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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被遮蔽的维度

2017-11-21张志丹

社会观察 2017年2期
关键词:本体论马克思维度

文/张志丹

无意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被遮蔽的维度

文/张志丹

当我们深入耕读马克思文本,研究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时,可以发现其中有一个“无意识维度”深嵌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之中。无意识维度以自身奠立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独特之处而异质于精神分析学的意识形态研究路向,大体关涉意识形态的本体论、生产论、功能论和认同论等四大层面。研究和阐发无意识维度及其方法论,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以及意识形态的生产规律,并可以充分发挥无意识对于提升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建设功能。

多视域下的无意识形态维度

传统的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研究中潜藏着一个集体无意识的常识性“误断”认为,意识形态与无意识两者形同冰炭,处于僵硬的相互对立中。意识形态与无意识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两者间本身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互文互释、共存相依等“固有的联系”。澄明这种“固有联系”之本真,马克思之后百余年来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一个始终被深度遮蔽的重要维度得以解蔽出来。一方面,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无意识维度,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特质和“全息图”,同时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崭新的维度来理解意识形态问题,刷新和重构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僵化刻板的传统理解。另一方面,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的无意识维度,可以发挥无意识维度对于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功能,可以提升对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建设功能。马克思无意识维度的意识形态批判思想,大体涵盖意识形态的本体论、生产论、功能论和认同论等四大方面。下面,依托马克思文本,对有关无意识维度的四大层面逐一加以分析和阐述,以期真正走进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思想大厦,并能够返本开新、关照当代。

第一层面:意识形态本体论的无意识维度

所谓“意识形态本体论的无意识维度”,主要侧重从社会结构的层面、以共时性视阈来阐述意识形态本体的无意识问题。一方面,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的视域来看,在本体论意义上意识形态是某种“认识无意识”。意识形态属于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形式,可它对于社会存在的认识是有限的、狭隘的,甚至是谬误的假象,如同柏拉图的“洞穴比喻”、培根的“洞穴假象”等所表明的那样。本体论意义上,意识形态是指威廉斯意义上的在“人类的认知领域”中“由错误观念或错误意识构成的幻觉性的信仰体系”。唯心主义视域中的意识形态或者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思维倾向就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虚假意识。可见,意识形态的虚假实际上是指其唯心主义的思维倾向,即不是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社会存在的产物,而是看作超验的、独立的实体。“无意识维度”的批判从另一侧面有力彰显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解释力与穿透力。

另一方面,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视域来看,在本体论意义上意识形态也是某种“政治无意识”,一切以“改变世界”为鹄的的意识形态属于具有政治性的思想上层建筑,反映社会经济基础的状况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它是经济基础的某种“副现象”。然而,为了一定阶级的政治-思想统治,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却自认为自身可以天经地义地永远为“天地立心”,从而“无意识地”对自身加以理想化、神秘化、合法化辩护,认为自身是适应所有时代的“普世思想”“普世价值”;在本体论意义上,意识形态也可以指威廉斯意义上的在“政治领域”中“一定阶级或集团所特有的信仰体系”。意识形态强调的是政治性优先(重现实利),而非科学性优先(重求真合理),即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由此带来的必然结果是意识形态自身的“利令智昏”,对自己的利益基础和历史边界的“无意识”,甚至认为它是可以天马行空般、独立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上的“普世价值”或“普世思想”。从根本上说,马克思认为,其原因在于意识形态的客观历史前提存在问题,异化的观念源自于异化的现实。所以,意识形态在本体论意义上是某种“政治无意识”。

第二层面:意识形态生产论的无意识维度

意识形态在生产论、功能论和认同论意义上的无意识维度,侧重的是以历时性视阈和动态层面来阐述这一维度。前者无人身,后者有人身。前后四个维度整合起来能够最大程度地重新勾勒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的完整图谱。关于意识形态生产论的无意识维度,主要是指意识形态阶层(特别是意识形态家)对意识形态生产的无意识维度。在马克思眼里,意识形态阶层这一意识形态的广义生产者,是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之间联系和作用的重要中介、桥梁和主体环节,凭借他们,意识形态的创造得以实现,意识形态的现实的生产和实践得以完成。说到底,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质言之,意识形态主体层面,是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生产的无意识维度的一个关键性的中介或“脚手架”。

