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2017-11-23张洪峰
高 建 张洪峰
如何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高 建 张洪峰
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治理能力提升过程中还存在多元主体协同难、治理资源整合难、工作观念转变难、公开机制建设难等问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同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到治理中来。
治理现代化 治理能力 地方政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整体布局,也离不开实践探索。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要在“五位一体”的总体框架下,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积极探索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地方政府透明度有所加强。各地方政府在增强治理透明度方面做出了一些积极的尝试,如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公众信访工作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资源共享等理念的渗入,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人们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了解政务信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这些探索和尝试推进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其次,地方政府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地方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能力需要人民群众来评判,目前我国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形成了绩效管理模式和绩效评估的基本框架。此外,各地方政府不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服务理念,如职能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市长热线值班制等,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再次,地方政府服务的个性化加强。为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我国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具有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模式。以贵州省曹杨社区公共医疗服务为例,社区医疗服务与互联网有效结合,在网络上推行“智慧医疗”,通过网络了解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关心的问题,同时通过网络对居民反映的医疗问题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再汇总到社区,社区针对问题为人们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
我国地方政府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社会治理主体与政府部门合作协同难与资源整合共享不足
多元主体协同难,治理资源整合难。多元治理理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指导理念,且是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政府改革的主旋律,对于我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多元治理格局的建设需要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参与,需要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与配合。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治理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社会治理主体与政府部门合作不足,资源整合共享不足。从根本上看,主要还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政府对于社会事物干预过多所造成,这一局面既不利于政府正常履行职责,同时也会影响社会治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法规方式进行,除政府以外,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相对处于被动接受地位,不利于各个治理主体相互联系。如在村委会基层选举中,部分地区会受到基层乡镇政府行政干预,甚至一旦村委会出现人员缺位问题,乡镇政府直接会委派人员领导村委会工作,村委会直接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权力机构,与村民选举本质意图出现背离。同时部分政府基层官员为获得政绩,很多项目工程都按照绩效考核加分项进行,而村民并没有从中获得实际利益和好处,同时也造成了政府财政的不必要浪费,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工作观念转变难,公开机制建设难。政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虽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政务工作中做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上没有得到切实转变,一旦涉及到组织或个体利益层面,政务公开就会寸步难行。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务公开上还存在程序不够规范、内容笼统、数据失真、缺乏监督、制度机制落实不够彻底等问题。特别是在监督层面,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转变思想观念,不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使监督制度机制无法有效落实。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
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在建设过程中既离不开党和国家的政策引导和权力下放,也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主动作为,找准自身位置。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既要遵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也要培养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只有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断寻求与市场和社会的契合点,通过三者融合共进,才能够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步、同向。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对现有政府治理方式进行创新,在治理框架、治理流程和治理规则上进行创新优化,同时要注重监督和效果评价,对于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对政府各项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加强政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行政职能转变,让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组织者和监督者。
完善治理主体,优化治理环境。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在于民主和公正,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该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鼓励和支持民主监督,从根本上优化地方政府治理环境。一方面,我国地方政府应该抓住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有利契机,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关于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推动政府、社会和公众公共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建设,鼓励和支持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到治理现代化建设之中,通过多元化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商与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切实增强公共部门与各级治理主体联动,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要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层面加强治理合作,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水平。
借助科技力量,提高治理水平。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对于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产生了深刻影响,特别是在治理现代化层面表现得尤为直接和明显。首先,通过大数据的开发与运用,政府数据中心和政府信息平台得到了基于计算技术的有效支撑,对于信息化政府打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通过移动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水平,在移动办公、智能服务、信息监管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对于地方政府治理水平提升起到重要作用。最后,在智慧政府打造上,通过深化政府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未来发展规划,推动地方政府政务服务向电子政务服务方向转变。
加强信息公开,反馈治理效果。政务信息公开是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要树立政务信息公开理念,从国家层面和法律层面认识政务公开与公民基本权利之间关系,并将其作为政府履职尽责的基本任务。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别是在制度执行上,要加强监督落实。同时在制度可操作性上下工夫,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后群众能看懂,百姓能理解,能够针对信息公开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在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上要做到及时、清楚、准确。同时,要畅通反馈渠道,对于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虚心接纳,并进行整理分析,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反馈治理效果。
(作者分别为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博导;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①方盛举:《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与社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责编/孙娜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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