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五严”抓好“第一书记”工作
2017-11-22郝刘洁
当代陕西 2017年4期
华阴“五严”抓好“第一书记”工作
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华阴市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制度。市直部门派驻的“第一书记”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岗,下午5∶00后离岗,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0天。驻村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服从所属镇(街道)党(工)委管理,自觉接受所驻村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执行。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批准;请假3天至7天的,由市委组织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的,报渭南市委组织部批准。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第一书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做到“六不准”: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不准参与打牌赌博,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公款请客宴请,不准在任职的镇(办)、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间,如在村民家中就餐要按规定交纳伙食费。
严格履行管理责任。镇(街道)党(工)委要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第一书记”周汇报、月督查、季度点评分析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每周审阅“第一书记”民情日记制度,真正把“第一书记”驻村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严格工作考核问责。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定期督查制度,每月按照不低于总数的30%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无故脱岗、执行驻村纪律不到位的,在全市范围内实名通报;问题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郝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