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地名规范管理
2017-11-23王海靖
王海靖
摘要: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地名管理条例》正式确立了地名规范管理制度。三十年间,随着社会发展速度提升,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城镇所产生的新地名也逐渐增多,新地名取代就地名也非常迅速。年变化总数与2016年达到了2万条以上,随之而来的就是地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等情况。本文试从地名命名规范和国家标准展开讨论,论证出在城镇化进程中地名命名管理的具体方面。
关键词:城镇化 经济发展 地名文化 地名命名 地名规范管理
一、城镇化建设中地名管理现状
在城镇化进程中,政府部门、各行各业以及城市百姓都会面临各式各样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地名更替与命名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旧城改造中的地名问题
旧城改造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最基本的一项工作,虽然目前已有人探讨“旧城改造”的功过是非,但无论其定论如何以及何时定论,旧城改造及其连带出现的一系列现象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不容讳言,旧城改造引起的地名混乱现象给旧城区的地名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1.新旧异名。同一地理位置的新命地名与原有地名不统一,这是最常见的地名混乱现象之一。旧城区成片改造后,原有历史地名或旧地名所在的原有地理实体(如旧墙门、旧楼房)不复存在,而在原有地理实体位置上新建的建筑却命以新地名。如文登区的林宅街因旧房改造现命名文山东路;召文街原在的位置因永安街两次调整起止点已与其重合。2.门牌失范。单位楼房宿舍门牌标号未按常规设置。现代楼房的门牌标号一般是按门楼排序,以便于寻查。若不按门楼排序的常规设置门牌标号,即成为会引起正常生活混乱的混乱地名。如文登水泥厂家属宿舍楼、文登丝绸厂等单位生活小区内的家属宿舍楼,均有不同程度的类似现象。3.实无虚有。撤消的旧地名在居民户口簿上仍未撤消。这是旧城改造中经常会出现的现象,即旧城改造后被拆迁到新城区的居民仍然手执标有旧地名的旧户口簿。如文登区的君子街、当铺街、粉市街、祥麟街、北山东街等已注销路名仍在使用,这是由于居民户口簿更新工作未及时跟上而出现的暂时现象,但如果处理不当,其混乱现象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4.一路数名。城市的现代化使原有城市的街巷变得狭窄途短,而经过改造而拓展延伸的道路往往是数条旧道路的衔接。
(二)撤市改区中的地名问题
中国行政区划自20世纪80年代起出现“撤县改(县级)市”的行政区划调整现象之后,至90年代末起,又出现了“撤县改区入市”现象,反映出中国城市化的新一轮进展。2014年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威海市委市府批准,文登市撤市设区,并于3月18日正式挂牌。这是威海市行政区划沿革中的一次重大调整。但随之而来的地名重名问题,应需加以解决。由于文登区原为相对独立于威海市的市级行政区划,其原市政府治地的街道名称,据报道,共有52条地名与威海市街道名称同名。在“撤市设区”之前,这些地名不算重名;但在“撤市设区”之后,根据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上述52条地名已经属于重名现象,后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由文登区和环翠区分别更改26条街道来解决这一现象。
二、现代地名命名的规范要求
一个城市的地名是本地人的“脸”,是外地人的“眼”,地名信息不准,导向不明,就不可能形成和谐顺畅的社会交流环境。在《地名管理条例》出台的三十年之间,对于国内各地区的地名规范化管理有着十分明显的推动作用。三十年过去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新老地名交替以及新地名不断涌现,所出现的乱象也层出不穷。旧有的《地名管理条例》已經不再适用于今天的地名更迭这一大环境当中了。穷极思变,变化和改革永远是发展和前行的动力,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向。在2003年,文登市出台了一份名为《文登市地名管理办法》的地方性法规,针对目前所出现的种种地名命名过程当中的乱象给出了法规层面的要求。为了能够使法规落到实处,文登区随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法规实施过程中多部门进行协调。法规从几个大的方面对地名规范化工作流程做出要求。
(一)明确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责任人