任何生产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离不开主体的主动思考和创造性劳动,意识形态和精神生产亦复如此。可奇怪的是,在意识形态生产中意识形态家究竟是如何“不甚了了”、“无意识”的呢?对此,恩格斯曾经指出:“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因此,他想象出虚假的活表面的动力。”这一经典表述,被很多学者认为这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虚假意识论”,意识形态被认为是一种虚假的、虚幻的或想象的、表象的思维和意识形式。

不仅如此,对于自己的历史命运和工作的本质问题,意识形态家们往往也是“深度无意识”的。从与统治阶级之间关系的视角来审视意识形态阶层,以此可以进一步阐明这一阶层的生存命运,是马克思的独到之处。在马克思看来,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统治阶级在建立政权的同时也要依靠意识形态家相应地建立自己的意识形态,进行思想统治,维护政权的合法性和政治稳定。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中曾经给出了这个问题的总体性解答:“从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他们的职业和分工出发,是很容易说明这些幻想、玄想和曲解的。”概括地说,其中的原因有二:一是职业分工使然,一是其利己观念使然。诚然,历史上意识形态家中并非每一位成员都无法洞察自己的命运和自己工作的实质,可是,他们的“生活”、“行为”本身已经有力地表明,这种“无意识”已经浸入血脉、深入骨髓,根深蒂固。这些人因为没有正确的历史科学的指引,只能听凭历史必然率的支配,无力从历史困境中超拔出来,否则,他们就不是传统维持现状的意识形态家,而变成改变世界的革命家了。

第三层面:意识形态功能论的无意识维度

关于意识形态功能论意义上的无意识维度,是就意识形态的传播与作用机制问题而言的。无可置疑,马克思非常重视研究意识形态的功能问题,尤其是有意识、有目的、显性的方式来体现的功能,以依附于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家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人民,为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的合法性辩护为典型体现。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马克思同时强调从无意识维度来批判阐述意识形态的传播及其功能发挥问题。实际上,对于功能发挥来说,意识形态更重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高势位”的思想上层建筑,而是在处于低处的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一主要居所。特别是日常生活的无意识层面,更易于构成意识形态存在和生产的客观心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各种拜物教(意识形态)的深刻批判,揭示了意识形态往往以无意识方式融入或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经济交往、政治生活以及文化想象和文化生活),从而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或者以“无声胜有声”的方式发挥其主体建构与社会整合功能。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是一个两极分化的社会,是经济逻辑和价值观逻辑计合谋从、内应外合的结果,即除了资本主导的经济逻辑使然外,就是将利己个人主义作为国家的自然基础的结果。

意识形态功能发挥除了通过有意识的教育、明确而显性的说教外,还通过人们的生活方式、话语方式和消费方式来无意识地体现出来。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他还说:“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可以说,它在其他商品面前用木脑袋倒立着,醉心于比它自己跳起舞来还要奇怪的狂想。”可见,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行为上,人们非反思、无意识地接受了资本的意识形态,这是意识形态传播的无意识维度的生动诠释。

第四层面:意识形态认同论的无意识维度

作为主体生存的精神前提,在认同论意义上意识形态也可以说是一定的社会主体的“文化(语言)无意识”,主体在无意识认同意识形态的同时,完成自我认同与建构。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主体特别是新的社会主体生活的精神前提。主体生活需要物质前提,同样也需要精神文化前提。没有这两个前提,尤其是后者,主体难以“生存”,更难以实现自我认同并正常地去“生活”。主体认同意识形态与自我认同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撇开物质前提不谈,精神前提如同海德格尔意义上的“理解的前结构”以及伽达默尔意义上的“前见”、“前识”,当主体自以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时,实际上这种自由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进行选择的自由,因而可以说选择的前提是“别无选择的”,由此,在认同论意义上,意识形态还可以指在主体认同领域中“无意识”的精神文化前提。

