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的思考
2017-11-23宋海波
宋海波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北京 100038)
关于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的思考
宋海波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北京 100038)
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一定意义上说南水北调工程的质量决定了南水北调工程的成败,因此,质量监督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主管部门把质量监督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对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监督方式、监督工作流程、监督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简要总结,为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及其它工程质量监督的开展提供一定借鉴。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监督流程
0 前 言
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规模宏大,投资巨额,涉及范围广,是造福当代、泽被后人的民生民心工程,是当今中国乃至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调水工程。同时,南水北调工程又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现代企业管理,用水户参与”方式运作,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超大型项目集群,其建设管理的复杂性、挑战性都是以往工程建设中不曾遇到的。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从这个角度可以说工程质量决定了南水北调工程的成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从工程开建之初就非常重视工程质量,建立了有关质量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建章立制上入手规范质量管理,使质量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严格建立了质量监督制度,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政府监督职能。
1 质量监督体系
南水北调工程在质量管理体系上形成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依法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采用统一集中管理、分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有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实施对南水北调东线主体工程、中线干线工程委托项目和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承担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监管中心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具体实施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中线干线工程中由项目法人直接管理和代建管理项目的质量监督;定期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汇总报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承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的其他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接受监督。
2 质量监督方式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采用巡回抽查和派驻项目站现场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建安工程量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派驻项目站。监管中心和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确定质量监督工作方式,明确项目站站长(巡回抽查组组长)。具体工作方式由监管中心或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确定。
3 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示意图,见图1。
图1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示意图
4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前应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委托监管中心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由项目法人或其授权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监管中心办理监督手续,并由监管中心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备案;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由项目法人或受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并由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备案。
项目法人或受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需填报《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工程实施中与质量监督相关的有关文件、纪要、变更通知、图纸等应随时或根据要求及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
项目开工后签订的监理、设计、施工合同,一般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监管中心或省(直辖市)质量监督站收到《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之内,经审核后,办理《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书》。
5 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1)制订质量监督总计划或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质量监督计划。
2)对工程项目划分及其调整进行确认。
3)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管理责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行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和必要的监督检测。
6)对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7)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鉴定书及阶段验收(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主持时)鉴定书进行核备。
10)参加工程阶段验收(需要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和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提交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和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质量监督报告。
6 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项目站(巡回抽查组)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监督记录,并视情况整理形成相关监督文件。
项目站(巡回抽查组)对检查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除口头要求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外,还在监督日志记录备案;对检查发现较重质量问题,向建设管理单位发出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单,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向建设管理单位发出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抄报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站(巡回抽查组)并适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站(巡回抽查组)及时上报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此行为记载为不良记录。
7 结 语
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各级机构和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履行政府监督职能,按照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质量管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质量可控。目前南水北调工程通水近3a来,工程运行安全平稳,输水超过100亿m3。
[1]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Z].北京: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5.
1007-7596(2017)10-0174-03
TV68;TV523
B
2017-09-18
宋海波(1976-),男,高级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