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社会控制及其体系
2017-11-25褚立恒王宗乾
褚立恒 王宗乾 刘 萍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社会控制及其体系
褚立恒 王宗乾 刘 萍
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我们来到了网络信息时代。虽然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但也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给青少年带来了较多的负面影响。怎样对健康的网络环境进行构建,防止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问题出现,这是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论述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社会控制以及社会控制体系。
青少年 网络范围 社而控制
在现代社会当中,网络已经渗透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并带来了非常大的冲击。但难以避免的是,网络有利也有弊,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并带动了各个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网络犯罪问题。这几年,犯罪现象逐年增多,由于受到网络的负面影响,青少年也慢慢成为其中犯罪行为的主体。所以为了杜绝青少年犯罪,应构建起社会控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一、社会控制
最开始是由美国的一位社会学家提出社会控制的概念,而这一概念指的是由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有目的的、有意识的、组织实施的社会统治系统,相对于自然秩序,社会控制是一种人工秩序,且这种人工秩序优于自然秩序。它的实施要用到多种手段,包括个人理想和人格、社会价值观和社会暗示、艺术和舆论、伦理法则和舆论等手段。社会不断在变迁,而社会控制必然也要与时俱进[1]。
基于现实社会才产生了网络社会,虽然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的结构相似,但是其特征又同现实社会有所区别。从某种角度来讲,现实社会的另一个模型就是网络社会,在网络当中能够找到现实社会中事物的影子,但网络社会当中也有现实当中没有的事物。网络的世界非常虚拟,而这也是其同现实社会的根本区别。通过一些正式的或者是非正式影响力量来制约个人以及群体的行为,使其能够达到社会规范的要求,这就是现实当中社会控制的定义,而这些影响力量可包括道德和舆论、规章和法律等等。而通过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限制社会中个人或者群体的某些脱离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过程,这就是犯罪社会控制。但并不是越强的社会控制就越好,假如社会控制过强,那么公众就会暂时性的屈从权威,虽然这时的社会稳定且团结,但问题的根本还没解决。所以,用长远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社会控制对减少以及消除越轨以及犯罪等行为是过大于功、弊大于利。因此,在进行社会控制的时候,应把握好控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2]。
从某种角度来讲,网络社会处于一种脱序且失控的状态就是滋生网络犯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而这种脱序的状态具体指的是人们的网络行为和网络社会正常的运转机制相脱离。在网络社会中,不法分子进行犯罪,不需多大风险和成本,而这也吸引更多人从事犯罪活动。要想确保网络社会得以协调和合理以及有序的发展,就得借助社会控制的重要力量,来控制网络犯罪,力求将网络犯罪从根本上消除,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网络社会的稳定制度得以维系[3]。
二、致使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一)家庭因素
很多的家长受到自身计算机水平的限制,因此不能教育引导以及监督自己孩子的网络行为,而这样很容易让孩子出现不好的上网行为。同时,在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没有充分发挥出家庭教育功能,对家庭教育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样很难让孩子形成正确的辨别是非能力,其情绪也会变化无常,假如青少年长期处于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很容易引发心理疾病。另外,青少年迷失在网络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家长的管教方式让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比方说很多的家长都是直接地阻止孩子接触网络,但越是这样,青少年越会想尽一切办法走进网络世界,来逃避管束,甚至会通过网络犯罪来使自己的需求得以满足[4]。
(二)学校因素
当前,互联网在很多学校得到推广,很多学校也设置了同计算机相关的课程。一方面,互联网提升了教学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没有进行有效监督,也没有普及网络的法制教育,致使网络带给青少年一些负面效应,很多的青少年甚至会通过学校的网络实施一些不好的网络行为[5]。
(三)社会环境
以往,对孩子实施教育的主要方式都是靠家长的言传身教以及教师知识的灌输。由于网络的出现,也使教育的形式越来越丰富,其所具有的教化功也能对青少产生越来越深的影响。网络不仅能让他们能学到本领和知识,还能够影响到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形成。这是因为当中网络中有很多的信息量,因此很容易给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一定冲击,假如问题严重,还会让其信仰出现危机,从而实施网络犯罪行为[6]。
三、构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社会控制体系
(一)引导青少年将健康的网络心理形成
要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征,引导他们对网络健康使用、文明使用。同时要采用疏导的方式,使他们意识到网络不良信息对自身的危害性,并能够趋利避害,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增长知识和拓展视野,从而将自学能力提高。首先需要做的是让他们正确认识网络技术,引导其对其选择和辨别,这样能够使他们的判断和选择能力得到培养,也能够让他们学会辨别是非和善恶。其次,应对青少年的上网心态进行引导,使其对网络的精神依托得以接触,督促他们克服依赖和迷恋网络的倾向,从而使他们意志力得到提高,当他们的意志力得到提高时,也会自觉遵守相关的规范,抵制网络犯罪行为[7]。
(二)学校教育
