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高中英语课外阅读活动研究
2017-11-17杜振东
杜振东
【摘要】丰富的课外阅读不仅能够让高中生体会最原汁原味的英语,在阅读中构建标准语感,还能让学生充分了解西方文化,提高学生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就如何有效推进英语课外阅读活动作出相关论述。
【关键词】新课程 高中英语 课外阅读
【中图分类号】G63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40-0079-01
前言:
英语课外阅读是指非高中英语课堂教学指定的图书,其书的内容和语法运用上打破了高中英语教材的运用标准,甚至在口语化的英语中夹杂着西方文化色彩。通过大量课外英语读物的阅读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英语思维,让学生在英语思维下培养英语语感。这种语感的培养正是当前我国高中英语教学中所欠缺的。
一、制定阅读计划,最优化发挥阅读意义
新课改背景下,高中英语课堂教育已打破传统课堂知识点的教学,转而更加重视学识英语实践运用能力、文化理解力和核心素养的培养。然而,为了让课外英语读物阅读计划顺利推进,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阅读计划。
首先,教师要充分发挥英语课堂教学的“引导者”作用,为学生把好英语读物的质量关,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针对性的制定阅读计划,确保学生能够在立足课本基础上实现英语学习能力的提高。其次,教师还要积极与其他班级的教师共同商讨英语课外文化活动的制定,让学生能够在阅读课外英语读物的同时又能通过实践活动表现出来,提高英语阅读实践价值。具体实施环节可以以“英语戏剧”的形式举行,每周举行两次,每次的表演不超过15分钟[1]。学生在表演的过程中要全程使用课外阅读中的文章,其所有的交流和對话均使用原著中的英语。如以此来,在长期的文化活动中,学生便会提高英语阅读语感,提升英语阅读理解、英语写作和语句改错类题型解题能力。
二、有选择的阅读,确保文章的可读性
丰富阅读量并非单纯的让学生大量阅读课外英语读物,而是让学生科学的、针对性的选择读物,当前市面上的外文读物种类繁杂,各种读物所面向的人群各异,甚至有些读物中的英语并非运用官方标准英语编著,这样的文章若被高中生大量阅读必然会对学生单词记忆和词组的标准组合带来消极影响。为此,教师作为学生课外阅读的引导者,必须要为学生把握好阅读的选择的质量关,保重学生能够在自己能力基础上做到“适读”,并保证读物本身的质量[2]。
为了能够让学生在课外阅读活动中全方位的提高自身英语水平,可以尝试让学生们统一阅读《典范英语》,此本课外读物是北京外国语大学霍庆文教授极力推荐当代高中生应读的范本,此本读物不仅具备高中英语教学的阅读质量标准,其主体思想和情结变化亦具有现实意义。此外,学生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课外读物的补充。
三、引导学生做阅读笔记,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在任何科目的学习中,记笔记都是必要的学习方法,英语课外阅读活动亦不例外。良好的阅读笔记不仅能够让学生将读物中重点的语法和句式表达结构记录下来,成为日后复习的主要内容,还能让学生在记笔记的过程中带有主观意识的去“读”,提高学生阅读的注意力,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然而,英语课外阅读中的笔记的形式多种多样,教师需要为学生针对性的选择科学合理的记录方式。
例如,常见的笔记方式有三种:第一种为“摘抄”的笔记方式。学生在阅读中可以将课外读物中的一些经典语句进行摘抄下来,并将所摘抄的句子背诵下来。如“You cannot improve your past, but you can improve your future. Once time is wasted, life is wasted.”长期记录优美的英文句子并背诵能够让学生在阅读中提升英语文学功底和表达能力,为其英语写作提供了更丰富的素材;第二种为“读书报告”的笔记方式。读书报告不仅能够检验学生对读物的理解是否透彻,是否字阅读中感受到了文章中核心要素,更能够提高自身对文章的分析能力和品鉴能力;第三种是“列文章提纲”的方式[3]。列文章提纲的形式能够让学生对文章的中心和写作思路产生清晰的认识,对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高中英语课堂教学单一化、模式化严重。学生在教师已编制好的教学路线中学习应用,对英语阅读能力和阅读水平及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十分欠缺,长期以往,我国“哑巴式”英语便会一直延续,无法将英语教学的实际意义得以发挥。所以,在新课程背景下,必须强化高中英语课外阅读活动,加强课外阅读活动的研究与建设,唯有如此,才能促进高中英语教学意义的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徐红.新课改下高中英语课外阅读的重要意义及实施策略探讨[J].英语广场(学术研究),2014,02(11):149-150.
[2]胡琴.浅谈如何开展高中英语名著课外阅读活动[J].英语教师,2015,08(11):60-61.
[3]苑请.高中英语课外阅读探析[J]. 学周刊,2012,06(17):176.