在规定出台之前,文登市先行恢复市地名委员会,并对其进行充实。在规定出台之后,对市地名委员会实行责任制,推选出地名规范工作责任人,同时要求各职能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责任人实行地名管理,从而完善地名规范管理工作机制。
(二)统一管理,分层实施
对于地名规范管理实行统一管理方式,以市民政部门问管理核心,负责本行政区内地名规范工作。将分散于交通、公安、民政、城建多部门的管理方式收归一处,并逐层级进行管理工作实施,提升了管理效率。如文登区曾在《文登市地名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市境内的公路标牌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设置、管理和维护;城区内各街道、巷的地名标志由市建设局负责设置、管理和维护;城区内主次干路的交通标志、门牌、楼牌由市公安局负责设置、管理和维护;镇、村的标志由各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设置、管理和维护;名胜古迹、游览地、纪念地的标志由市旅游局、市文化局负责设置、管理和维护。”
(三)对非标准地名重新命名
加强对既有地名的审核,对名不副实,胡乱命名的现象进行治理,并对其重新命名。如房产商因宣传而将水沟和土丘进行夸大宣传为“依山傍水”同时取缔了传统住宅小区在命名当中使用“城、国际、御”等字样的命名方式。
从文登大力整治命名乱象我们可以看出,地名的命名具有一定规则和实际效应,是人们在生活当中对于地理位置了解的一部分,地名命名规则的规范化可以使地名更加有效直观地为人们服务,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三、地名命名与文化诉求
除了政府要求之外,我国的地名命名规则也是文化的体现和表达。通过地名的命名我们可以从侧面来了解这个地方的一些文化和传统,同时借由文化传统而命名的地名同时也兼具了文化之美。例如湖北省道教圣地武当山,原名为“太和山”,取自《易经》当中“保合太和,乃利贞”之意,有着阴阳会和冲合之意,非常具有文化内涵。后来作为道教场所,又有了“非真武不足以当”的意义,改名为“武当山”,从这个地名的转变当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地名命名有着深厚的文化意义和象征意义在当中,同时也是人们对于地理、景观的文化诉求。例如在文登区的一些街道当中就有很多文化含义的体现。有一些为了表现人们对于平安生活的向往,将当地的街道命名为永安街、永康街、永乐街、永福街、永兴街等等,从这些街道的命名中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命名之初人们对于生活的希望,文登很多街道的名称还体现出了山峰之美。文登区作为多山的城市,秉承了对于家乡山峰的喜爱,因此文登的街道命名多以自己的山峰命名,如文山路、香山路、米山路、秀山路、马山路、豹山路、虎山路等,生动形象地表现出了文登的山峰层层叠叠、绚丽多姿,使人新生向往。
四、地名规范化管理的具体举措
就目前形势而言,地名规范化管理的面向应当是在城镇化进程当中越来越多出现的城市、街道、小区名字的新命名规范要求,对于传统地名,有着历史沿革和人民生活习惯的地名要予以保留和保护,对于新地名的命名要进行审核和考量,对于新城市新街道新小区在命名时应当依据命名规则,做到有据可依。通过前文中文登区关于地名规范化管理出台相应的办法和法规,以及具体实施的举措,我们在对于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时可以有所借鉴。
(一)完善地方法规,设立相应机构进行法规执行
在面对着过去地名规范办法不适用于现今地名发展和地名规范不配套的矛盾的时候,地方政府机构需要尽快出台符合现实需求、服务百姓、科学高效的地名规范法规。一般来说,法规的制定要从规范化的角度来考量,同时还需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法规制定之前,还应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广泛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尽量做到全面化、服务化的法规制定。
(二)做好资金配套,明确工作内容
对于工作当中地名命名规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在资金上的困难,地方财政部门需要充分予以考量,在考量后发现其工作中所需资金数量进行汇总审批,不可从中掣肘,造成行政力量实施出现问题。
五、结语
通过对于地名规范管理的成功事例和对地名意义的探究,我们发现在生活当中地名规范化具有重要价值,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促进地名规范管理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庞振邦.地名规范管理需要新规则[N].中国社会报,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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