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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戒毒所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11-25权明丽张麦昌

长江丛刊 2017年20期
关键词:戒毒所戒毒人员

权明丽 张麦昌 时 晶

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戒毒所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权明丽 张麦昌 时 晶

2013年劳教制度废止,司法行政部门成立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行政机关转型之后的执法情形如何。为此我们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司法行政机关转型后在强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警察履行职责、队伍建设及后备力量培养等情况。

司法行政机关 强制戒毒 执法调研

随着劳教制度的废除,原来的劳教所均转化为强制戒毒所。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情况如何,我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需要修改,怎样实现定向招录,达到军事化管理的目的。我们申请省级课题专门研究此内容,经学院党委研究报司法厅同意,2016年8月,在系主任带领下,课题组几名教师在汉中强制戒毒所、虢镇强制戒毒所、周至强制戒毒所等监所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司法行政机关转型后强戒所在强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警察履行职责、队伍建设及后备力量培养等情况。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各强戒所的情况介绍,观看了有关文件和影视资料,进行了现场参观,与一线警察进行了专题研讨交流。并据此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警员人数缺口大

目前各强戒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情形,汉中强戒所共有干警87名,管理学员550人,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多在50岁左右,工作强度高、风险大。迫切需要招入新鲜血液。所领导反映,2008年本来招了6个公务员,二男四女,两名男同志被借调。2008年后至今未进一人。

虢镇强制戒毒所在职干警254人,管理强戒学员1312人。该所满员标准为1090人,目前是超员运行。干警中80多名女同志,不适合一线作业,一线干警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干警平均年龄为41岁,急切需要会管理、懂管理、善管理的新人加入。2009年接收5人,四名女同志,一名男同志,此后再未接收新警员。

新周强戒所干警共73人,管理强戒学员共计人,警员缺口更大。该所几个大队均是超编运行,一大队共245名学员,超75名,只有8名干警,大队需要24小时有人值班,8名干警严重不足,工作强度都非常大,大多都是超负荷工作。二大队187学员,只有5名干警,三大队255名学员,只有8名干警。

在所需干警的类别上,对于管理专业、心理学专业、医学专业、精神病学的学生尤其欢迎。

(二)执法依据问题

汉中强戒所反映,该所从劳教所转型后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好多问题还处于摸索阶段,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明确与指导。首先是戒毒决定的做出、戒毒期限的确定,似乎都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依据。现在基本一个县的科级领导就可以决定对一个公民进行两年的强制戒毒,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有的反映一个派出所就可以决定对于一个进行强制戒毒。

解除强戒需要公安机关作出决定,但在程序上如何操作,没有明确的规定。

戒毒期限问题:如何确定期限?如何减少期限?也没有明确的依据。虢镇强制戒毒所反映,按照现在办法,一半人员无法获得减期待遇,所以就没有积极性,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工作不好做。

(三)特殊困难

(1)学员群体是一个多病的人群。虢镇强制戒毒所反映,学员群体97%有病,而且有些是很严重的病,譬如艾滋病、肝病,还有的是传染病。这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强戒所的医疗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足,医生不足,医药费不足(按规定每名学员年医药费是57元)。强戒所招收不到医科大学生,所里的医疗人员没有机会进修和培训。有的还没有处方权。

除了多病,很多学员还是涉案人员,有的学员家庭无人管,无人关心,或者是家庭出现变故,身体、家庭与心理均存在问题,难以管理。

(2)作为一个特殊人群,强戒学员患病后的保外治疗问题很难解决,一是很多强戒学员家人不配合,不愿意支付费用,不愿意进行陪护,而所里可以批准所外就医三个月,又很难安排人员全程陪护,治疗费用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二是安全问题突出,公安与司法之间难以对接,与社区之间也难以对接。三是强戒学员正常死亡后,那些平时不愿会见不愿照料的家属,却往往会漫天要价,把死亡的责任推给所里,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形势下,所里常常需要迁就家属,给所里造成巨大的负担。

(3)戒毒学员是一个多病的群体,有的病还非常严重,有的病还存在巨大的风险,比如性病、艾滋病。但相应的,戒毒所的医生从人数到医疗水平,从经费保障到处方权都远远不能满足要求。有处方权的医生很少,但病又不能不看,如果学员看病过程中出现意外,就可能是大事件。

(4)原来的劳教人员解教后,要求与社区实行无缝对接,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转戒毒后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比如解除强戒后与社区的对接问题,没有法律依据,有的家属根本不愿意接回家,流落社会,风险很大,复吸率极高。强戒效果无法显示。

(四)警员的问题

1、职业暴露

强戒所干警的职业风险非常高,其中之一就是职业暴露,即因为职业原因,长时间生活在患有多种疾病包括传染病和特别危险需要监控和治疗的艾滋病、品行和性格都不健全、有相当人身危险性的特殊人群之中,其身体安全时刻处于不安全状态。特别是艾滋病患者,所里往往只有极少数的领导掌握谁是艾滋病患者,而天天与其打交道的干警却不知道,这就增加了干警的职业风险,不但增加了其被感染的风险,也增加了其心理的负担,时时刻刻处于一种恐惧之中。加上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干警的身体和心理都处于亚健康状态。

