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返乡,强化还是弱化城乡二元体制?
——对沈东“逆城市化”研究的反思
2017-11-21刘友富李向平
文/刘友富 李向平
离城返乡,强化还是弱化城乡二元体制?
——对沈东“逆城市化”研究的反思
文/刘友富 李向平
“逆城市化”概念的提出和引介
1976年美国学者布莱恩·贝利(Brian J.L Berry)提出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逆城市化”(Counterurbanidation)现象。逆城市化现象主要体现在美国大城市中心的人口向中小城镇、甚至像农村地区迁移,大城市人口增长率低于非中心城市的人口增长率。在此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城市中高阶层的群体,更愿意主动亲近自然、远离暴力,享受生活环境更为优越的乡村生活,导致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形成了诸多的贫民窟。正如王旭指出,“判断‘逆城市化’的关键要看是否向农业社会回归”。在欧美的逆城市化过程中,迁入农村的居民并没有改变城市身份、社会职能及城市型的生活方式和价值标准,而且人口性质也未发生改变,充其量只是改变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20世纪90年代“逆城市化”概念开始受到中国学界的关注。在缺乏对逆城市化产生背景进行深入反思的情况下,个别学者简单地将此概念移植到中国城市化的研究中,用此概念来解释当前中国社会中所出现的人口从城市向农村的迁移现象,并将此类现象定义为“逆城市化”。而且,相关的研究对此现象给予了较多的肯定,认为此种现象的发生将有利于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乡村彼此呼应、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
“逆城市化”研究中过度逻辑建构之嫌
沈东认为当前农民工离城返乡现象是发生在“城市就业发生危机、农村就业机会有所增加,或者说农村就业机会增多”共同作用下的产物。而事实上这些返乡的农民工群体多数是在劳动力衰退情况下才会滋生返乡的念头。如果逆城市化果真有前文肯定的那么多正功能,农民工为什么不选择在壮年时返乡呢?沈东还将一些大学生户籍上的“非转农”的现象也视为一种“逆城市化”现象。
针对当前大学生群体中户籍上的“农转非”现象,沈东认为“这是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实践,并关注大学生的发展需要,是对前期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回应,是在城乡推拉力量共同作用下大学生自愿选择的结果”。这样的论述,恰恰忽略了行动者可供选择的范围和条件。当“两害相权、取其较轻”的情境下行动者做出的选择,就不能算是一种自愿理性选择行为。如果逆城市化真的有利统筹城乡发展,何以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返回农村创业的比例却不高呢?
据教育部统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占毕业总数的0.4%左右,这些创业者不一定是回农村,而是回到原籍所在的省市,借助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平台自主创业,而回农村工作和服务的大学生较少,即便回流农村,人才流失率也高达70%以上。与此同时,据2009年1月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对北京等15省市的调查研究显示,仅6.8%的返乡农民工选择在家创业。即使有如上文所提及的“大学生逆城市化”和“农民工的逆城市化”出现的地方,也仅局限于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省份,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这种现象很少发生。对于那些“逃离北上广”的群体大都只是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并没有“逆”回到小城镇和农村地区。
虽然相关的研究有个案描述和分析作支撑,但却缺乏对嵌入在城乡二元结构中行动者拥有资源量的分析以及行动者离城返乡的意向性分析。在很多地方,研究者落入了对研究对象的行动进行逻辑建构的嫌疑中,研究者的逻辑行动取代了研究对象的行动逻辑。
空间视角中的离城返乡现象
鉴于对当前“逆城市化”现象的反思,文章中将农民工的返乡现象、大学生户籍上的“非转农”现象归入人口的“离城返乡”范畴,试图运用空间社会学理论进行分析。对于社会学意义上的空间而言,空间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它还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空间,而这种社会空间的维系还在于人们之间的心灵空间的维持。其中物理空间的存在为人际间互动关系提供客观的物质基础,在这种特定物理空间中的互动会产生相应的社会空间,人与人互动过程中又会对个体的自我认知和心灵空间产生影响,这种心灵空间通常以一种前反思性的信念(Docx)存在于实践逻辑中。这种信念的心灵空间一旦形成,又可以成为强化既有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合法性资源。从当前市民化所呈现出来的阶段性特征看,市民化本质上关注的是“空间中的权益关系”对“心灵空间市民身份”认同的形塑。而“离城返乡”与返乡群体是否从心灵空间中将自身定位为市民?只有将此问题揭示出来方能对此现象的发生有更深入的理解。
从空间社会学角度,可以将“离城返乡”界定为,原本生活在城市空间中的群体放弃城市生活返回农村社会生活的人口迁移现象。
那么,“离城返乡”究竟是一种城市化发展的某个阶段性特征,还是市民化不成功的体现呢?要对此问题进行回答,就必须分析市民化是否充分的问题,即通常意义上的“由乡入城”是否真正落实了?如果真正完成了“市民化”,然后这些成为享受城市权利和福利的市民,自愿选择返乡创业或可视为“逆城市化”。如果第一阶段的市民化还未完成,而出现了“离城返乡”现象,就不能算是“逆城市化”。
要把当前“离城返乡”现象背后的逻辑揭示出来,必须具体分析特定返乡群体的市民化历程,以及在此过程中不同类型的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源量与返乡行为意向、行为发生之间的内在逻辑,如此方能把所谓“逆城市化”现象背后所蕴含的意义以及造成的非预期后果揭示出来。特别是离城返乡群体在回归乡村以后所出现的非预期性后果,最终是促进了城市化还是阻碍了城市化进程?“离城返乡”现象究竟是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还是强化了既有的城乡二元体制?
