严惩,在着力规范监督执纪行为的同时,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今年以来,芮城县纪委坚持以内部监督、风险防控为重点,在健全日常管理制度的同时,出台了涉案款物管理、派驻机构管理等办法,并通过谈心谈话、内部巡察,解决了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工作规则》出台之后,芮城县突出精细化管理思路,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评查检阅,并围绕监督执纪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从程序管控入手,从环节监督切入,编印了谈话、函询、初核失实、初核适当处理、立案审查五类“模拟卷”,做到细化流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为权力运行订制了“流程图”,增设了“质监站”,有效地强化了执纪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四要在“廉洁自律”上对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贵在“自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自己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带头落实各项规定,当好党规党纪的践行者。首先,要带头筑牢思想防线。要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牢固树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的观念,心怀一份责任,坚守一份担当,把纪律和规矩镌刻在灵魂、熔铸在血液,做到常念“自律经”,紧绷“廉政弦”,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常态。其次,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以纪为镜,以规为尺,自觉地以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特别要带头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增强行为自觉。第三,要带头接受监督。要敢于“向我看齐”,甘于“对我监督”,坚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接受批评,切实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对己的严格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责编:啜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