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模式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
2017-11-21董芳
董 芳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BT模式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
董 芳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BT项目为例,介绍案例的合同形式、类型及结构,着重分析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总结出BT模式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施工承包企业拓展投资BT项目提供一定的合同管理实证经验。
BT模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1 项目合同介绍
1.1 项目概况
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BT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工程内容包含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茂名市河东供水改造工程和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跨越茂名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高州东干渠段和共青河段)。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2亿元,资金来源部分由市级及以上财政投资,剩下缺口部分以BT模式筹集约3.6亿。建设期为三年,回购期为自工程交付后的次月一日起12年。
1.2 合同形式及类型
BT项目合同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形式:完全BT合同,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招标确定建设方,建设方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管理,项目建成后由业主进行回购[1],类似于代建形式,包含了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施工等绝大部分建设内容;工程总承包BT合同,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招标确定建设方,建设方在合同内约定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由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2];工程施工承包BT合同,又叫施工同体型模式,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招标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对BT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和管理[3],业主委托设计和监理。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BT项目合同内容由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及广东省源天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其中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回购,其余两家负责项目的施工及现场关系协调。另外招标人同时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项目的设计任务。由此可见,这种合同形式属于工程施工承包BT合同,但不同于一般的工程施工承包BT合同,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加强了施工过程中设计与施工的沟通与配合。
合同类型按计价方式可以分为:单价合同,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双方可约定是够进行调整;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除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外,合同总价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双方可约定是否进行调整;成本加酬金合同,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适用于紧急工程、保密工程。
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BT项目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双方约定当人工和主材价格出现变化、由于在城市中施工的水利工程定额与市政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造价而产生价差时、当国家部委或广东省颁布的工程定额和计价办法发生相应变化时可调整合同价格。
1.3 合同结构
国内BT项目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鉴于本合同形式属于“投资+施工”的工程施工承包BT形式,因此本项目BT合同主要由基于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修改后的《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双方根据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签订的《BT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合同》组成。具体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既是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任务又是联合体主体成员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回购。即该项目投资、设计及施工形成一个单位主体,加强了设计与施工的沟通与管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常驻工地,设计方与施工方就施工图、设计变更交流方便,沟通及时,能够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的进度、质量及成本管理水平。
2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2.1 设计文件不完善,合同单价不确定
本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的基础上进行的招投标。合同明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按照批准的概算的编制水平(即采用批准概算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取费标准),执行现行的预算定额,人工执行广东省水利工程预算编制规定,材料、机械的价格按工程实施前一个月《茂名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合同实施前,施工方在核准的概算基础上根据合同定价原则改套预算定额之后申报工程预算。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认为该项目缺乏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缺乏相关编制依据,其核定的预算综合单价只能作为申报进度的依据,而不能作为结算及签订合同的依据。据此,合同实施过程合同单价不确定,增加了施工方合同价款风险。
为减少合同价款风险,施工方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首先,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收集保留综合单价组价证明材料。其次,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及时上报施工图预算。最后,在施工图预算审核过程中,积极的审核中心人员沟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事求是,求得理解。如审核中心认为临时围堰土袋及彩条布可以二次使用,我方提供照片并说明现场水位深,围堰时间长,围堰土袋及彩条布已经软化、老化,基本不能用作二次围堰使用,最终取得理解。
