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不能成“白条”
2017-11-24张永生
■ 张永生
责任书不能成“白条”
■ 张永生
不久前,人民日报记者调查披露,一些地方签订的责任书过多过杂,有的甚至一签了之,成了“白条”。
签订责任书,是推动重点工作的一种手段。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既能层层传导压力,又能促进各级互动,担好责、抓落实。比如,在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签订责任书不仅需要,而且必要,现实中也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责任书,核心是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因而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是否有效。过多,超出实际工作能力,如有报道中说某地乡镇干部一年要跟上级部门签订30个以上的责任书;过杂,几乎涉及每个条块的工作,一般性工作也要签,难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却都抓不好。一位乡镇干部坦言,各种责任书让人压力山大。签了责任书,就要接受各种检查,由于人手紧张,没办法落实,不少总结汇报材料都是“整”出来的。由此可见,责任书过多、过杂不仅滋生形式主义,也助长弄虚作假。
责任书满天飞甚至成“白条”,相关方面应该引起重视并反思。比如,有的责任书只管把任务派下去,而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有的责任书是统一的“格式合同”,而没有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区别;还有的责任书权责匹配不尽合理,过多强调基层的责任义务,而没有意识到完成目标任务需要相应的权限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等。从报道来看,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且较为突出。有些部门看中的是“签”而不是“行”,一缺明确思路,二缺配套措施,三不考核问责,有的想落实却力不从心,有的没落实却无人追究。
为何会出现不接地气之类的情况?看起来是因为工作方式简单化,其实也是源于工作作风问题。毋庸讳言,有些部门不但习惯当“二传手”,还经常“甩袖子”,把从上级那里领来的任务切块,通过签订责任书方式直接派给下级,至于下级能不能完成、可能遇到什么困难、完成的质量如何,则不考虑。更有甚者,遇到尖锐的矛盾、难啃的“骨头”,不敢碰硬、不思解决,而是想方设法把责任下推、将风险往下转嫁,结果是把各级的共同任务变成基层的“独家任务”,将共同责任变成基层的“无限责任”。西南某省一名镇长“诉苦”:县里跟乡镇签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严防重大交通事故,但道路维护、安装防护栏等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实施相关项目,而且对于非法运营,乡镇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显然,如果把这样需要多部门、多层级联手解决的问题都压给基层,难免有推责之嫌。
防止责任书满天飞甚至成“白条”,根本还要从责任入手。事实上,有效的责任书管理,各级职责清晰划分是前提,建立权责匹配制度是保障。换言之,不仅要强调下级特别是基层的责任,也要明确上级自身的职责,上下共同负责、共同问责。无论是制定签订责任书,还是督促监督履行责任书,每一级都常掂量责任的分量,扪心自问是否尽到了应尽职责,就会多考虑基层的实际、多听听基层的意见,依责而定、量力而行;考虑到基层的特殊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紧抓关键;正视基层的现实困难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创造条件,做好配套,各担其责,共同履职。
(责编:啜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