2、职业素质

由于干警人数少,管理任务重,没有学习和进修的时间,所以知识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因此干警素质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几个强戒所的领导与管教干部都提出,如果不能及时补充新警员,那么需要对原有的警员进行培训,对其知识结构予以更新。鉴于干警难以抽出较长时间去进行培训或进修,建议学校抽调老师要基层进行培训,实际“送法下所”(新周所)。由于面对的是患有各种病症的学员,教会干警掌握简单的病理学常识以及自我防护的知识还是非常必要的。

3、戒毒警察的定位问题

现在公安机关有戒毒机构,司法机关也设立戒毒机构。但司法机关设立的戒毒所学员来自于公安机关。从机构设置上是重复的,也是不合理的。比如公安机关一个科级单位可以决定强制戒毒,送往作为处级的强戒所,解除强戒也需要由公安机关来解除,强戒所只是一个单纯的执行机构。而戒毒干警又没有法律上明确其身份与地位。

4、培训

三个所都对培训提出很迫切的希望。希望采取各种形式。也可以与所里的相关部门建设长期的联系,或者建立课题组进行共同研究,建立真正的校所结合的模式,使教师对基层一线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形成切全实际、具有操作性的知识和方法,并对干警进行培训。

从劳教转强戒后,老干警面对新对象新问题,仍沿袭原来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思路,不懂得良好的沟通技巧,不懂得心理辅导方法,不知道心理治疗概念,对于新的工作和任务便很难适应。

5、权益保护

干警的权益保护是一个反映较多的问题。大家都反映,现在对于强戒人员的人权保护强调得比较多,而对于干警的权益保护强调得比较少,在干警受到委屈的时候,都要求干警要委屈求全、要奉献、要顾全大局。主要存在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在学员攻击干警时,要求干警不能动手,二是在干警与学员家属发生矛盾时,要求干警要忍让、忍心耐。新闻媒体更多愿意报道学员人权受到伤害的案件,而对于干警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不愿意报道。三是干警超负荷工作、超强度工作、超时间工作,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连一个农民工都不如。四是干警的心理健康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几个所都反映,干警多多少少都存在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二、思考与启示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进行了认真地思考与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一)转变思想,树立新理念

由劳教戒毒到强制隔离戒毒的体制转型,不是简单的更换名称、人员过渡, 其中蕴含的立法意义、工作理念与价值追求,要求强戒单位和警察在执法理念、岗位设置、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全新的部署。因此必须认真学习《禁毒法》,深刻领会《禁毒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和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的理念,要把强制隔离戒毒的所有执行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树立“科学戒治”的理念,探索建立科学的戒毒机制及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利,建立和谐的警戒关系。

(二)信息化建设是强化强戒所管理的有效手段

信息化建设对规范管理、确保执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等具有重要作用,戒毒场所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安全,向科技要警力,最大限度的缓解基层干警的压力。建立覆盖主要部位的网络监控系统,既可观察戒毒人员的行为动向,又能随时监听其声音。戒毒人员喧哗声超出预设分贝、夜深人静时探测到物体活动,监控系统立即自动在监控屏幕标示告警区域,提示民警查看情况,并可通过对讲装置命令其停止违纪行为。改变了靠“人海”战术严防死守,打疲劳战的工作模式,提高了安全系数。

利用具有“资讯、教育、交流”等功能的教育矫治专网,将一些优秀传统文化、贴近戒毒人员生活的故事,以视频画面、广播节目的形式,直观地呈现在他们面前,教育载体更加丰富,教育矫治手段更加科学、更加开放。利用信息技术,改善基层信息化办公条件,由计算机执行重复性、事务性工作,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利用警情沟通、信息网络平台,全所警察、职工均可发言,讨论热点问题、提出意见看法,所领导和业务部门可在平台上就谈论的问题和事项进行回复和解答。

(三)队伍建设是强戒所工作的根本保证

警察是强戒工作的主体,作为制度的执行者,只有抓住警察这个根本,才能保证强戒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才能使《禁毒法》的立法宗旨、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因此,要始终抓住警察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科学、规范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在加强基层警察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中层领导和机关警察建设,使警察队伍素质协调发展,稳步前进。

(四)对教学工作的启示

经过讨论,我们认为在培养学生时,按照基层一线需要的实用性人才标准打造,提高专业课水平,增加实践锻炼的机会,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警察授课,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管理水平,毕业后可直接进入监所部门工作,不存在专业不对口问题,不存在二次培训的问题。

专业设置定位要准确,人才培养需立足行业,在现在监所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强戒警察更需良好的综合素质。在与警察的座谈中他们建议开设以下课程:谋略学,如何与强戒人员斗智斗勇不斗气,让他们心服口服;司法口才,语言上能说过他们;心理学,不仅要有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关键是在实践中能为强戒人员做心理辅导;婚姻继承法,强戒人员咨询最多的问题。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课堂学习注重学生的参与意识,保留时间与学生互动;通过实践软件,模拟各种实战情境情境演练,增加学生学习兴趣,切实提高他们的动手操作能力。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本文系省级课题《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机制创新》课题组研究成果。

权明丽(1975-),女,陕西澄城人,本科,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事执行;张麦昌(1969-),男,陕西蒲城人,研究生,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事执行;时晶(1978-),女,陕西西安人,研究生,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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