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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开辟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河北省临漳县司法局开展“争创双一流”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7-11-20岳治广苏之彦

21世纪 2017年11期
关键词:司法局矫正司法

文/岳治广 苏之彦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开辟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河北省临漳县司法局开展“争创双一流”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文/岳治广 苏之彦

近年来,临漳县司法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按照“夯基础、抓规范、争先进、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双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实现了“五个率先”(率先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率先推行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率先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率先实行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率先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河北省司法厅为临漳县司法局记“集体二等功”,司法部为其记“集体一等功”,司法局主要领导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临漳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柏鹤司法所所长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北关村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前屯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河北省司法厅和临漳县委、县政府先后作出了《向临漳县司法局学习的决定》。

做法和成效

——创新司法所管理体制,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关于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基层司法所实行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县局与乡(镇)双重管理的科学管理体制;明确了14 个乡镇司法所长、副所长的副科级待遇和股级待遇;公开录用了23名大学生和公务员,壮大了基层司法所力量。利用国债资金和县乡配套资金新建或翻建了基层司法所,统一配置了办公设备,实现了司法所工作职能、流程、制度的规范化,使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率达到100%,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开展夯实了基础。

——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大民调”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民调”大化解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县委政府统揽、司法行政主抓、群工部门联动、基层重点落实”的工作局面。搭建“一委三中心”工作平台,充分整合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委员会,群众工作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资源,创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着力构建“大民调”工作格局。全县健全完善县乡村各类调委会661个;在村级组建了4830人的“调解能人库”,在乡级组建了898人的“调解人才库”,在县级组建了585人的“调解专家库”,全县专职调解员达到1000多人。多层面的调解队伍,为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打下基础。在巩固临漳人民调解“6518”机制的基础上,又相继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调度、信访倒逼、领导包案等九项制度,使“大民调”工作更加规范。创新了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以案说法)、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法;注重培树模范调解员和“品牌调解室”,使广大基层调解员有了荣誉感、使命感。近三年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00余件,防止民转刑17件,劝止群体访13批次,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创新社会治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建立了“96354”工作机制。“9”,即健全了裁前评估、全员接收、分类管理、有效施矫、监护帮矫等“九项制度”;“6”,即将社区矫正工作细化为审前社会调查、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等“6个步骤”;“3”,即严把社区矫正人员入口关、监管关、出口关“三关”;“5”,即强化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例会、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一次走访谈话、每月为社区矫正人员上一次法制课等“五个一”管控措施;“4”,即坚持做到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必访、其家庭出现纠纷时必访、对生活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必访、社会敏感期必访等“四个必访”。临漳还在全省率先全面开通了“司法e通”,利用手机GPS定位系统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全时跟踪定位,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效能。通过创新适用“电教警示、书面测试”的方式进行入矫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身入矫,心先入矫”。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83名,成功解除矫正653名,还开展了再就业培训,帮他们找到就业门路。

“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创新法律服务机制,零距离服务群众。针对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不便等问题,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组建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临漳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临漳县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召开协调推进会,落实办公场所和启动资金,保证了工作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启用以来,打造成“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的“服务一站式、办事一条龙”综合服务平台。还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点援制”、“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衔接、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协调办理等机制,加强对全县法律服务的指导和考核力度,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同时,横向上依托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群团组织设立了法律服务站;纵向上依托基层司法所,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基层法律服务、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劳动社保等资源,设立乡(镇)法律服务站。在村推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0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52名工作人员分包425个行政村,为群众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织密了法律服务网络,破解了服务群众“全覆盖”“零公里”难题。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1件,公证案件2743件,代理民事、刑事诉讼案件78件,为政府依法治理、企业依法经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5条,参与领导接访陪访38人次,协助化解信访积案8起,接待法律咨询3500余件。

经验和启迪

临漳县司法局由后进蝶变为全国先进单位有四点启迪:

——县委、县政府真重视、真支持。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作为“平安临漳、法治临漳”建设的重要抓手,从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到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等经费保障;从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到干部提拔任用,再到改善司法局办公条件及落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等多方面给予了足够重视和大力支持,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司法局领导班子真团结、真创先。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局班子8名成员带着科室负责人、基层司法所长,每周抽出两天时间,历时4个多月走遍全县425个行政村深入调研,每村填写一张调研表,撰写一篇调研日志,辑印成《依法治县重在农村 小调解关乎大稳定》一书指导调解工作开展,对调解工作薄弱的66个村因村施策,强力攻坚,进行整改提高,使全县“大调解”工作整体上了新台阶。

——基层司法所平台作用真发挥、真运转。基层担负着司法行政九项职能,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打造好司法所这个重要平台。如在大调解工作中,司法所一头连着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头连着村(居)调解组织,是基层“三调联动”的中枢。完善“三调联动”体系,司法所必须真正发挥好平台作用,使“三调”有效衔接,使纠纷始终处于解决进行时,直到圆满解决。

——村(居)委会真干事、真管用。实践证明,村(居)“两委”班子健全,村民自治实施较好的调解组织、帮教小组作用发挥得就比较充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还必须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如在农村“两委”换届时,注重将法治观念强、群众威信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吸收到基层组织,不断加强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并与基层依法治理协调推进,才能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谋划和展望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针,对照人民群众期盼,临漳县司法局在“成绩面前找问题”,将在六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以廉洁从政为根,在打造有理想干部队伍上主动作为。对照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开展“五型机关”“五好司法所”“五好科室”创建活动,着力建设有理想、有文化、用得上、拉得出、打得赢的干部队伍。

——以“大民调大化解”为本,在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主动作为。持续推进“一委三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大民调”工作平台,突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录入工作,积极开展“云上调解”业务。深入开展下乡入村调研活动,提高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指导管理等能力,确保矛盾纠纷能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切实筑牢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以打造社区矫正中心为要,在强化特殊人员监管上主动作为。成立临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打造信息采集、入教宣告、教育培训,视频监控、综合执法、心理咨询、档案管理、法律监督等集一体的多功能平台,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全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e通”和指纹头像比对系统作用,织密“防火墙”。

——以深化改革为重,在提升法律服务新水平上主动作为。一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深化便民法律服务改革;引入网上办案机制,着力提升律师、公证服务能力;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和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二是率先完成公证机构工作任务,向全市统一招考公证员,确保改革平稳过渡。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以信息建设为基,在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上主动作为。成立临漳县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普法新闻宣传中心,全面整合并发挥县内各媒体和司法系统网站媒体资源,积极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建设,拓宽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受众面。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文化建设为魂,在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主动作为。法治文化建设是增强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的重要手段。结合临漳地域文化特色,探索法治文化建设与古邺文化、旅游文化等有机融合,以大思维、大格局、大手笔,实现法治文化大宣传、大普及、大推进。

(作者单位:临漳县司法局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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