空间变化下市民化历程的个案分析
本文分别以大学生(彭先生)和农民(张先生)离城返乡的个案分析为例,在对个案深描基础上集中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职业上是否非农化?”“生活方式是否已经城市化?”“从权利分配上是否自认为市民?”
通过对大学生彭先生离城返乡的行为发生脉络梳理可知: 2001年因早期求学的原因以及受户籍“分离化改革”的影响,户籍上的“农转非”造成了彭先生“被城市化”的尴尬。2005年大学毕业后由于落户限制,无法实现户籍上的“非转农”。然而,虽然最终户籍上显示为城镇居民,但与当地常住城镇居民相比,他在社区公共资源分配上处于被边缘化的位置。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恰逢户籍政策的调整,他终于实现了户籍上的“非转农”,户籍上显示为“农民”。不过,他却无法享受和普通农民在第一胎为女儿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权利。2013年,他家的第二胎出生后3天,当地计生委以超生为由,强行向彭先生征缴了高达2.2万元社会抚养费,其理由是2009年结婚时当时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户口,即使以后户籍上显示为农民也不能享受和农民一样生育二胎的权利。彭先生成了当地村民中的笑话,在当地人眼中,读书不仅无法改变户籍,最后连多生一个孩子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与此同时,多年的上海求学经历使他习惯了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和交往规则,个人权利意识凸显;而这种主张维护家庭合法权利的意识,在2015年一起有关宅基地网络维权中,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诸多非议。此后,彭先生在当地乡村社会网络中被再度边缘化。周围的邻居都告诫其即将上大学的子女:以后千万不要把户籍迁入到城市,免得出现与彭先生同样的悲惨遭遇。
对张先生离城返乡的行为发生脉络梳理可知:20世纪90年代,张先生主动顺应国家“级差式改革”的政策,以外出经商的形式脱离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实现职业非农化和生活空间城市化。在城市生活方式的养成上,他经历了由传统乡土社会中关系主义主导下的交往模式走向适应城市异质性的契约型交往模式的过程。不过,尽管他多年协助儿子经营西安生意,却根本没有机会成为西安市民。随着年龄的增长,张先生不愿意留在西安养老,其根本原因在于自己无法享受和西安市民平等的公民待遇,回到农村成为其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回到农村,因为房子多年无人居住,即将倒塌,张先生用钱打通关系挤占了困难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然而,他虽然获得了危房改造6000元的财政补助,但是其行为却遭到了村落内部成员诸多负面的道德评价,之前与张先生关系密切的朋友或邻居也渐渐冷落之。如果说之前张先生无法成为西安市民,导致其在城市公共资源和福利分配中被边缘化,那么如今由于争夺危房改造指标,他被周围人冷落,在农村再度面临边缘化的命运。
“离城返乡”的本质及非预期性后果
通过对两个个案的分析,我们发现,个案中的农民工返乡养老和大学生户籍上的“非转农”现象均不能与欧美城市化进程中的逆城市化现象等量齐观。将当前的农民工和大学生的“离城返乡”现象简单视为“逆城市化”,只看到了人口空间流向的变化,没有看到空间内资源分配上的变化,更没有把握基于空间资源分配上的不公所造成的非预期性后果。这种将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的“离城返乡”现象视为“逆城市化”的讨论,本质上是对“逆城市化”概念的误判。
事实上1970年代美国出现逆城市化现象的前提在于美国公民户籍和身份是同一的,不存在农民和市民之分。公民的迁移是一种家庭自发行为,即便如此,美国逆城市化现象客观上也造成了富人和贫民在居住空间上的区隔,而这种空间上的区隔事实上造成了不同阶层的公民在获取公共空间资源上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如富人生活在生活环境和自然条件都很好的乡村,而贫民却只能生活在社会治安和环境问题突出的大城市的贫民窟。在中国,曾经很长时间政府基于户籍管理制度的需要,按照居住空间的不同强行将公民划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这种划分是基于城乡二元隔绝为保障的,而这种城乡二元制度,又遵循着公共权利和公共资源配置上的二元区隔。在政治挂帅的年代,城市人和农村人是无法进行自由流动的,城市人和农村人更多地呈现出身份上的等级差别,而这种等级差别却是以城市人享有远远多于农村人的公共资源和公共福利为代价的。
