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树立“三大理念”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2017-11-22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7年1期
乌拉特后旗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基本规律,认真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三大理念”,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形成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机制。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保证每季度召开一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分别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苏木镇、嘎查村和宗教活动场所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以“教风”为主题,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定期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文明教职人员”评选活动,全旗有1人被评为自治区“文明教职人员”。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管理模式,将全旗教职人员备案工作纳入到常规性工作中。每年举办两期三支队伍培训班,受训人数达120人(次)以上。
三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及时组织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学习传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多渠道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积极解决宗教领域实际困难,累计投入资金100万元,对乌力吉图庙、东升庙、巴格毛都庙进行保护性修缮。全旗12名佛教教职人员享受低保,10名教职人员纳入社保,34名教职人员入医保,27名喇嘛解决了廉租房;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各苏木镇、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寺庙僧人备案登记制度,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