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对策浅析
2017-11-23云南民族博物馆杨晓
□ 文 / 云南民族博物馆 杨晓
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对策浅析
□ 文 / 云南民族博物馆 杨晓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宝贵遗产,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2012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先后公布了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目前,云南省有615个村落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国首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入选111个,占云南省国家级传统村落总数的18%,位居全省第一,有70%是白族村落。
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内容涵盖广泛,物质层面包括白族传统民居、宗教建筑、戏台、魁阁等建筑文化遗产,非物质层面包括传统营造工艺、传统手工艺、白族传统节日、本地传统音乐、口承文学、古籍、历史档案、家谱等等。如何对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取得一些成效,但仍面临:各种建设性破坏问题不利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大规模的大众旅游开发带来的环境承载问题;村落的空心化、同质化,使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日益严峻的形势;投入资金不足,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水平较低,保护和开发模式单一;针对传统村落的相关规划多而杂,整体规划不足,乡镇执行难度大;保护和开发的相关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1. 在宏观层面上坚持政府主导模式,加强相关法规条例的研究和制定,加强部门协同,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提供强大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出台有关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条例,如:“古民居认领保护利用办法”“古建筑认领保护利用办法”,做到保护和开发有法可依,有据可凭。同时要深入研究各地传统村落的特点和共性,地方编制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形成有较强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村镇保护标准、技术规范。另一方面,加大各部门协同力度,建立遗产保护评级制度和监管机构,在村镇设立遗产管理办公室和遗产管理专员,实现文保、规划、建设、旅游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共同创新。
2. 在保护和开发工作的具体落实上,大力鼓励社会参加、群众参与,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相辅相成,互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在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落进行社区自我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政府引导、社区参与,健全管理;构建和谐村落文化,营造良好的开发利用环境。用“经营遗产”的理念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本理念,把文化遗产作为资源来经营。构建科学的商业模式,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成保护与开发的成本与利益在政府、投资商和村民之间的合理分配,成本共担与利益共享;尊重和维护村民自治的权利,村民享有一定的话语权、自治权和经营权,把当地村民的利益纳入保护开发计划中,让他们通过保护与开发获得合理收益。鼓励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多渠道融资;探索“认领”保护等方式,对白族传统村落中单体形态类具有历史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民居建筑,采取认养、认保、认租、认购的保护形式,对认保人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 立足社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大力保护和适度开发。
基于大理自然生态的丰富性,文化遗产的多元性,在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要进行分类指导、保护优先,不能一刀切搞大众旅游。优先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体验旅游等软性旅游,大力扶持发展健康养生、艺术创作、休闲度假、收藏展示等多种产业业态,以及文化教育、民俗活动、文博展示、教育基地、名人故居等多种事业业态。在传统村落内设立资料信息中心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工作站,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检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建立家庭博物馆、民俗和传统工艺体验馆、名人字画收藏馆、非遗示范教育点和体验中心;维护传统社区关系,进行社区能力建设,重构村落社会空间。
4. 突破单一的保护利用模式,创新保护利用的理念和手段,把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活化”。
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在保持原汁原味的基础上,丰富传统村落建筑文化遗产内涵,挖掘和活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传统村落整体品位的可持续利用。对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既要分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两个层面保护和开发,又要使之达到统一融合。应当重视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衍生品开发,吸引创意产业投入,实现永续利用、把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融入现代生活,从而引导更多社会公众重新认识传统文化、热爱传统文化、保护和研究传统文化,形成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5. 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组织多层次的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吸引社会关注度。
重视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整理和研究,加大研究力度,成立省级、州级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会,多层次进行研讨、交流,多渠道吸纳意见和建议。建议举办“大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高峰论坛”等多层次研讨活动,营造气氛,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关注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国逐步进入发展的“新常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把文化遗产作为国家“新常态”的特殊构成。大理白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是“乡愁”的载体,是大理本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是创新发展的宝贵资源。在“新常态”的背景之下,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也必须有“新认知”“新价值”“新目标”,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之路不是单纯的传统建筑及风貌的保护,也不是跟风而上地增加旅游设施和项目,而是一个需要政府管理者积极引导、属地居民觉醒参与、多行业专家热情帮助,从物质、非物质,到文化建设和经济带动多方位的社会发展之路。
(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白族民居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互动的研究”资助)
(责任编辑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