需要进一步拷问的是,意识形态作为主体生存的社会精神前提,为何属于“文化无意识”?一言以蔽之,这是因为,意识形态相对于社会主体来说是不以其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精神,它以主体生存的“客观前提”无意识地发生着影响,在实现意识形态认同的同时完成主体建构与自我认同。与绵绵悠久的历史长河相比,作为个体的人(而非作为整体的人类、社会)只是如同“白驹过隙般的”穿梭于历史传统中的“匆匆过客”,在吮吸其中的思想文化营养并构建自己的精神世界的同时,无意识地完成意识形态与自我的认同。由此造成的客观效果,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不同的财产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其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

进一步说,意识形态内含的种种“前见”,先行地统治着现实主体生活的此在,影响他们的认知、价值取向和理想诉求。对于主体生活来说,意识形态及其内在的“前见”以“文化无意识”的方式存在着,对主体生活及主体认同而言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先在性,或者说是主体生存与生活的“当然性前提”。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一种主导主体的观念体系和“模糊幻象”,它是主体建构和自我认同挥之不去的“幽灵”。作为观念的文化离不开语言,两者浑然一体。对此,马克思深刻地写道:“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正像哲学家们把思维变成一种独立的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要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的王国。这就是哲学语言的秘密,在哲学语言里,思想通过词的形式具有自己本身的内容。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从语言降到生活的问题。”可见,从主体生存精神前提的视域看,在认同论意义上,意识形态是主体的“文化(语言)无意识”,主体无意识地认同意识形态和实现自我建构。

无意识维度的合理性边界

深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无意识维度,需要把握其合理性的边界和限度,概括来说,主要有三:

其一,需要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来诠释意识形态批判的无意识维度,历史唯物主义是这一批判的深刻全面性的方法论担保。这种独特性在于,马克思不是简单地铺陈、描述这种无意识,而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现实地具体地分析了这种无意识的深刻根源和内在原因,以及在意识形态各个层面的辩证法。这种“无意识”是旧意识形态的全部病灶所在,也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这种以理论批判为基础的实践批判所关注的焦点。这种批判认为,消灭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无意识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

其二,正确理解意识形态与无意识的关系,必须正确理解无意识。这里研究意识形态批判的无意识维度是由强调意识走向重视无意识的“完美转身”。诚然,这里并非主张一种妄自尊大、片面深刻的唯我主义或者毫无建树的哲学解构主义,而是另辟蹊径,从区别于“意识”的无意识这一“他者维度”切入,力求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进行整全性的研究和理解,妥善把握意识形态的本体、生产、功能和认同中的无意识问题。无意识恰恰就是“有限的意识”的背面,或者被显性意识所遮蔽的“隐性的无声的无意识”,它以内在无声的方式或者以“不说的说”的方式来言说的。本来对意识形态是有意识的思想体系,当意识形态成为生活方式、变为生活的内在构成的时候,反而主体对其无意识了。

其三,在某种意义上,意识形态批判的无意识维度展现了人类的“知”和“未知”、“私利”和“公益”之间的矛盾,对于这种矛盾的态度及其解决方式体现了一种意识形态的性质、并决定了其前途命运。承认意识形态的本体及其运作中存在着“知”、“意识”与“未知”、“无意识”的张力与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否则就是虚假意识。一个具有超强理性和解释力的意识形态,如果没有对于“未知”,对于浩瀚宇宙和人间苍生的敬畏式的面对或者理解,而因为自己的“知”就认为掌握了绝对不容置喙、无可怀疑的真理,这确乎是一种知识论的“狂妄”。鉴于此,对意识形态批判及其超越,就如同人类不断穿越“认知洞穴”和“私利之阵”,试图一劳永逸或终极性地解决人类对于人类精神现象问题的解释权、破解私利的纠缠和困扰,实际上只是“不可能之可能”,尽管我们洞察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走势和大方向。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摘自《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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