2.2 部分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使我方与业主或审核中心存在重大分歧,影响工程进度。审核中心认为质保金每期按10%扣除扣至最后一期,最后再返还至5%。我方指出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的3%”的精神,质保金扣除约定应该理解为每期按进度付款的10%扣除,扣至签约合同价的5%后,将不在扣除。否则造成我方资金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最终得到审核中心认可。又如合同中约定当人工和主材价格出现变化、由于在城市中施工的水利工程定额与市政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造价而产生价差时、当国家部委或广东省颁布的工程定额和计价办法发生相应变化时可调整合同价格,并明确了调整的方法。但是却没有约定调整的时间。我方认为调差可随每期进度款申报支付,但是业主认为调差需待工程完工验收,结算时进行申报支付。然而施工期间,主要材料砂、碎石市场价大幅上涨,分别平均涨至115元/m3、120元/m3,与项目编制预算书(申报进度依据)时采用的砂、碎石信息价58元/m3、85元/m3相比,涨幅分别达到98%及41%。价格的大幅上涨给我方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严重阻碍进度的推进。我方积极与业主沟通,带业主了解市场情况,摆明事实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待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可申报支付该分部工程的调价工程款。
2.3 质保金的退还
合同约定我方提交履约保函,同时业主也预留质保金。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第四款“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要求,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与政策文件相矛盾。我方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申报业主,与业主进行磋商,最终业主同意退还预留的质保金,并签订补充协议。
2.4 不可抗力的发生
2013年8月强台风“尤特”的登陆带来本项目所在地区长时间强降雨、山洪暴发、洪水肆虐,导致本工程多个渠道、多个地段的挡土墙、排水沟、路缘石及施工道路等被水毁。面对强台风带来的巨大损失,我方积极收集关于强台风路径、降雨雨量、雨量过程的信息及部分现场损毁情况图片等证明材料,及时向监理和业主汇报损毁情况,提供损毁工程项目清单、损毁估算表及其相关证明资料。因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业主同意根据合同补偿我方损失,但双方就损毁工程项目如何计量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业主不同意我方最初提出的签证形式确认工程量,几经磋商,双方最终协商有设计、业主、监理、施工方四方在现场确认后,再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根据变更通知单进行计量。
3 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3.1 投资项目的选择
作好投资项目的选择是避免投资失败,保证项目顺利建设、获得收益至关重要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工作。选择投资项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选择政府财力足、回购力强的投资区域或行业;优先选择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区域和业主单位;认真分析政府制定的BT、PPP等项目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提供项目可行性评估的准确性;结合自身企业的战略规划对自身竞争优势与投资能力评估。
3.2 合同类型的选择
项目根据自身的特点找到适合的合同类型,是保证成本风险合理分担,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
运用Tumer and Simister完善的合同选择模型对本项目进行分析:首先发起人前期对本项目进行了勘察设计,列明项目性质和规模合同,即本项目是明确定义的,不确定性低;其次,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首期工程渠道设计总长度153.312km,途径茂名市、高州市、从化市等多个区域,涉及的人物众多,周边环境复杂,位置复杂;再者,该项目过程不确定性底,该项目技术难度一般,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明确、同时设计与施工能在现场及时沟通解决问题,项目的过程可控性高;最后,项目业主对项目只是授权建设及回购,具体投资与施工有建设方承担,业主的支持力度底。通过理论分析,可以看出案例的产品不确定性低、过程不确定性低、位置复杂,业主支持力度低,适合单价合同。
另外实践也证明,可调单价合同能够合理分担了双方风险,适合本项目。在合同施工期间,广东省颁布的计价办法对人工进行了大幅调整(根据计价办法项目人工单价可由原来的29.09元/工日调至50.21元/工日),同时增列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颁布了补充定额,其中补充的“渠道混凝土衬砌厚度8cm”适用于本项目厚度,套用补充定额之后该子目可增加47元/m3。新的计价办法及补充定额能够更合理的体现施工效率及预算成本,合理分担风险。
3.3 明确合同内容
因合同内容不够明确(如本项目质保金扣回方式及调差时间约定不明确),往往导致双方存在很大分歧,由此引起停工及费用的增加。为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减少合同风险,在合同签订谈判及磋商过程中,合同内容应注意具体细化、明确与完善,关键条款应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3.4 履约过程中合同规范化管理
只有做好履约过程中合同规范化管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落实到位,规避合同管理漏洞,减少合同履约风险。做好合同规范化管理主要注意一下几方面:首先,实施合同交底制度,向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全面介绍合同内容及强调关键合同条款。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管理参与度,以便现场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及提供第一手的证明材料。
其次,随时关注政策变化,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变更、索赔条款,并及时得到项目相关方的确认,保证项目收益损失减少到最低甚至成为创收的重要内容。最后实行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合同部门定期对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发现的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
4 结束语
目前通过BT、PPP等引入民间资本建设基础设施的投资模式将会是政府进行基础建设的主要模式。施工企业承包企业要得以顺利发展,就必须顺应市场形式,改变经营思路。本文通过介绍BT模式的合同形式、类型及结构,分析案例合同履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总结BT模式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经验,为施工企业承包企业转型升级,顺应市场提供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1]漆大山,黄梅,范仕军,黄本浩.BT项目的运作管理模式及合同管理研究—以A市体育中心项目为例[J].建筑经济,2014(8):38~42.
[2]刘卫星.BT模式下合同价款方式的确定及价款调整[J].都市快轨通,2011(1):72~76.
[3]苏国亮.BT模式下工程施工企业的合同与建设管理[D].武汉工程大学,2013.
10.16767/j.cnki.10-1213/tu.2017.12.112
董芳(1986年出生)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江西赣州职称:建筑工程管理中级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