对未成年人进行培养的很重要一个基地就是学校,而且学校也是未成年人从家庭进入社会很重要的一环。并且教育制度对学校的教育也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求其不仅要做好教导以及灌输知识的工作,还要让青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所以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将教学工作做好,还要培养学生的人格,引导学生的品行,同时也应对其实施法制和理想以及道德教育,让他们将正确的法律意识以及道德观念形成,并遵从正确的价值去向,懂得作为一个公民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另外,教育应将传统理念摆脱,以人性化方向为教育的发展方向,而人性化教育的首要前提就是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能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而当学生的心理健康时,就能够给予自己更多的肯定,也会采取更为积极的生活态度,从而提高自身的控制能力,久而久之,其人格也会健全且完善。其次教师应将自身的专业能力提高,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建设网络信息的安全技术
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技术的提高才出现了网络犯罪,而网络犯罪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要想将网络犯罪的问题解决,就要靠一些网络信息的安全技术。所以,作为政府应鼓励开发信息安全的技术以及软件,将相关产业的政策制定出来,使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的市场能够有秩序的发展。另外,还要开发以及研制网络监控和防火墙以及信息保密等一些网络技术,避免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以及非法入侵。同时要过滤掉一些不良的网络信息,包括同色情以及犯罪相关的不良信息,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犯罪,尽可能地阻止青少年接触一些不良信息。
(四)加大对网络管理的力度
人们生活水平不断在提高,娱乐形式也越来越丰富,而网络也成为了一种人们缓解生活压力的娱乐场所。但在网吧,经常会出现很多的犯罪现象,怎样将网吧管理的问题解决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所以,作为监督部门,应实时管控和监督,并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要加大监督网络以及营业性质的游戏机房的力度,并明令要求网吧管理者应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络消费,而在这个过程中,部门应充分发挥好督促的作用,一旦发现网吧管理者违规,就得进行惩戒。第二,应鼓励建设公益性网吧,所谓的公益性网吧就是秉持着健康安全上网的理念,目的是为了给青少年提供休闲以及学习的场所。
(五)让青少年形成一定的法制观念
不管是社会和学校还是家庭,都要共同出力,强化网络的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能够懂得这样一个道理:虽然网络犯罪同现实中的违法犯罪有所区别,但它们有相同的危害和性质,都侵害了公共安全以及公众权益。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犯罪也不能掩盖其真实犯罪行为的事实。犯罪所带来的危害不会因为其虚拟性而减轻或者是消失,而且现实当中的法律能够很有效地规范网络世界的行为,所以网络犯罪最终都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另外,还有几点需要做的,首先要针对青少年自身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要让他们形成一定的网络意识,并自觉抵制不良的网络信息。其次,家庭和学校以及社会,应充分发挥出作用,对其实施法制教育,督促其文明健康上网。在教育的过程中,应利用正反两面网络行为的例子,对网络犯罪的危害进行剖析,让其认识到网络犯罪要受到的法律制裁,这样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而家长,应多同孩子交流和沟通,这样才能在问题发生时,及时阻止,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8]。
四、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而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一些不好的因素影响,很容易走上错误的犯罪道路。所以,不管是社会、学校还是家庭都应加大对他们的监管力度,为他们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做出实质性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他们更为健康的成长。
[1]郭开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和对策[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01):86~89.
[2]王小光,崔志锋.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心理矫正[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03):124~126.
[3]李淑娟.青少年网络犯罪及其治理路径探究[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27(01):92~96.
[4]袁宏伟.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12,33(01):155~158.
[5]王梦溪.青少年网络成瘾与网络犯罪问题探析[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2(02):88~89,114. [6]姜玉,尹辰.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12,28(02):75-76,90.
[7]姚建龙,王江淮.青少年网络犯罪控制的若干思考[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06):70~75.
[8]郑建林.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研究与防范[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3(01):138~142.
(作者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本文系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512213043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