正如涂尔干指出的那样“空间本没有左右、上下、南北之分,之所以产生如此之分,根源在于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情感价值。这种情感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社会。”齐美尔曾指出社会学上划分界线的一个头等大问题在于集体组织的各个成员们参与这些组织的权利不同。享有充分权利的成员和享有一半权利或四分之一权利的成员之间存在着差异,这意味着在后者和前者之间有一条界线。同样,生活于城市内常住市民和外来人口之间在充分享有公共权利上存在区隔化现象,这就使得外来人口与常住市民群体之间存在一条权利分配上的界线,同时也意味着具体的市民和外来人口也存在身份上的区隔。
因此,上述案例中所谓的“逆城市化”只是一种伪“逆城市化”现象,本质上是“市民化”失败后行动者的被迫性选择。只要城市空间内部公共资源和公共福利的二元对立不取消,那些城市农民工将无法平等享有与常住市民一样的公共福利的机会。也许很多时候出现的是,城市对农民劳动力的接纳,而在城市公共福利获取上则采取了对外来人口的排斥,个案中农民工的返乡养老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这种城市内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二元壁垒不打破,也许这样的伪“逆城市化”现象还将加剧,最终是否会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愿再从土地上分离出来,最终是否影响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些问题还有待以后进一步观察。
对两个“离城返乡”个案的剖析,恰恰证明了他们“市民化”的失败。前文已经提及即使在当前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农民工和大学生回到农村的比率也很低。虽然返回了农村,但他们职业上的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造成了他们与依附在土地上的农民之间在思维模式和价值观上严重的裂痕。以至于他们难以融入乡村空间,最终导致他们处在被乡村社会边缘化的尴尬境地,面临着自我认同危机。原本这些最早走出农村社会的群体,也许当年是最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的群体,如今却被城市抛弃,迫于无奈回到了农村。
如果简单从宏观制度层面来解释当前农民和大学生“离城返乡”现象,往往会缺乏对这些市民化不成功的个案所带来的“非预期性后果”的关注。两个“市民化”失败的“离城返乡”现象就带来了非预期性的后果。由于返乡群体职业上的变化导致收入结构的变化、城市人交往方式及个人权利意识的增长,这都使得他们与当地农民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上产生了明显的裂痕,他们难以融入乡村社会,面临着被乡村社会再度边缘化的尴尬,加剧了自我认同的危机。也许这些最早走出农村社会的群体,通过积累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理应是最有希望实现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群体,可最终却落得离城返乡后再度陷入到边缘化的困境。在普通村民眼中,就连那些拥有强大经济资本的张先生和拥有一定文化资本的彭先生尚且无法实现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那么,普通农民根本连成为城市人的期盼都没有。这从客观上进一步促发了“人—地”关系的固化,并且在心智结构上也起到维护“城乡二元关系”合法性的不良影响。“离城返乡”现象所呈现的居民生活物理空间的变化,大学生和农民工的“离城返乡”生活空间的变化,最终是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还是会强化城乡的二元体制?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必须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
正如福柯指出,对权力的阐释不能仅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关系来分析权力的支配,而应该重点关注权力实施和运作策略。“谁在设计我的行动、谁在迫使我住在某个特定地区”,这事实上关系着空间内资源争夺以及如何分配的问题。“空间的定位是一种必须仔细研究的政治经济形式”,这种敏锐的洞见同样需要引起学界对农民工和大学生“离城返乡”现象进行深入的反思。
(刘友富系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向平系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摘自《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6期;原题为《“逆城市化”还是“伪城市化”?——反思大学生、农民“离城返乡”问题兼与沈东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