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为海绵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2017-11-22邹笛
邹笛
顶层设计为海绵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邹笛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5年来,海绵城市建设步伐逐渐加块,201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后,全国纷纷响应,各地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相继出炉。海绵城市的顶层设计逐渐明晰,推进了全国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的铺开。
四川省
“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作为重要的民生项目,四川一直在部署和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2015年,遂宁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选择了成都、泸州、自贡、绵阳、广安5个地级城市和崇州等10个县级城市(县城)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由此四川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形成“以国家级试点为龙头、省级试点为支点,其他市县统筹推进”的发展格局。
目前,四川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二是督促地级城市和县城加快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三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大力推进PPP模式,强化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四是继续抓好试点示范。至2017年6月底,16个试点市(县)完工项目408个,完成投资450亿元,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07平方公里。
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上,作为十大古都之一的成都将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2017年全年计划完成投资78亿元。全面开展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海绵型城市水生态、海绵型小区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和海绵型交通道路“五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环城综合型海绵体建设,建成成华区圣灯公园等一批海绵型公园绿地,在耿家巷、曹家巷、新成华大道铁塔厂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建成一批海绵城市示范单元。
陕西省
陕西省政府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对此提出日程表,即到2020年,陕西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标。此外,陕西省还将在全省选择2~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到2016年底,各设区市要全面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随年度项目同步实施;2017年底,各县要编制完成县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另外,省级以上开发区今年开始规划的新建区域、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老城区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热岛有缓解。2016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选择一个区域启动老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建设。2017年新建项目和小区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的要达到50%,2020年要达到90%;各设区城市新建道路和广场项目的综合透水铺装率要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甘肃省
2016年年初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甘肃省年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下的设市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目标要求,城市严重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同年,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了《关于全省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在海绵城市试点方面,结合甘肃省西部地区干旱少雨的实际情况,工作重点突出“分类实施”,针对降雨量差别提出了不同的目标要求。庆阳、天水、金昌、陇南、兰州等已经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其中,庆阳、天水、金昌等地已经开展了具体的建设工作。2016年4月,在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中,庆阳市获得国家试点资格。
庆阳市从2015年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聘请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中财中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根据国家《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采取竞争评审的方式,甘肃省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试点城市竞争。最终庆阳市从兰州、天水、金昌等市中脱颖而出,获准代表甘肃省参与全国范围内试点城市竞争。
河南省
2015年,鹤壁市成为河南省唯一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3年内将至少获得中央财政12亿元的补助,每年省财政还将给予4000万元的奖励补助。2016年河南省再次评定出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等8市为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标志着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开始提速,河南省财政将对这8个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连续三年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2016年年中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20%/1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80%/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意见》从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海绵型城市示范区建设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7年底河南省各市、县将分别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县城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要求各市、县分别于今年10月底前、年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2017年,省辖市还要建设或改造2个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1个城市绿道示范项目,1条河流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各县(市)要开展一项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城市公园绿地、单位小区、道路广场等示范项目建设。
山东省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除了对国务院文件要求进行解读外,同时从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开展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实施城市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省级试点城市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选定6个方面提出了山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山东从2016年起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建筑)示范指标体系。同时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 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等5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3县入围试点。
湖北省
2015年,武汉被列入全国海绵城市试点之一。2016年,湖北省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到年底共开工海绵城市120平方公里。武汉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近40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国家试点预定目标。2017年,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定下的时间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要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要达标,核心目标是将城市中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017年湖北省建设海绵城市80平方公里,预计直接投资107亿元,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及有条件实施的新开工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70%以上降雨得到就地消纳和利用。
江苏省
江苏省政府2015年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措施进行了明确。同时提出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储备制度,形成切合实际的技术标准规范。2017年底前,江苏省辖市结合城市建设需求,在市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试点城市、示范区域、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海绵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016年,江苏省政府正式发布《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中提到新型城市建设6大重点工程,包括:创新城市建设工程,绿色城市建设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人文城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其中,江苏将支持镇江开展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推动南京江北新区等海绵城市建设。
浙江省
嘉兴市、宁波市分别入选2015年、2016年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截至目前,这两个国家级试点城市的开工建设示范区面积已达24.56平方公里。其中,嘉兴市计划实施116个项目,已累计开工106个,完工56个;宁波市计划实施164个项目,已累计开工68个,完工12个。4个省级试点城市绍兴、衢州、兰溪、温岭,合计试点示范面积75.6平方公里,共计划实施137个项目,已累计开工77个。同时,浙江省各地明确2020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20%城市建成区区域,全省各个城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例如:杭州市根据“三楔四片、四廊多点,一城七区、分类控制,五水共导、互联成网 ”的海绵空间格局,计划至2020年重点建设40个片区751个项目。
根据“到2020年,设区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县级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省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浙江省11个地级市和19个县级市已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贵州省
贵州省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要求,对全省海绵城市建设作出总体规划。“十三五”期间,贵州省要全面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目前,作为第一批海绵城市湿地城市的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开工率已达到83.7%。此外,贵阳市、六盘水市、铜仁市等在城市建设中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全省海绵城市建成面积达到13.3平方公里。2017年,全省计划计划建成海绵城市26平方公里。
作为试点城市的贵安新区专门编制实施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设计导则及35项管控制度。35项管控制度与新区总规、控规、场地竖向、排水防涝、水系统、绿地系统等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新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科学引领,贵安新区因此成为全国率先完成海绵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建设的试点。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新区与英国建筑设计院和清华大学共建生态文明创新园,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新技术和新材料研发展示平台;并成立硅砂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贵州研究院,建成生态砂西南产业总部基地,实现生态砂基雨水生态收集利用系统、硅砂透水砖等海绵城市建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