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扶贫腐败要多些“制度理性”
2017-11-25宛诗平
□ 宛诗平
遏制扶贫腐败要多些“制度理性”
□ 宛诗平
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中国成立大半个多世纪,仍有7000万百姓深陷贫困线以下,这让GDP高居世界亚军的中国无法傲然,也让执政党焦灼难安。十几年前就出版了《摆脱贫困》一书的习近平,曾跋山涉水亲力亲为扶贫开发,对扶贫脱贫的重视堪称空前。中央郑重承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纷纷立下“军令状”,奔赴“精准扶贫”的第一“战场”,攻坚拔寨。
在这样的背景下,仍有一些人把贪婪之手伸向贫困户的“救命钱”,这不由使人脊背生寒。可以说,这些扶贫领域的“苍蝇”虽然手中权力不大,但其潜藏在广大基层群众身边,一旦“嗡嗡作响”,不仅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更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遏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通过治标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另一方面要在治本上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高举“苍蝇拍”防患于未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涉及扶贫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能让此类案件有抬头之势。
更重要的是,扶贫资金被侵吞糟蹋,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外,更折射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扶贫资金一级一级往下拨,每一级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看不到一本明白账。许多扶贫项目款项的发放、项目的确定,最后的验收,全部由政府部门包办。公众难以了解实情,监督又如何跟进?
因此,遏制扶贫腐败要多些“制度理性”,要用制度理性遏制伸向“救命钱”的任性黑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比如,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要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随机审计,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提前做“账面文章”,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总之,只有对扶贫资金实行阳光操作,信息公开,问责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才能有效防范扶贫款“跑冒滴漏”,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腐败。有关部门不妨将制度建设作为扶贫改革的一个切入口,早日拿出实质措施来。
(责编:张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